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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出錢給我們買了房子,可是我卻不想要,難道我錯了嗎?

我和老公是大學同學,也是同一個城市的,我們畢業後都回了老家,然後見了雙方家長。我父母對老公挺滿意的,公婆對我也挺滿意。

我們很快就將婚禮提上了日程。我家當時要了十萬的彩禮,

他們家也很痛快的答應了。至於房子,因為我們兩家都在縣城住,而我們兩個人都在市里工作,市里房價又高,不是我們現在的實力能買的起的。

我們婚後就在市里租了個房子住。過了一年後,房租也漲了。婆婆知道後,說我們這樣租房子也很不划算,

還不如自己買房子住,租金可以用來還房貸。

我們又何嘗不想買房呢?可是哪來那麼多的錢付首付呢?婆婆說,不如他們把縣城的房子賣了,拿錢在市里買房子。

我說那你們以後在哪兒住呢?婆婆說她們搬來和我們一起住。我當時就表示反對了,

我說我們以後再買房子吧,也不著急。

婆婆不樂意了,說我嫌棄她,不讓他們跟我們一起住。在家天天鬧。

我錯了嗎?不讓你們給我們買房,我有什麼錯?你那麼強勢,只要看老公幫我一點點忙,你就掉個臉子數落我和老公半天,我要是讓你和我們住在一起,

那我還不得累死啊一天,一天不知道要鬧多少次矛盾呢。

朋友們,你們說我這樣做有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