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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拼7年終於在北京買了房,婆婆卻想讓兩個親戚常住我家,咋辦

藕叔有話

圖片來自網路

你婆婆出錢了,所以她有權利住,

她的親戚也有權利住!這句話沒錯!

你的家裡人也出錢了,所以你家裡人也可以住,你出錢了,你朋友也可以住,你老公出錢了,你老公的朋友也可以住。但是換句話說,這個也住,那個也住,你們家乾脆改成招待所算了。

所以,需要定一個規矩,一個大家認同的規矩。

說起面子這個事情,藕叔覺得世界上最值錢的是面子,最不值錢的也是面子

既然覺得面子重要,那為啥不全款在北京買房,

這樣也不需要受兒媳婦的氣了呀?作為婆婆的你想給誰住就可以給誰住了。可惜,只是占了一部分而已。

不過!我們拋開面子,拋開感情,拋開其他因素,光光談錢!

正所謂,誰出錢,受獲利。你的婆婆,的確出錢了,藕叔想來應該也不會太少,站在她的角度,說讓親戚住一段時間,也是合情合理。畢竟誰家在北京買了一套大房子,不會跟親戚朋友吹下牛,肯定在吹牛的過程中,

許下了一些所謂的承諾,比如來北京住我家之類的。畢竟你在北京無所謂,在家鄉被人暗地裡罵的感覺肯定不舒服。

但是!請注意是四室,也就是有四個房間!

在一般人看來,四個房間,你夫妻兩個人就算一人一個也住不完。而且剛剛結婚肯定也捨不得租出去給外人住。所以空著也是空著,給親戚住一下怎麼了?更重要的是,四個房間,就算是以後生了孩子,那麼夫妻一個,

孩子一個,女方父母一個,男方父母一個,這樣也是很不錯的呀!你現在不讓親戚住,以後也不讓我住,那麼這種懷疑也是有可能的。

當然了,至於為什麼買四室,藕叔上面的言論也只是猜測,正所謂“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你的四個房間,那就是惦記的源泉

綜上,藕叔的建議就是,花了各自父母的錢,別只會喊自由,多喊喊回報。真的怕親戚住,那就幫忙找一份包吃包住的服務員工作,
藕叔想來,北京這樣的工作也是有的

那麼,在座的各位有啥看法,不妨說說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