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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陝西最低工資又漲了,但是有的省份說“我們不漲”

新京報政解報導 4月1日起,上海將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從每月2190元增至2300元,同時將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9元增至20元。這是繼陝西宣佈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以來,今年來第二個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的省份。


3月24日,陝西省人社廳發佈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一類工資區全日制最低工資標準為1680元/月(上調200元),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8元/小時(上調2元),其他地區也各有上調。

上海在調整之前,月最低工資標準2190元已位居全國首位,天津(1950元)、廣東(1895元)、北京(1890元)和浙江(1860元)緊隨其後。

根據國家《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但新京報記者梳理發現,

近年來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省份逐年減少,2014至2016年全國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省份數分別為24個、19個和9個。

按照政策,今年全國各地至少有22個省市需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但已有省市明確表示不上調。

目前青海省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在全國排名最低,為1270元/月,且該省執行的還是2014年5月起調整的標準。也就是說,青海省已經近3年未調整過最低工資標準。2016年,廣東省明確,2016年、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暫按2015年5月發佈的標準執行,

並適當降低最低工資標準增幅。

最低工資標準上調步伐為何有放慢趨勢?人社部原副部長信長星曾有過明確解釋:由於人工成本上升,中國勞動力成本優勢不像過去那麼明顯。如果要企業保持一定的競爭優勢,可以適度放緩工資調整的頻率和漲幅,因此未來最低工資標準的上漲應趨於“保守”。

不過,也有專家表示,越是經濟下行越要考慮勞動者利益。

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認為,最低工資標準的一個重要目的是保障勞動者利益。在經濟下行過程中,既要考慮企業方的利益,也要考慮勞動者利益。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則表示,“物價在上漲,消費水準在上升,最低工資標準如果長期不調整就會出現勞動力流失,將進一步影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