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米始終想不明白, 老公為什麼要選擇一個30多歲有魚尾紋的女人, 明明自己樣貌也不差, 若是他找比她年輕漂亮的小姑娘她也認了, 可是他寧願選擇一個老女人, 這在李米眼中是奇恥大辱。
下麵是她的自述:
想我當初, 追在我身後的男人要啥樣的沒有, 我選擇又窮又搓的老公, 是因為我覺得陪一個男人東山再起, 他會感謝你。
而且有錢人都高高在上,
我不喜歡那種被俯視的姿態。
可是婚後不到2年,
他就被我抓包,
那個女人36歲了,
兒子都上小學了,
他竟然選擇這麼個人出軌,
簡直比吃了蒼蠅還噁心。
我承認, 我脾氣不太好, 也看不起他。 可我從沒想過出軌, 也沒想過任何不利於家庭的行為。 可他呢, 他簡直是垃圾。
那女的三十多歲了, 眼角有魚尾紋, 最多就是說話比較溫柔。
雖然他搬出去了,
但是我就是不離婚,
我要拖死他們兩個。
我該逛街逛街。 該吃飯吃飯, 人生總不能虧待自己, 可沒想到他搬出去三個月就搬回來了, 那女的和前夫重婚了, 他開始死皮賴臉的求我原諒, 我覺得他可憐又可悲, 也為自己感到可悲。
他告訴我他查出來得了病,
自己也知道錯了,
希望改正過來。
我承認我對他還有感情, 可是想起他那樣對我, 我就想離婚了, 該不該給他一次機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