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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不要臉,找30多歲的老女人,現在還要我照顧?”

李米始終想不明白,老公為什麼要選擇一個30多歲有魚尾紋的女人,明明自己樣貌也不差,若是他找比她年輕漂亮的小姑娘她也認了,可是他寧願選擇一個老女人,這在李米眼中是奇恥大辱。

下麵是她的自述:

想我當初,追在我身後的男人要啥樣的沒有,我選擇又窮又搓的老公,是因為我覺得陪一個男人東山再起,他會感謝你。

而且有錢人都高高在上,我不喜歡那種被俯視的姿態。可是婚後不到2年,他就被我抓包,那個女人36歲了,

兒子都上小學了,他竟然選擇這麼個人出軌,簡直比吃了蒼蠅還噁心。

我承認,我脾氣不太好,也看不起他。可我從沒想過出軌,也沒想過任何不利於家庭的行為。可他呢,他簡直是垃圾。

那女的三十多歲了,眼角有魚尾紋,最多就是說話比較溫柔。

雖然他搬出去了,但是我就是不離婚,我要拖死他們兩個。

我該逛街逛街。該吃飯吃飯,人生總不能虧待自己,可沒想到他搬出去三個月就搬回來了,那女的和前夫重婚了,他開始死皮賴臉的求我原諒,我覺得他可憐又可悲,也為自己感到可悲。

他告訴我他查出來得了病,

自己也知道錯了,希望改正過來。

我承認我對他還有感情,可是想起他那樣對我,我就想離婚了,該不該給他一次機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