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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斯基觀察:區塊鏈與代幣—本是同根生,無需急相煎

昨天有讀者給孫斯基留言,希望看到一篇關於探討、解析區塊鏈和代幣之間關係的文章。讀者們的意見與建議,孫斯基一向十分看重,也很樂於與大家一起探討相關知識。其實收到這條留言的第一想法就是,

這樣一個問題需要特地去寫一篇文章嗎?本著慎獨的精神,孫斯基試著搜了一下,發現問題的答案眾說紛紜,有的長篇大論寫得高深晦澀難懂,有的寥寥數言讓人似懂非懂未得甚解。孫斯基不才,謹以最淺顯的白話方式,簡單解釋一下這個問題,以此抛磚引玉。若有舛訛,還請大神指正,為普及區塊鏈知識奉獻一份自己的力量。

這個行業發展到現在,可謂蒸蒸日上熱火朝天。太多人眼紅這熱鬧,卻懵懂著雙眼摸不著門道,只隱隱能感覺到分出來什麼鏈圈幣圈,互相水乳☆禁☆交融又互相水火不容。其實並不全然,區塊鏈也好,數字貨幣也好,都本是同根生,無需急相煎。很多人都知道比特幣,

也大概瞭解一點區塊鏈。如果你本是想賺點小錢進來炒幣,那應該還知道除了比特幣、萊特幣、乙太幣之外還有好多山寨幣,即ICO發行的代幣。

那麼區塊鏈和代幣到底有什麼關係?有些新聞中提到了區塊鏈但並沒有提到代幣,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可以不需要代幣嗎?代幣不是很賺錢嗎?代幣一定需要區塊鏈嗎?你看,都不需要冷靜,就會有很多問題困擾著我們。有人說,這還不簡單?我知道!比特幣是基於區塊鏈技術的,

所以先有區塊鏈後有比特幣,於是有了區塊鏈也可以有其他幣,幣種多了去了,區塊鏈還是區塊鏈。

問題不大,但是並不全面。要搞懂他們的關係,首先要搞懂他們各自的概念。我們先說區塊鏈。你可能想說,區塊鏈我懂,就是個分散式帳本嘛。當然,講區塊鏈的知識一搜一大堆,孫斯基以前也科普過,不贅述。甚至你可能還知道,區塊鏈分為公有鏈、私有鏈、聯盟鏈。

這是從記帳權的分配角度劃分,再從區塊鏈的核心機制共識演算法來劃分一下,區塊鏈可以分為非許可鏈和許可鏈。不較真地歸類一下,大抵公有鏈屬於非許可鏈,私有鏈、聯盟鏈屬於許可鏈。

劃分這麼多有什麼用呢,實際上是為了劃分應用場景。劃分應用場景有什麼用呢,實際上是為了劃分“利益”。劃分“利益”有什麼用呢,劃分清了利益,我們也就大概搞懂了代幣和區塊鏈之間的關係。

回到應用場景上,我們知道在公有鏈的應用場景中,最典型的就是比特幣,共有公開。比特幣區塊鏈是非許可鏈,它允許其他節點的加入或退出。這種針對廣大群眾的區塊鏈應用場景中,“節點”是逐利的。什麼意思呢,很簡單,既然我們知道區塊鏈是分散式帳本,是用來記帳的,那麼,記帳白記?花費時間、精力,做無私奉獻呢?為什麼挖礦?不還是為了挖點獎勵換錢花!那麼你可能會問,這跟代幣有什麼關係?哈,你都忘了你為什麼要買山寨幣了。

而許可鏈,即私有鏈、聯盟鏈等的應用場景,大多都是在我們所常看到的“非常適配”的金融領域,即啥啥銀行、啥啥交易所之類的。當然不僅限於此,包括政務、工農業等很多領域,他們的需求並不一樣。對於隱秘性、安全性、高頻性等性能的要求不同,這些“圈子化“的應用場景中,普適的是私有鏈、聯盟鏈。比如一家公司的內部管理系統,或者幾家銀行之間的通訊系統,抑或一條產業鏈閉環中的價值資訊流通。

所以性質不同的東西,大可不必相提並論。廣泛定義上,區塊鏈促成了一種用於可能互相無法完全信任的多方之間資料達成共識的機制,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在這個基礎上,說到現在大家應該可以瞭解得更深入一些了,在不同的“多方”之中,區塊鏈應用需求也不一樣。政府各部門可以成為一個“多方”,不同的銀行之間可以成為一個“多方”,普通的市民老百姓們也可以成為一個“多方”,這些“多方”與“多方”,是各不相同的。

可能到現在你已經差不多懂了,不過我們再討論一下“代幣”。關於幣,你知道主流幣山寨幣,你知道一些幣是自己有一條公有鏈,一些幣是基於其他公有鏈(比如說有很多都基於乙太坊)。你也大概知道這些“幣”與什麼Q幣之類的不一樣,他們有自己的價值。

昨天的央視又報導了比特幣,其中就說到它具有一定的半貨幣金融屬性,我們來舉個例子說明一下。在現實世界中,“錢”,是有價值的。不提什麼一般等價物等聽不懂的東西,我們看到一百塊錢,就知道它可以買一件“價值”一百塊的衣服,或者買一支“價值”一百塊的口紅,這是“貨幣”能看到的價值。在區塊鏈世界中,“代幣”,和“錢”差不多,參考前面乙太坊的案例。

而在現實當中,“代幣”大多可以理解為數位化資產,證券也好、債券也罷,都代表著一種數位化的“價值”。比特幣本來的標的其實是一種去中心化的“貨幣”,只是路有點歪,現在反倒是像增值價值投資品,比如古玩什麼的。瑞波的IOU可以理解為被背書的一種加密數字資產,而更多什麼號稱發行量多少多少定量不增發但是自己都已經預挖出來了的幣,嗯……一種“幣”,不做過多評價。

我們前面說了“代幣”大都帶有逐利性,即要麼像ICO一樣籌錢,要麼像IPO一樣給分紅(都已被禁,定義為違法),要麼像比特幣一樣用來給“記帳人”礦工們獎勵(乙太幣、萊特幣等),要麼就是當錢一樣支付用。這些看起來與許可鏈中的區塊鏈應用們沒什麼干係,所以大多應用在非許可的公有鏈中。

所以我們現在差不多可以下結論了:區塊鏈與代幣之間是一種衍生關係,區塊鏈可以衍生出代幣,不可逆(除非你就只是為了想搞代幣騙錢),當然區塊鏈也可以衍生出其他,各行各業都用得到。國內無代幣發展區塊鏈技術的公司團隊等有很多,諸如雲象區塊鏈、趣鏈科技、複雜美科技、秘猿科技、智鏈、信和雲等等等等,各自專注於不同的領域中,感興趣的小夥伴可以去瞭解一下,他們大多採用傳統的VC、PE等進行融資,合作方也大多都是政府、銀行等,不發行代幣。

最後,有一點要補充說明一下,就是法定數字貨幣。法定數位貨幣與代幣決然不同,哪裡不同無需多說,而且對於區塊鏈技術的性能要求也更加苛刻,與什麼POW、POS等工作量證明、股權制證明等不一樣,到底怎麼搞,已經不是孫斯基一介布衣可以一窺究竟。但是目前區塊鏈技術發展迅猛,閃電網路、分頁技術等相繼走在路上,孫斯基想像得到未來有多麼繁花似錦,但沒法描繪出一幅確切的藍圖。

本文旨在普及小白,一些更深度的東西不做深入,歡迎大神拍磚,也歡迎大家一起討論,誠謝!老鐵們!

這跟代幣有什麼關係?哈,你都忘了你為什麼要買山寨幣了。

而許可鏈,即私有鏈、聯盟鏈等的應用場景,大多都是在我們所常看到的“非常適配”的金融領域,即啥啥銀行、啥啥交易所之類的。當然不僅限於此,包括政務、工農業等很多領域,他們的需求並不一樣。對於隱秘性、安全性、高頻性等性能的要求不同,這些“圈子化“的應用場景中,普適的是私有鏈、聯盟鏈。比如一家公司的內部管理系統,或者幾家銀行之間的通訊系統,抑或一條產業鏈閉環中的價值資訊流通。

所以性質不同的東西,大可不必相提並論。廣泛定義上,區塊鏈促成了一種用於可能互相無法完全信任的多方之間資料達成共識的機制,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在這個基礎上,說到現在大家應該可以瞭解得更深入一些了,在不同的“多方”之中,區塊鏈應用需求也不一樣。政府各部門可以成為一個“多方”,不同的銀行之間可以成為一個“多方”,普通的市民老百姓們也可以成為一個“多方”,這些“多方”與“多方”,是各不相同的。

可能到現在你已經差不多懂了,不過我們再討論一下“代幣”。關於幣,你知道主流幣山寨幣,你知道一些幣是自己有一條公有鏈,一些幣是基於其他公有鏈(比如說有很多都基於乙太坊)。你也大概知道這些“幣”與什麼Q幣之類的不一樣,他們有自己的價值。

昨天的央視又報導了比特幣,其中就說到它具有一定的半貨幣金融屬性,我們來舉個例子說明一下。在現實世界中,“錢”,是有價值的。不提什麼一般等價物等聽不懂的東西,我們看到一百塊錢,就知道它可以買一件“價值”一百塊的衣服,或者買一支“價值”一百塊的口紅,這是“貨幣”能看到的價值。在區塊鏈世界中,“代幣”,和“錢”差不多,參考前面乙太坊的案例。

而在現實當中,“代幣”大多可以理解為數位化資產,證券也好、債券也罷,都代表著一種數位化的“價值”。比特幣本來的標的其實是一種去中心化的“貨幣”,只是路有點歪,現在反倒是像增值價值投資品,比如古玩什麼的。瑞波的IOU可以理解為被背書的一種加密數字資產,而更多什麼號稱發行量多少多少定量不增發但是自己都已經預挖出來了的幣,嗯……一種“幣”,不做過多評價。

我們前面說了“代幣”大都帶有逐利性,即要麼像ICO一樣籌錢,要麼像IPO一樣給分紅(都已被禁,定義為違法),要麼像比特幣一樣用來給“記帳人”礦工們獎勵(乙太幣、萊特幣等),要麼就是當錢一樣支付用。這些看起來與許可鏈中的區塊鏈應用們沒什麼干係,所以大多應用在非許可的公有鏈中。

所以我們現在差不多可以下結論了:區塊鏈與代幣之間是一種衍生關係,區塊鏈可以衍生出代幣,不可逆(除非你就只是為了想搞代幣騙錢),當然區塊鏈也可以衍生出其他,各行各業都用得到。國內無代幣發展區塊鏈技術的公司團隊等有很多,諸如雲象區塊鏈、趣鏈科技、複雜美科技、秘猿科技、智鏈、信和雲等等等等,各自專注於不同的領域中,感興趣的小夥伴可以去瞭解一下,他們大多採用傳統的VC、PE等進行融資,合作方也大多都是政府、銀行等,不發行代幣。

最後,有一點要補充說明一下,就是法定數字貨幣。法定數位貨幣與代幣決然不同,哪裡不同無需多說,而且對於區塊鏈技術的性能要求也更加苛刻,與什麼POW、POS等工作量證明、股權制證明等不一樣,到底怎麼搞,已經不是孫斯基一介布衣可以一窺究竟。但是目前區塊鏈技術發展迅猛,閃電網路、分頁技術等相繼走在路上,孫斯基想像得到未來有多麼繁花似錦,但沒法描繪出一幅確切的藍圖。

本文旨在普及小白,一些更深度的東西不做深入,歡迎大神拍磚,也歡迎大家一起討論,誠謝!老鐵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