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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體須謹慎轉發爆料,傳謠言要承擔法律責任!

2017年8月16日,槁城區梅花鎮梅花村發生一起持刀挾持孩子的警情。接到報警後,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及時將持刀男子制服。經調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系梅花鎮西莊村人,系單獨作案,

並無其他同夥。目前該男子已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在調查過程中瞭解到此人近期精神有些異常,警方正在準備對其做精神醫學鑒定。

就在警情發生後不久,槁城某本地頭條號接到線民的微信爆料後,在沒有認真核實的情況下,就以“大快人心,

槁城西莊村偷孩子者當場被抓”為題推送了一條消息。文中稱“此次事件中共有四名河南人,現場抓住兩個,另外兩名嫌疑人已乘亂逃跑,目前警方已經介入,正在全力追捕中”進行了虛假和誇大宣傳,引起當地群眾的恐慌,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

【網警提示】網路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要依法規範自己的網路言行。尤其是影響力較大的自媒體帳號,要深知影響力越大意味著責任越大,

務必要有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否則,導致傳播謠言擾亂公共秩序,輕者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甚至需要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