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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太鉅賈哈同:晚清闖蕩上海灘,遺產達1.7億美元

1874年,哈同赤手空拳來到上海,一文不名,甚至連一句當地的話都不會說,但1931年他去世時,僅留在上海的土地就達460餘畝,遺產達1.7億美元。

哈同,英藉猶太人,1849年出生於巴格達的一個商人家庭。

1916年,他將南京路至浙江路口的一塊以18000兩白銀買進的地皮,租給永安公司建造百貨大樓,處租金5萬兩白銀,租期30年。

這位上海灘赫赫有名的“地皮大王”,

搜刮錢財的方法可以和葛朗台相比:哈同出租一般住房和小塊土地的租期都比較短,通常3至5年。租期短,既便于在需要時及時收回,又可以在每次續約時增加租金。在哈同的地皮上,哪怕擺個小攤子也得交租。有個皮匠在哈同所擁有的弄堂口擺了個皮匠擔,每月也要付地租5元。

當時上海一般房地產業主按陽曆收月租,而哈同卻按陰曆月份訂約計租。大家知道,陽曆每月一般為30天或31天,而陰曆月份為29天或30天,所以陰曆每3年有一個閏月,5年再閏一個月,每19年有7個閏月。所以按陰曆收租,每3年可以多收一個月的租金。

哈同是富有的,同時又是吝嗇的。他發達之後,曾花70萬銀元建造了當時上海灘最大的私家花園“愛儷園”。

為了便於管理園內職工,哈同對職工的職責和等級作了明確規定,並讓帳房製作相應的徽章,徽章竟要職工自己掏錢買。

哈同是個有趣的人,他交友很廣。學者有羅振玉、王國維、章太炎、蔡元培,軍閥有陳炯明、楊善德、盧水祥、何豐林等。

孫中山曾在哈同花園住過。章太炎與湯國梨的婚禮也是在哈同花園舉行的。1923年,哈同夫婦還曾進京晉見未位皇帝溥儀和北洋政府賄選總統曹錕。

即使年過70歲,哈同照樣按時到辦公室上班,他總是親自簽訂各種合同。哈同一生無子女,收容中外幼兒作義子義女。他去世後,遺產全部留在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