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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拼多年終於買了房子,妻子提一要求,我怒提離婚

我跟老婆是裸婚,那時候我什麼也沒有,老婆依然願意嫁給我,我還挺欣慰的,覺得老婆就是我這一輩子要對她好的人,結婚四年多,終於在年前我倆在城裡買了房子,搬進新家的那一刻,

突然覺得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可是我怎麼也沒想到房子竟然會成為我倆會鬧到離婚的原因。

老婆還有個弟弟,今年20多了,沒正經工作,就在四月份的時候,跟老婆去岳母家,岳母突然說小舅子要結婚了,我第一反應是開心,因為小舅子的婚姻大事也是老婆最關心的問題,

整天在我耳邊嘮叨,我也都聽煩了,這下好了,小舅子結婚老婆也可以松一口氣了。岳母說女方不要彩禮,要一套房子,我想著不要彩禮,出個房子首付的錢岳母應該差不多,大不了我再拿一點出來。

回到家晚上睡覺的時候老婆跟我說“我想把咱的房子給我弟結婚用”,

我當時以為她開玩笑,就笑了下,之後幾天老婆一直在說這件事,我突然有點後怕,老婆說“你看咱倆結婚的時候我什麼都沒有,如果當初我也要十萬彩禮的話,現在我媽也不至於為了房子發愁,我也不想看到我媽難過,所以我決定把房子過戶給我弟,”我當時一聽就惱了,說“我們辛苦打拼買的房子,你要送你弟,我是絕對不會同意的!你媽沒錢我們可以幫忙啊”,
老婆說“現在房價這麼高,就算付了首付,以後貸款誰還,我爸媽年紀大了,我弟什麼樣你也不是不知道,就當是當初你欠我的彩禮吧,明天我就去過戶給我弟”。我說你要把房子給你弟,咱倆就離婚,反正房產證上是咱倆名字,也有我的一份,說完我就氣呼呼的走了。

其實我說離婚只是想嚇嚇老婆,可現在老婆依然沒有改變的意思,堅決要給她弟,

你們說我該怎麼辦?真的離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