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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遷一企業私設暗管偷排廢水 負責人被行政拘留

經現場機械挖掘,查明埋入地下的污水管道直通該企業某生產車間。

(環保局供圖)

中新網南京3月31日電(記者劉林)31日,宿遷市環保局發佈通告,日前,該市一企業將污水管道從地下接入雨水管道,直接將未經處理的生產廢水通過暗管向外排放。依據相關法規,該企業被罰款10萬元,企業負責人被行政拘留。

2月上旬,宿遷市宿豫區環境執法人員在排查企業下水排放管網時發現,某企業在接入雨水井的地上雨水管道外,另接入了一根埋在地下的水泥污水管道。

經現場機械挖掘,查明埋入地下的污水管道直通該企業某生產車間。經勘查及詢問調查,原來這個企業在地下偷埋了一根水泥污水管道,將車間未經處理的生產廢水通過暗管排入雨水井直接向外環境排放。

經宿豫區環境監測站取樣監測,該企業偷排廢水中的化學需氧量、懸浮物等水污染物濃度分別超標近13倍和0.5倍。環境執法人員及時固定了廢水水樣、拍攝現場照片和視頻、調查詢問筆錄、現場勘察報告等證據,

並送達了廢水監測報告。在鐵的證據面前,該企業負責人承認了私設暗管將部分未經處理的超標廢水直排外環境的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宿豫區環保局對該企業私設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行為,處以上限10萬元整的行政處罰;對超標排放水污染物的行為,

責令該企業停產整治,並迅速將案件移送公安部門處理。

宿遷市宿豫區公安分局根據近日對該企業分管環保工作的負責人實施行政拘留。該企業繳納了罰款,並已停產整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