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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民間有個風俗,在三岔路口煮乞食粥……你吃過嗎?

福安新聞網(李斌)經過一個三岔路口,看見許多婦女在忙碌:有的搬石頭壘灶,

有的刷鍋淘米,我很好奇,這些村民大多住著新蓋樓房,家裡裝修也不錯,廚房用具應有盡有,為什麼要在路口做飯?我向她們打聽,她們說要煮“乞食粥”。煮乞食粥?煮給乞食吃嗎?現在哪有這麼多乞食?婦女們笑著說,煮給自己吃,我們都是乞食!我打破砂鍋問(璺)到底,這一問,還真問出許多農村傳統風俗習慣的門道來。

潭頭一帶有這樣的傳說:在很久以前,

有一對夫婦,丈夫姓張,妻子姓李,因為家中屢遭厄運,深陷貧病交加困境,出於萬般無奈,過著挨家乞討的生活。夫婦倆漸老,眼見到了山窮水盡的絕境,正在準備了卻殘生之際,意外遇到一位鶴髮銀須老神仙,治癒了他們疾病,還授予他們治病救人的靈方妙術,這對善良的夫婦,從此變行乞為行醫,足跡所到之處,手到病除,無不深受病家歡迎。

乞食夫婦死後,當地城隍念其生前有功,

上報天庭,獲玉帝恩准,任命該夫婦三岔路口為神。夫婦倆享受香火,不忘人間疾苦,遇有百姓求醫無效服藥不靈的,他倆必在冥冥中施以神仙妙法,解救黎庶。

古時候,人們缺醫少藥,遇到疾病,久治不愈,擇初二或十六夜晚更深人靜時,在三岔口許乞丐願,口中念念有詞:“張公公、李婆婆,病家弟子某人,身患疾病,求醫無效,服藥不靈,敬請二位神明,施展仙法,某人病癒,

必備供品冥財,答謝神明宏恩。”等到病癒,就備了酒菜以及元寶香燭,到三岔路口還願謝神。

因為許願、還願比較麻煩,有的人家還要請來先生(巫師)主持儀式,後來慢慢演變成在三岔路口煮乞食粥,與大家分食。

煮乞食粥時間一般在冬至前後,農曆初二或十六日,

傍晚時分開始。煮粥的大米,由發起者(乞食頭)家的婦女,到各家討要“乞食米”,有的人給一盅,多的人給一升,如果是親戚,會給三五升,然後選個三岔路口,壘石架鍋,燒火煮粥,乞食粥煮好以後,發起者即“乞食頭”先吃第一碗,隨後親朋好友、鄰居路人,都前來討吃乞食粥,吃過乞食粥,驅病消災,大家都能行好運道!

有的人家,因為家中有人受到驚嚇發病,也要煮乞食粥。家人去討要七家米,

如果是“大驚”,需討要七七四十九家米,並且在清晨取七口井的井水,三岔路口架鍋煮粥,受驚嚇的人,穿破衣戴破帽,打扮成乞丐樣子,然後喝粥,才能消除病魔。

還有的人,遇到了倒楣事,比如,鳥糞落到頭上,或者掉到糞坑裡等等,也要煮乞食粥吃,想一想也是,做人做到乞食的份上,真是倒楣透頂了,吃了乞食粥,當了一回“乞食”,“揹運”算是翻篇過去了,往後都是順順當當,吉祥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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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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