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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文精選」黛玉的遺產,到底是誰的陰謀?

作者 小姿

“……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賈璉道。

此處,作者貌似別有深意地添了一“再”字。便有讀者認為:此系小說暗藏玄機的細思極恐處,嗅到曹公暗慣“弦外之音”之急切,溢於言表。

他們一路往上爬梳,有如哥倫布發新大陸般興奮。於是乎,這亦是亦非的由頭,被演化成了林黛玉的遺產。

他們還慣會為林家這二三百萬兩的鉅資,編織一個“合乎邏輯”的考證。

且不管,接蹱而至的自圓其說,會不會讓黛玉變得面目全非。

在我看來,

這些貌似遺產來源的所在,與其說是對林黛玉不平境遇,發出憤慨的吼聲;毋寧說是對黛玉智商、行止以及林氏家風的巨大顛覆。

很難理解這些對黛玉所謂心疼之後的真正動機,到底何為?是博眼球,還是真愛?

可恨此時的我不是黛玉,無法替她發聲。所幸,為著心中所愛,對此類荒唐之言加以撻伐,能力尚存。

智商較量:薛寶釵 VS 林黛玉

林黛玉和薛寶釵對賈寶玉,都存著或顯或隱的情愫。

儘管二百餘年來,她二人間非此即彼的比較,一直被有心人不厭其煩地重複著。然則,她們從來不是敵人。

曹公筆下,我們看到,她們從45回前惺惺相惜的“對手”,互剖金蘭語後,升級為親密無間的姊妹。無論在哪個時期,這兩位天才少女的出眾程度,都是不分伯仲的。若非得用最簡單的詞來區別二者,我們姑且將她們定義在“詩人”與“文人”的範疇。

薛寶釵因其父離世得早,

兄長薛蟠終日只知鬥雞走馬,遊山玩水,全然不顧家計,從那時起,年幼的寶釵,不得不協理母親,共擔起了家業重責。

說是協理,然則母親不識字,哥哥又沒責任心,大事小事全得她來拿主意。從實質上講,從那時起,薛寶釵已經成了薛家真正的幕後當家。

那一年,寶釵剛剛十歲。

薛家乃皇商,家有百萬之富。這是書裡堂而皇之的正文。垂髫之年的寶釵,便不期經歷了非比尋常的歷練,

也因此她有同齡人鮮見的成熟。

小小年紀,就不愛花兒粉兒的,總不免給人老氣橫秋,缺乏生氣之感。然則表相如此,這是我們常見的寶釵樣貌。

第四回薛家進京時,薛寶釵十三歲。那年,黛玉正好十歲。

這年還真是個多事之秋呵。年歲冬底,有三個與賈府或歸屬或相關的人,正在走向死亡――

蓉哥兒媳婦秦可卿病了。臘月初二,鳳姐兒再來看秦氏時,她臉上的肉,全都瘦幹了。

生命去留,只在旦夕間。

臘盡春回時,賈瑞的病又更加沉重了,很快便丟了性命。

也是這年冬底,林如海病重,寄書催黛玉回南。賈璉奉命陪著,登舟南來。

似乎賈璉、黛玉才走,鳳姐兒都還沒適應無賈璉在身邊的夜晚,就傳來了可卿的死訊。時間約莫是次年春天。

鳳姐兒為可卿治喪期間,有心腹小廝昭兒從南邊回來,說是林姑老爺九月三日沒了,二爺要與林姑娘同為林姑老爺扶靈回蘇州,大概年底回來。還讓把大毛的衣服帶幾件去。

此處,顯而易見時間訛誤不必細論。

單說賈璉陪黛玉回揚州之時,乃頭年冬底,怎會無大毛衣服?昭兒回來之時,鳳姐兒尚在秦氏七七間,這從春到秋的跨度,時間與邏輯之誤,實在明顯。

我們且將錯就錯,且說林如海確實死於九月初三,黛玉與賈璉將林如海靈柩運回蘇州。七七治喪,百日守孝,三年守制之說,乃古代家中嚴慈亡故,為人子女應盡的孝道。正常社交活動通常得除服之後,方可參與。

可要讓黛玉獨自一人在蘇州老宅守孝三年,似乎顯得過於不近人情。三年說長不長,只是三年後的黛玉,已不再是少年。她的賈寶玉還淚故事,又該如何繼續?

為著故事的發展要,曹公費盡心機地為黛玉安排了最短的百日守孝期,百日除服後方啟程北歸。年底回到賈家,正好是書中預定的約莫四個月時間。

然而,總有讀者習慣以今律古,竟硬生生將作者的善意和古代傳統摒棄,還有模有樣地杜撰出一個盤點林如海家產的考證來。

其意圖,實在難解。

林如海是否有這兩三百萬銀的家產,姑且稍後再論。退一萬步講,就算林如海果真留有三二百萬兩的遺產,等著黛玉繼承。那麼黛玉到底知不知道這筆遺的產存呢?兩種可能性——

不知道。林如海有遺產給黛玉繼承,卻不讓黛玉知道。討論此“不知道”的可能性,本是件十分荒誕的事。

作為生父,臨死前,把遺產託付他人代管,卻不讓惟一的女兒知道,且這個女兒還是自己的掌上明珠。“不知道”的可能性等於零。這一點,應該毋庸置疑。

知道。因黛玉太小,所以林如海將遺產託付給賈璉代管。

既然黛玉知道自己有這麼大筆的銀子,她如何不如薛家住進賈府時,薛姨媽與王夫人所言之“一應日費供應一概免劫,方是處常之法”。(第四回)。不屑使賈家給的月錢,腰杆自然硬氣。黛玉豈會不懂。此為其一。

其二,寶釵建議黛玉每日拿燕窩、冰糖熬出粥來滋補身子,比藥還強。黛玉說,請大夫,熬藥,人參肉桂,已經鬧得天翻地覆了,這會子我又興出新文來熬什麼燕窩粥,老太太、太太、鳳姐姐這三人便沒話說,那些底下婆子丫頭們,未免不嫌我太多事了……又後與寶釵說道,你有母親,哥哥,這裡又有買賣地土,家裡又仍舊有房有地,住這裡不過是親戚的情分,白住了這裡,一應大小事情,又不沾他們一文半個,要走就走了,我是一無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紙,皆是和他們家的姑娘一樣……(第四十五回)。

此段文字,可是基於黛玉知道自己有百萬遺產繼承的大前提,何以還會說出,“我是一無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紙,皆是和他們家的姑娘一樣”的話來?

有錢並不一定要炫富。但若關涉求人,看人臉色,難不成還須故作謙遜,藏著掖著?

“吃人嘴軟,拿人手短”之理,黛玉不會不知。“病如西子勝三分”,她的用錢之處本就比尋常人多,以她之敏感,既然自己有巨額財富,又豈會成年累月靠賈府供養,來討這沒必要的嫌棄!

曹公筆下的黛玉,可是心較比幹還多一竅。寶玉眼中的黛玉,也是“雖年小身弱,卻法術無邊,口齒伶俐,機謀深遠”,如此多心機警,又豈會容得賈璉將她的遺產挪做他用,還渾然不覺?

此時的黛玉,雖方十歲,卻已寄住他鄉數年。十歲時的寶釵,已經開始管理百萬家資了。難道十歲的黛玉,盡是如此不經堪世事,竟對他人隨意處理父親留下的家業,毫無辦法,聽之任之。

此種論斷,若不是在質疑黛玉財商,就是對她智力否定與諷刺。

別忘了,書中的黛玉,是何其聰慧,何等穎悟。

寶釵能辦得漂漂亮亮的事,黛玉卻辦不到?也可別忘了,她二人在識力超凡的鳳姐兒眼中,評價可是等同的——“林丫頭和寶姑娘,他兩個倒好”(第五十萬回)。然而面對百萬家資,黛玉竟被比寶釵生生比了下去?

如此杜撰,恕難苟同。

林如海是個大貪官?

一直以為曹公以“步步小心”、“時時在意”來描述剛進賈府時黛玉的行止,是為了說明林黛玉的優美家風,而這家風自然是出於林家詩禮傳家的淵源。

再看林如海對賈雨村的態度,是那麼的謙和守禮,好一個翩翩然君子之風的林如海,躍於書間。所以,難免有曹公便就是要將林如海塑造為讀書人楷模的形象,印在腦海。有了這樣的預設,林如海不是貪官的共識,便成了意識裡的真實。

說來這也是相當主觀的推斷。並無可靠依據。所以本文姑且放棄預設,來探討“百萬遺產”從何而來?

第一,官俸。

第三回中說,林如海家是世襲的列侯,原只襲三代的,因當今隆恩盛德,遠邁前代,因此到了如海之父,又多襲了一代。若說林如海的祖輩,因襲爵位享有朝廷賞賜的產業。那到如海父輩,剛好完結。

好在林如海進士及第,得中探花郎。可以說如海的表現,以教科書式地實現了一個家族從列侯到官紳的嬗替。

中國古代的襲爵制度為:公、侯、伯、子、男。書中從未交待過列侯林家的資產狀況,我們且從比“侯”更高一等的甯國公家,來對襲爵作個粗淺的瞭解。

年關了,莊頭烏進孝踩著幾尺厚的大雪,趕到京都來給賈珍送一年來的收成,諸如山珍海味的實物清單,不必細說。且聽賈珍皺眉道——

我算定了你至少也有五千兩銀子來,這夠作什麼的!如今你們一共只剩了八九個莊子,今年倒有兩處報了旱澇,你們又打擂臺,真真是又教別生過年了。

襲了三代的公爵之家,莊子只剩了八九個了。只剩八九個,可見是在遞減。五千兩銀子是至少該有,可見沒有。那麼列侯四代的林家(賈家是列公)的產業收入,必定只少不多。到林如海這一代,已經是第五代,早已不再享有朝廷配予的產業農莊。除祖先留下的疏落落的遺產,維持家業運轉的,也就只有林如海微薄的官俸了。

據《大明會典》載,狀元授翰林院修撰之職,從六品官銜;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編修,官職正七品。滿清入關後,為實現新舊政權快速交接,以確保國家機器迅速恢復運轉,呈現出顯著的“清承明制”特徵。

明清時期,位列九卿的二品官年俸不過150兩上下,七品官的俸祿大約是45兩。若僅靠官俸過活,那林家到揚州之前的日子,是可想而知的清貧。

黛玉四五歲時,正七品的林如海,被欽點為巡鹽禦史,離京上任到了揚州。

書中並未交待,林如海是否為擢品出任欽差。巡鹽禦史的主要職責為監督巡察,責權分工上與主管鹽運有著天壤之別。我們且將這個崗位當作是個肥缺,難道清廷的鹽倉,就成了林家私庫了?正如賈珍在第五十三回所言,外人只道是家裡出了個皇妃,就好像皇家金庫便是自家的了,金山銀山只管往家裡搬。

說來可笑。

第二、官場潛規則下的灰色收入。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實際上諷刺那些表面清官背底裡的腐敗。部分讀者當然也可認為,《紅樓夢》的寫作動機,其中就有諷喻清廷腐敗與黑暗,所以曹公在小說中自當不會明寫。所以他故布疑陣,書裡處處暗藏機關。

我們也且不用考慮明清時期官員的升降,以及崗位輪換的週期。就當“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果真是官場常態,我們還可將林如海視為大清督察官員監守自盜的範本。甚至可將“三年清知府”中的三年縮短為一年。那麼,林如海在任不過區區五六年,即便一年十萬,五六年時間不也才五六十萬嘛。

那麼,五六年時間聚斂二三百萬兩,到底有否可能?

當然也絕非不可能,和珅可以。可別忘了和珅是一品軍機,一人之下,萬人之上,舉國上下多少人共同巴結。

第三、林如海的官階。

不可忽視的是:林如海並非鹽運主管,不過區區七品行使督察功能的巡鹽禦史,便有如此這般的巨大利益,那他之上層層級級的領導,收入又該幾何?碩大的鹽運總督衙門,各人按品分得得好處,還可計量否?

林如海可以貪,可以腐,但僅任鹽運禦史一項的收入,想五六年內便可擁有三二百萬家資,並成為大貪官(七品而已),實在有些天方夜譚。

賈敏的嫁妝?

當然,這三二百萬兩,還有一個可能的來源――賈敏的嫁妝。

第七十四回中,王夫人說:“你說的何嘗不是,但從公細想,你這幾個姊妹也甚可憐了。也不用遠比,只說如今你林妹妹的母親,未出閣時,是何等的嬌生慣養,是何等的金尊玉貴,那才象個千金小姐的體統。”

鳳姐兒說:我有三千五萬,不是賺的你的。……把我王家的地縫子掃一掃,就夠你們過一輩子呢。說出來的話也不怕臊!現有對證:把太太和我的嫁妝細看看,比一比你們的,那一樣是配不上你們的。(第七十二回)

賈敏的嫁妝,比還未出閣的小姐們猶為可觀,這是實情。但與王夫人相比,我們且不論她二人各自的嫁妝是否有數量級上等差,但至少有一點是可以確信:王夫人的嫁妝卻不會比賈敏少。

然在同一回中,曹公借賈母八十大壽,寫出了賈府時下的窘迫。王夫人竟拿不出給老太太的份子錢――

前兒老太太生日,太太急了兩個月,想不出法兒來,還是我提了一句,後樓上現有些沒要緊的大銅錫傢伙四五箱子,拿去弄了三百銀子,才把太太遮羞禮兒搪過去了。

王夫人,何許人也?

榮國府真正的當家主子。

竟為了三百兩銀子發愁?她的嫁妝哪去了?照理說,如果賈敏有幾十萬的嫁妝,那王夫人的絕不會少於此數。

王夫人嫁到賈家不過二十來年,若這幾十萬兩的嫁妝,不是挪作別的用途,單憑王夫人自己開銷,得是怎樣豪奢排場,才能將這幾十萬兩銀子在二十餘年中,花費貽盡!而且,她同時還有每月二十兩的月錢。

然而,《紅樓夢》中所刻畫的王夫人,並非極奢侈為能事之人。在她的房中,我們看到半舊的引枕、半舊的坐褥、半舊的椅袱。同樣的節儉,也在可她的丈夫和女兒身上窺探端倪,便連寶玉,亦是如出一轍。

我們總以為賈寶玉每次出場,都如此光鮮亮麗,總覺得這個美少年必定是裡裡外外的光彩照人,卻不知他換下華服後的內裡,其實才是一個百年大族的常態——

……寶玉即轉身去了。一時回來,再看,已換了冠帶:頭上周圍一轉的短髮,都結成小辮,紅絲結束,共攢至頂中胎髮,總編一根大辮,黑亮如漆,從頂至梢,一串四顆大珠,用金八寶墜角,身上穿著銀紅撒花半舊大襖……(第三回)

如今的王夫人,竟連三百兩都拿不出來。她嫁妝用途最可信的解釋,除了用於榮國府貼補家用,實再難找更為合理的去處。

那麼,年將半百的林如海之妻賈敏,樂觀估計,少說也是三十好幾的年歲吧,古人成家早,且說賈敏是不是成了二十歲老姑娘,才嫁入林家,那她與林如海婚後這十來年,即林如海變成大貪官之前,俸祿少得可憐,僅靠繼承林家第四代祖先留下的那一點家業,便能維護一個大家族十餘年的正常開銷?

林家是讀書仕宦之族,非商賈之家。從賈家日漸單薄的產業看,我們可以看出滿清八旗貴族世襲罔替制度之端倪:襲爵後期,其資產狀況已是名不副實。如今賈府的入不敷出,早在林家的第三或第四代時,就已經上演。難道賈敏的嫁妝,可以在十餘年間,只進不出,不增不減?

別忘了,《紅樓夢》所描繪的種種亂象,其實質就是大家族末世的各種紛紜與變奏。難道黛玉的林家,是有別於《紅樓夢》大背景之下的遺世獨立?

當然,這些推斷都是基於林如海是堪比和珅的大貪官、林家不處於家族的末世、賈敏的嫁妝不曾花掉、林家的確有幾萬百兩的銀子,等著黛玉來繼承的大前提。

如果說作者果真意在以暗寫的方式,來彰顯林家——隱形大貴族的身份。那何以又要在黛玉進京前後,以密密疊疊的文字,層層皴染黛玉家的小康氣象?

想想看,皇商薛家,也不過百萬家資呵。

您真的愛黛玉嗎?

且看第三回曹公如是說:“……這林黛玉常聽得母親說過,他外祖母家與別家不同。他近日所見的這幾個三等僕婦,吃穿用度,已是不凡了,何況今至其家。”

外祖母家與別家不同。賈敏口中的不同,決計不是說林如海家比賈府富貴,這應該可作起碼的定論。

僅只三等僕婦的吃穿用度已是不凡。試問,一個巨富之家出來的小姐眼中的不凡,想必該不是反語吧。我們還可以假設,林如海的百萬家資是黛玉依養榮國府後,林如海才一點點累積起來,那賈敏時代的幾十萬的嫁妝,總還是可以支撐一個大家族的富貴景象吧!

那麼,會對僕人的穿著華麗發出讚歎,其基調又是什麼?恐怕比較無疑義且能令人信服的理解,應該是說:賈府僕人的穿戴,比起林家的主人,更加奢華。

棄舟登岸後,轎子及至賈府門口,黛玉見在三間獸頭大門前,列坐著十來個華冠麗服之人。

門前列坐的,當然不會是賈家的主子們,充其量不過是三門外看家護院的下等僕人。

在與賈母及眾姊妹見禮之後,黛玉隨邢夫人到賈赦院裡去請安,正室之內,早有許多盛妝麗服之姬妾丫鬟迎著。

黛玉的眼中,賈府的下人和姬妾打扮,那樣光鮮亮麗。巨富之女眼中的富麗,該是金碧輝煌到何種地步!僕婦姬妾的穿著,都已是華服麗冠,那主子的顯貴,又將何種程度!

然而,在“冷子興演說榮國府”一回中,冷子興在介紹賈府時說道:“甯榮二府也都蕭疏了,雖說不及先前那樣興盛,較之平常仕宦之家,到底氣象不同。正所謂‘百足之蟲,死而不僵’。”

賈家顯而易見的沒落,是不爭之事實。在十萬級富豪的黛玉眼裡,卻是那麼貴氣與光鮮。這又該如何解釋啊?

是該說林如海雖家資豐厚,卻獨苛刻掌上明珠黛玉,以致她的妝扮一直維持著清儉貧寒,這是林如海的家風嗎?富貴與清寒之間的差距如此之大,這樣的家風,又該如何理解呵?

若說林如海不是有心苛刻黛玉,那黛玉的眼力架兒,是不是也太差了些。飽讀詩書的黛玉,竟如此沒見過世面。書中的黛玉,果真如此?

矛盾、疑竇,此起彼伏,又該從何處去找尋更能自洽的解釋?

夜深沉,雨未停。思緒在轉。室外漆黑一片,看不到窗外秋花是否慘澹了,秋草黃了?屋內是耿耿秋燈秋夜長。秋雨秋窗秋不盡,那堪風雨助淒涼!

黛玉啊,黛玉,你還是我眼中清逸窅渺的詩人麼?

若彼情彼景,進到賈府之人是王熙鳳或是薛寶釵,這些僕、婦的行頭,可為成為她們眼中的風景?

那為何同樣十萬巨富家族走出的貴族小姐,眼界會有這樣巨大的差異?

真不知擁有這三二百萬身家之下黛玉的種種表現,該說是褒,還是貶!?又或者是讀者所謂的明褒暗貶,抑或明貶暗褒呢?

如若這三二百萬兩家資,以及後來被賈府侵吞的假設,是為了杜撰一個的黛玉很慘的真相,而編織這個“真相”的目的,也僅只是為服務於黛玉的慘狀刻畫。那麼我想說,此等假設之下,我所感到的最悲,恐怕還不是這三二百萬兩的家產被侵佔,所帶來的無助與哀淒;轉而更是這等假想成立基礎之上,對黛玉的眼界逼仄、低智無能、以及優美家風顛覆的不得不認同。

這才是讀者的之所謂善意,賦予黛玉的最深切的悲涼。

三二百萬兩存在的假設,足以讓一個聰明絕頂的少女,變得面目全非。這樣的顧此失彼,難道是對黛玉真愛如許?

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

可有其他解釋?

重回賈璉所謂之“……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的原初語境。彼時,賈母剛剛過完八十大壽。賈璉花盡了官中僅剩的幾千兩銀子,地租還要到九月才得,如今正青黃不接。一籌莫展的賈璉正尋思著,讓鴛鴦把老太太床底下的寶貝,搬一箱出來,兌個幾千兩,以應付接下來的迎來送往,酬酢交際。

這頭話音才落,又有宮裡小太監來說,夏爺爺看中宮外一處房子,短了二百兩,來問奶奶暫借。還說了會連同前兩次的一千二百兩,年底一歸還上。鳳姐兒當即讓平兒取了她的兩個金項圈出來,兌了四百兩銀子,給了小太監二百兩,才將他打發去了。

賈璉從裡屋出來,笑說道,昨兒周太監來,張口一千兩,我略應慢了些,他就不自在。將來得罪人之處少不了。

賈璉的話,收束於“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的這一句話,可否解釋成——

內囊已經盡上,外祟卻不知何時是了!賈家已經窮精了。王夫人也已耗盡了自己的陪嫁。維持賈府正當運作的支出,仍如車輪般轉動。這個“百足之蟲,死而不僵”的家族,在打從元春封妃後,還得應付每年憑空多出來幾千兩宮中的額外開支,更讓這個苟延殘喘的家族,雪上加霜。面對焦頭爛額的現狀,賈璉心底深處升起的今非昔比、求之不得的美好願望。

——這又有何不可?

當然“慧心”的讀者,仍可兀自認為作者其“再”之用,莫不與林黛玉的所謂遺產有著密切關聯。

我想說的是,這起貌似為黛玉鳴不平的揣測,實則是自打有紅學評論以來,黛玉被黑得最慘的一回。

黛玉不能從書中走出來為自己辯解。但親愛的讀者們,我們可以不要用自己狹隘的善意,去沾汙她的父親林如海嗎?他把女兒培養得如此美好,讓我們愛的二百餘年。也希望我們在對這個少失怙恃少女,顯示自己的善意或慈悲時,能不能也稍稍加上一點智慧。

懇請,再三懇請讀者們哪,捋清邏輯前,暫時消停一陣!

大概年底回來。還讓把大毛的衣服帶幾件去。

此處,顯而易見時間訛誤不必細論。

單說賈璉陪黛玉回揚州之時,乃頭年冬底,怎會無大毛衣服?昭兒回來之時,鳳姐兒尚在秦氏七七間,這從春到秋的跨度,時間與邏輯之誤,實在明顯。

我們且將錯就錯,且說林如海確實死於九月初三,黛玉與賈璉將林如海靈柩運回蘇州。七七治喪,百日守孝,三年守制之說,乃古代家中嚴慈亡故,為人子女應盡的孝道。正常社交活動通常得除服之後,方可參與。

可要讓黛玉獨自一人在蘇州老宅守孝三年,似乎顯得過於不近人情。三年說長不長,只是三年後的黛玉,已不再是少年。她的賈寶玉還淚故事,又該如何繼續?

為著故事的發展要,曹公費盡心機地為黛玉安排了最短的百日守孝期,百日除服後方啟程北歸。年底回到賈家,正好是書中預定的約莫四個月時間。

然而,總有讀者習慣以今律古,竟硬生生將作者的善意和古代傳統摒棄,還有模有樣地杜撰出一個盤點林如海家產的考證來。

其意圖,實在難解。

林如海是否有這兩三百萬銀的家產,姑且稍後再論。退一萬步講,就算林如海果真留有三二百萬兩的遺產,等著黛玉繼承。那麼黛玉到底知不知道這筆遺的產存呢?兩種可能性——

不知道。林如海有遺產給黛玉繼承,卻不讓黛玉知道。討論此“不知道”的可能性,本是件十分荒誕的事。

作為生父,臨死前,把遺產託付他人代管,卻不讓惟一的女兒知道,且這個女兒還是自己的掌上明珠。“不知道”的可能性等於零。這一點,應該毋庸置疑。

知道。因黛玉太小,所以林如海將遺產託付給賈璉代管。

既然黛玉知道自己有這麼大筆的銀子,她如何不如薛家住進賈府時,薛姨媽與王夫人所言之“一應日費供應一概免劫,方是處常之法”。(第四回)。不屑使賈家給的月錢,腰杆自然硬氣。黛玉豈會不懂。此為其一。

其二,寶釵建議黛玉每日拿燕窩、冰糖熬出粥來滋補身子,比藥還強。黛玉說,請大夫,熬藥,人參肉桂,已經鬧得天翻地覆了,這會子我又興出新文來熬什麼燕窩粥,老太太、太太、鳳姐姐這三人便沒話說,那些底下婆子丫頭們,未免不嫌我太多事了……又後與寶釵說道,你有母親,哥哥,這裡又有買賣地土,家裡又仍舊有房有地,住這裡不過是親戚的情分,白住了這裡,一應大小事情,又不沾他們一文半個,要走就走了,我是一無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紙,皆是和他們家的姑娘一樣……(第四十五回)。

此段文字,可是基於黛玉知道自己有百萬遺產繼承的大前提,何以還會說出,“我是一無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紙,皆是和他們家的姑娘一樣”的話來?

有錢並不一定要炫富。但若關涉求人,看人臉色,難不成還須故作謙遜,藏著掖著?

“吃人嘴軟,拿人手短”之理,黛玉不會不知。“病如西子勝三分”,她的用錢之處本就比尋常人多,以她之敏感,既然自己有巨額財富,又豈會成年累月靠賈府供養,來討這沒必要的嫌棄!

曹公筆下的黛玉,可是心較比幹還多一竅。寶玉眼中的黛玉,也是“雖年小身弱,卻法術無邊,口齒伶俐,機謀深遠”,如此多心機警,又豈會容得賈璉將她的遺產挪做他用,還渾然不覺?

此時的黛玉,雖方十歲,卻已寄住他鄉數年。十歲時的寶釵,已經開始管理百萬家資了。難道十歲的黛玉,盡是如此不經堪世事,竟對他人隨意處理父親留下的家業,毫無辦法,聽之任之。

此種論斷,若不是在質疑黛玉財商,就是對她智力否定與諷刺。

別忘了,書中的黛玉,是何其聰慧,何等穎悟。

寶釵能辦得漂漂亮亮的事,黛玉卻辦不到?也可別忘了,她二人在識力超凡的鳳姐兒眼中,評價可是等同的——“林丫頭和寶姑娘,他兩個倒好”(第五十萬回)。然而面對百萬家資,黛玉竟被比寶釵生生比了下去?

如此杜撰,恕難苟同。

林如海是個大貪官?

一直以為曹公以“步步小心”、“時時在意”來描述剛進賈府時黛玉的行止,是為了說明林黛玉的優美家風,而這家風自然是出於林家詩禮傳家的淵源。

再看林如海對賈雨村的態度,是那麼的謙和守禮,好一個翩翩然君子之風的林如海,躍於書間。所以,難免有曹公便就是要將林如海塑造為讀書人楷模的形象,印在腦海。有了這樣的預設,林如海不是貪官的共識,便成了意識裡的真實。

說來這也是相當主觀的推斷。並無可靠依據。所以本文姑且放棄預設,來探討“百萬遺產”從何而來?

第一,官俸。

第三回中說,林如海家是世襲的列侯,原只襲三代的,因當今隆恩盛德,遠邁前代,因此到了如海之父,又多襲了一代。若說林如海的祖輩,因襲爵位享有朝廷賞賜的產業。那到如海父輩,剛好完結。

好在林如海進士及第,得中探花郎。可以說如海的表現,以教科書式地實現了一個家族從列侯到官紳的嬗替。

中國古代的襲爵制度為:公、侯、伯、子、男。書中從未交待過列侯林家的資產狀況,我們且從比“侯”更高一等的甯國公家,來對襲爵作個粗淺的瞭解。

年關了,莊頭烏進孝踩著幾尺厚的大雪,趕到京都來給賈珍送一年來的收成,諸如山珍海味的實物清單,不必細說。且聽賈珍皺眉道——

我算定了你至少也有五千兩銀子來,這夠作什麼的!如今你們一共只剩了八九個莊子,今年倒有兩處報了旱澇,你們又打擂臺,真真是又教別生過年了。

襲了三代的公爵之家,莊子只剩了八九個了。只剩八九個,可見是在遞減。五千兩銀子是至少該有,可見沒有。那麼列侯四代的林家(賈家是列公)的產業收入,必定只少不多。到林如海這一代,已經是第五代,早已不再享有朝廷配予的產業農莊。除祖先留下的疏落落的遺產,維持家業運轉的,也就只有林如海微薄的官俸了。

據《大明會典》載,狀元授翰林院修撰之職,從六品官銜;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編修,官職正七品。滿清入關後,為實現新舊政權快速交接,以確保國家機器迅速恢復運轉,呈現出顯著的“清承明制”特徵。

明清時期,位列九卿的二品官年俸不過150兩上下,七品官的俸祿大約是45兩。若僅靠官俸過活,那林家到揚州之前的日子,是可想而知的清貧。

黛玉四五歲時,正七品的林如海,被欽點為巡鹽禦史,離京上任到了揚州。

書中並未交待,林如海是否為擢品出任欽差。巡鹽禦史的主要職責為監督巡察,責權分工上與主管鹽運有著天壤之別。我們且將這個崗位當作是個肥缺,難道清廷的鹽倉,就成了林家私庫了?正如賈珍在第五十三回所言,外人只道是家裡出了個皇妃,就好像皇家金庫便是自家的了,金山銀山只管往家裡搬。

說來可笑。

第二、官場潛規則下的灰色收入。

“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實際上諷刺那些表面清官背底裡的腐敗。部分讀者當然也可認為,《紅樓夢》的寫作動機,其中就有諷喻清廷腐敗與黑暗,所以曹公在小說中自當不會明寫。所以他故布疑陣,書裡處處暗藏機關。

我們也且不用考慮明清時期官員的升降,以及崗位輪換的週期。就當“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果真是官場常態,我們還可將林如海視為大清督察官員監守自盜的範本。甚至可將“三年清知府”中的三年縮短為一年。那麼,林如海在任不過區區五六年,即便一年十萬,五六年時間不也才五六十萬嘛。

那麼,五六年時間聚斂二三百萬兩,到底有否可能?

當然也絕非不可能,和珅可以。可別忘了和珅是一品軍機,一人之下,萬人之上,舉國上下多少人共同巴結。

第三、林如海的官階。

不可忽視的是:林如海並非鹽運主管,不過區區七品行使督察功能的巡鹽禦史,便有如此這般的巨大利益,那他之上層層級級的領導,收入又該幾何?碩大的鹽運總督衙門,各人按品分得得好處,還可計量否?

林如海可以貪,可以腐,但僅任鹽運禦史一項的收入,想五六年內便可擁有三二百萬家資,並成為大貪官(七品而已),實在有些天方夜譚。

賈敏的嫁妝?

當然,這三二百萬兩,還有一個可能的來源――賈敏的嫁妝。

第七十四回中,王夫人說:“你說的何嘗不是,但從公細想,你這幾個姊妹也甚可憐了。也不用遠比,只說如今你林妹妹的母親,未出閣時,是何等的嬌生慣養,是何等的金尊玉貴,那才象個千金小姐的體統。”

鳳姐兒說:我有三千五萬,不是賺的你的。……把我王家的地縫子掃一掃,就夠你們過一輩子呢。說出來的話也不怕臊!現有對證:把太太和我的嫁妝細看看,比一比你們的,那一樣是配不上你們的。(第七十二回)

賈敏的嫁妝,比還未出閣的小姐們猶為可觀,這是實情。但與王夫人相比,我們且不論她二人各自的嫁妝是否有數量級上等差,但至少有一點是可以確信:王夫人的嫁妝卻不會比賈敏少。

然在同一回中,曹公借賈母八十大壽,寫出了賈府時下的窘迫。王夫人竟拿不出給老太太的份子錢――

前兒老太太生日,太太急了兩個月,想不出法兒來,還是我提了一句,後樓上現有些沒要緊的大銅錫傢伙四五箱子,拿去弄了三百銀子,才把太太遮羞禮兒搪過去了。

王夫人,何許人也?

榮國府真正的當家主子。

竟為了三百兩銀子發愁?她的嫁妝哪去了?照理說,如果賈敏有幾十萬的嫁妝,那王夫人的絕不會少於此數。

王夫人嫁到賈家不過二十來年,若這幾十萬兩的嫁妝,不是挪作別的用途,單憑王夫人自己開銷,得是怎樣豪奢排場,才能將這幾十萬兩銀子在二十餘年中,花費貽盡!而且,她同時還有每月二十兩的月錢。

然而,《紅樓夢》中所刻畫的王夫人,並非極奢侈為能事之人。在她的房中,我們看到半舊的引枕、半舊的坐褥、半舊的椅袱。同樣的節儉,也在可她的丈夫和女兒身上窺探端倪,便連寶玉,亦是如出一轍。

我們總以為賈寶玉每次出場,都如此光鮮亮麗,總覺得這個美少年必定是裡裡外外的光彩照人,卻不知他換下華服後的內裡,其實才是一個百年大族的常態——

……寶玉即轉身去了。一時回來,再看,已換了冠帶:頭上周圍一轉的短髮,都結成小辮,紅絲結束,共攢至頂中胎髮,總編一根大辮,黑亮如漆,從頂至梢,一串四顆大珠,用金八寶墜角,身上穿著銀紅撒花半舊大襖……(第三回)

如今的王夫人,竟連三百兩都拿不出來。她嫁妝用途最可信的解釋,除了用於榮國府貼補家用,實再難找更為合理的去處。

那麼,年將半百的林如海之妻賈敏,樂觀估計,少說也是三十好幾的年歲吧,古人成家早,且說賈敏是不是成了二十歲老姑娘,才嫁入林家,那她與林如海婚後這十來年,即林如海變成大貪官之前,俸祿少得可憐,僅靠繼承林家第四代祖先留下的那一點家業,便能維護一個大家族十餘年的正常開銷?

林家是讀書仕宦之族,非商賈之家。從賈家日漸單薄的產業看,我們可以看出滿清八旗貴族世襲罔替制度之端倪:襲爵後期,其資產狀況已是名不副實。如今賈府的入不敷出,早在林家的第三或第四代時,就已經上演。難道賈敏的嫁妝,可以在十餘年間,只進不出,不增不減?

別忘了,《紅樓夢》所描繪的種種亂象,其實質就是大家族末世的各種紛紜與變奏。難道黛玉的林家,是有別於《紅樓夢》大背景之下的遺世獨立?

當然,這些推斷都是基於林如海是堪比和珅的大貪官、林家不處於家族的末世、賈敏的嫁妝不曾花掉、林家的確有幾萬百兩的銀子,等著黛玉來繼承的大前提。

如果說作者果真意在以暗寫的方式,來彰顯林家——隱形大貴族的身份。那何以又要在黛玉進京前後,以密密疊疊的文字,層層皴染黛玉家的小康氣象?

想想看,皇商薛家,也不過百萬家資呵。

您真的愛黛玉嗎?

且看第三回曹公如是說:“……這林黛玉常聽得母親說過,他外祖母家與別家不同。他近日所見的這幾個三等僕婦,吃穿用度,已是不凡了,何況今至其家。”

外祖母家與別家不同。賈敏口中的不同,決計不是說林如海家比賈府富貴,這應該可作起碼的定論。

僅只三等僕婦的吃穿用度已是不凡。試問,一個巨富之家出來的小姐眼中的不凡,想必該不是反語吧。我們還可以假設,林如海的百萬家資是黛玉依養榮國府後,林如海才一點點累積起來,那賈敏時代的幾十萬的嫁妝,總還是可以支撐一個大家族的富貴景象吧!

那麼,會對僕人的穿著華麗發出讚歎,其基調又是什麼?恐怕比較無疑義且能令人信服的理解,應該是說:賈府僕人的穿戴,比起林家的主人,更加奢華。

棄舟登岸後,轎子及至賈府門口,黛玉見在三間獸頭大門前,列坐著十來個華冠麗服之人。

門前列坐的,當然不會是賈家的主子們,充其量不過是三門外看家護院的下等僕人。

在與賈母及眾姊妹見禮之後,黛玉隨邢夫人到賈赦院裡去請安,正室之內,早有許多盛妝麗服之姬妾丫鬟迎著。

黛玉的眼中,賈府的下人和姬妾打扮,那樣光鮮亮麗。巨富之女眼中的富麗,該是金碧輝煌到何種地步!僕婦姬妾的穿著,都已是華服麗冠,那主子的顯貴,又將何種程度!

然而,在“冷子興演說榮國府”一回中,冷子興在介紹賈府時說道:“甯榮二府也都蕭疏了,雖說不及先前那樣興盛,較之平常仕宦之家,到底氣象不同。正所謂‘百足之蟲,死而不僵’。”

賈家顯而易見的沒落,是不爭之事實。在十萬級富豪的黛玉眼裡,卻是那麼貴氣與光鮮。這又該如何解釋啊?

是該說林如海雖家資豐厚,卻獨苛刻掌上明珠黛玉,以致她的妝扮一直維持著清儉貧寒,這是林如海的家風嗎?富貴與清寒之間的差距如此之大,這樣的家風,又該如何理解呵?

若說林如海不是有心苛刻黛玉,那黛玉的眼力架兒,是不是也太差了些。飽讀詩書的黛玉,竟如此沒見過世面。書中的黛玉,果真如此?

矛盾、疑竇,此起彼伏,又該從何處去找尋更能自洽的解釋?

夜深沉,雨未停。思緒在轉。室外漆黑一片,看不到窗外秋花是否慘澹了,秋草黃了?屋內是耿耿秋燈秋夜長。秋雨秋窗秋不盡,那堪風雨助淒涼!

黛玉啊,黛玉,你還是我眼中清逸窅渺的詩人麼?

若彼情彼景,進到賈府之人是王熙鳳或是薛寶釵,這些僕、婦的行頭,可為成為她們眼中的風景?

那為何同樣十萬巨富家族走出的貴族小姐,眼界會有這樣巨大的差異?

真不知擁有這三二百萬身家之下黛玉的種種表現,該說是褒,還是貶!?又或者是讀者所謂的明褒暗貶,抑或明貶暗褒呢?

如若這三二百萬兩家資,以及後來被賈府侵吞的假設,是為了杜撰一個的黛玉很慘的真相,而編織這個“真相”的目的,也僅只是為服務於黛玉的慘狀刻畫。那麼我想說,此等假設之下,我所感到的最悲,恐怕還不是這三二百萬兩的家產被侵佔,所帶來的無助與哀淒;轉而更是這等假想成立基礎之上,對黛玉的眼界逼仄、低智無能、以及優美家風顛覆的不得不認同。

這才是讀者的之所謂善意,賦予黛玉的最深切的悲涼。

三二百萬兩存在的假設,足以讓一個聰明絕頂的少女,變得面目全非。這樣的顧此失彼,難道是對黛玉真愛如許?

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

可有其他解釋?

重回賈璉所謂之“……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的原初語境。彼時,賈母剛剛過完八十大壽。賈璉花盡了官中僅剩的幾千兩銀子,地租還要到九月才得,如今正青黃不接。一籌莫展的賈璉正尋思著,讓鴛鴦把老太太床底下的寶貝,搬一箱出來,兌個幾千兩,以應付接下來的迎來送往,酬酢交際。

這頭話音才落,又有宮裡小太監來說,夏爺爺看中宮外一處房子,短了二百兩,來問奶奶暫借。還說了會連同前兩次的一千二百兩,年底一歸還上。鳳姐兒當即讓平兒取了她的兩個金項圈出來,兌了四百兩銀子,給了小太監二百兩,才將他打發去了。

賈璉從裡屋出來,笑說道,昨兒周太監來,張口一千兩,我略應慢了些,他就不自在。將來得罪人之處少不了。

賈璉的話,收束於“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的這一句話,可否解釋成——

內囊已經盡上,外祟卻不知何時是了!賈家已經窮精了。王夫人也已耗盡了自己的陪嫁。維持賈府正當運作的支出,仍如車輪般轉動。這個“百足之蟲,死而不僵”的家族,在打從元春封妃後,還得應付每年憑空多出來幾千兩宮中的額外開支,更讓這個苟延殘喘的家族,雪上加霜。面對焦頭爛額的現狀,賈璉心底深處升起的今非昔比、求之不得的美好願望。

——這又有何不可?

當然“慧心”的讀者,仍可兀自認為作者其“再”之用,莫不與林黛玉的所謂遺產有著密切關聯。

我想說的是,這起貌似為黛玉鳴不平的揣測,實則是自打有紅學評論以來,黛玉被黑得最慘的一回。

黛玉不能從書中走出來為自己辯解。但親愛的讀者們,我們可以不要用自己狹隘的善意,去沾汙她的父親林如海嗎?他把女兒培養得如此美好,讓我們愛的二百餘年。也希望我們在對這個少失怙恃少女,顯示自己的善意或慈悲時,能不能也稍稍加上一點智慧。

懇請,再三懇請讀者們哪,捋清邏輯前,暫時消停一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