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臨死前留下三條遺言,十分厚顏無恥,最後一條讓世人唾棄
大家都知道,慈禧是晚清的實際掌權者。一個女流之輩,能夠掌管大清朝長達近半個世紀,其手段之高,魄力之大,可想而知。不過讓人可惜的是,慈禧雖然掌權,卻只顧著自己奢侈享受,
立三歲的溥儀為皇帝。慈禧立下這條遺命的時候光緒皇帝還健在,
宦官不得干政。這條遺命立得有些搞笑,在清朝的前兩百年,從來沒有出現過宦官干政的情況,反而是慈禧掌權之後,在她的縱容下,太監的權勢漸漸大了起來,比如紅極一時、權勢滔天的大太監安德海、李蓮英等人,手中權力超過了很多朝中大臣。就連李鴻章也曾因為一些事情有求于過李蓮英。慈禧自己懷了規矩,臨死前又補上規矩,可以說是十分厚顏無恥了。
不許女人干政!慈禧在留下這條遺言的時候,大概忘了她自己本身就是個女子,忘了她自己曾為獨掌權勢做過的一系列事情。這一條,可以說是要受到天下人的唾棄了,實在是有些恬不知恥。
在整個中國歷史上,女人干政的例子寥寥無幾,呂後、武則天等雖然也是女子干政,但在犯錯之外也還是為國家為百姓做了一些實事。而慈禧,則是一個典型的壞榜樣,為了權勢不惜逼死親兒子,為了奢侈享受置國家百姓于不顧。而且慈禧去世之後,還將大量的金銀珠寶作為陪葬品隨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