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慈禧是晚清的實際掌權者。 一個女流之輩, 能夠掌管大清朝長達近半個世紀, 其手段之高, 魄力之大, 可想而知。 不過讓人可惜的是, 慈禧雖然掌權, 卻只顧著自己奢侈享受, 玩弄權術, 鮮少將國家百姓放在第一位。 而她臨死前留下的三條遺言, 每一條表面上看起來都是為江山社稷著想, 但實際上, 處處透露著的是自己的私心, 自私自利, 十分厚顏無恥, 尤其是最後一條簡直讓世人唾棄。
立三歲的溥儀為皇帝。 慈禧立下這條遺命的時候光緒皇帝還健在, 皇帝未死又立新帝, 而且是三歲小孩, 這背後的意思不言而明。 當時慈禧處於病重期間, 但她並不認為自己會死, 因此, 立下這麼一個小皇帝, 一是想讓光緒皇帝快點死去, 二是想著等自己病好以後, 可以更加方便、名正言順的垂簾聽政, 左右朝局。
宦官不得干政。 這條遺命立得有些搞笑, 在清朝的前兩百年, 從來沒有出現過宦官干政的情況, 反而是慈禧掌權之後, 在她的縱容下, 太監的權勢漸漸大了起來, 比如紅極一時、權勢滔天的大太監安德海、李蓮英等人, 手中權力超過了很多朝中大臣。 就連李鴻章也曾因為一些事情有求于過李蓮英。
不許女人干政!慈禧在留下這條遺言的時候, 大概忘了她自己本身就是個女子, 忘了她自己曾為獨掌權勢做過的一系列事情。 這一條, 可以說是要受到天下人的唾棄了, 實在是有些恬不知恥。
在整個中國歷史上, 女人干政的例子寥寥無幾, 呂後、武則天等雖然也是女子干政, 但在犯錯之外也還是為國家為百姓做了一些實事。 而慈禧, 則是一個典型的壞榜樣, 為了權勢不惜逼死親兒子, 為了奢侈享受置國家百姓于不顧。 而且慈禧去世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