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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嘉興職工租房提取公積金限額每月提高至七百元

公積金支付房租,這在嘉興不算什麼新鮮事。10月9日,

嘉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又給市民發了一個“大紅包”:從當天起,職工租賃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限額由原來的每人500元/月調整至700元/月。

據悉,為了進一步提升住房公積金管理服務水準,有效防範住房公積金資金風險,切實保障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更好服務廣大繳存職工,10月9日,嘉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臺了《關於規範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並就嘉興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作了調整,涉及簡化租賃商品房提取手續、調整租房提取限額、規範同一套房在一年內反復交易的提取行為等內容。

其中,在調整租房提取限額方面規定:“職工每年可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支付上一年度租賃住房租金,提取限額由原每人500元/月調整至700元/月。”

記者瞭解到,過去,職工租賃商品房後,想提取公積金要準備不少材料,

有些符合條件的市民還因為嫌麻煩放棄了提取。不過,此次的《通知》中簡化了租賃商品房提取手續,職工租賃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再需要提供房租支付憑證、出租方的房屋所有權證影本等材料。

那麼,租賃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嘉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相關負責人介紹,職工租賃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攜帶的材料包括:嘉興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提取人身份證、婚姻狀況材料、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繳存地房屋產權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登記資訊證明》材料(已共用資訊的除外)。

(原標題《職工租賃商品房提取公積金限額提高了!》,原作者吳覺、裴峰、劉劍、王靜。編輯王杭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