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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支付房租, 這在嘉興不算什麼新鮮事。 10月9日, 嘉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又給市民發了一個“大紅包”:從當天起, 職工租賃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限額由原來的每人500元/月調整至700元/月。
據悉, 為了進一步提升住房公積金管理服務水準, 有效防範住房公積金資金風險, 切實保障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 更好服務廣大繳存職工, 10月9日, 嘉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臺了《關於規範我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並就嘉興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作了調整, 涉及簡化租賃商品房提取手續、調整租房提取限額、規範同一套房在一年內反復交易的提取行為等內容。
其中, 在調整租房提取限額方面規定:“職工每年可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支付上一年度租賃住房租金, 提取限額由原每人500元/月調整至700元/月。 ”
記者瞭解到, 過去,
那麼, 租賃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還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嘉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相關負責人介紹, 職工租賃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攜帶的材料包括:嘉興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提取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提取人身份證、婚姻狀況材料、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繳存地房屋產權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登記資訊證明》材料(已共用資訊的除外)。
(原標題《職工租賃商品房提取公積金限額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