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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產證下發,不是人人都能拿,這3種情況下農民領不到

如今土地確權進入衝刺階段,從國家出臺政策開始,截止到目前,全國土地確權工作已經完成大半。今年剩餘時間以及明年則是收尾部分。其實,不少地方都已經頒發相關的證書,

這也是農民最關心的問題。近段時間陸續聽到不少農民反映,沒有聽說過要確權、沒見過相關的證書等等。其實,只是確權工作還沒有開展到。還有不少農民擔憂,土地確權了,房產證設什麼時候發放,據瞭解不少地方都發放了第一批房產證,其他地方只是早晚的問題。

不過,也並不是所有的房屋都能拿到房產證的。其中,這3種情況下農民領不到。

1、未經審批私自建房

農村建房不但要得到審批,而且還要有相關的建房手續。如果在建房沒有經過審批,甚至還在耕地上建房,這是不允許的。這種情況下,很難拿到房產證,嚴重的地方將會予以拆除。

2、新宅基地上建房、老宅基地未拆除

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如果在新宅地基上建房,老宅基地房屋並未拆除,或者老宅基地沒有退還給集體,那麼新房屋無法領到房產證。但可以通過將宅基地分配給子女,這樣就符合一戶一宅原則了。

其實,以上3種情況還是極少數,大多數農民宅基地使用和建房都是合規的,也都能拿到相關證書。但如果有不合規定的,儘早進行調整,以免領不到房產證,就得不償失了。畢竟未來農村土地潛在價值很大,農民要按照規定保障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