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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被瘋子追著跑,滿街人看熱鬧,長大想起她說只有我是活人2

前情回顧請前往:瘋人院的瘋子到處咬人,老人說十年前的餓死鬼附身來索命了

回到警所,我感到房間冰涼得讓人發抖,沒有空調,被子也不夠厚,衣櫃裡的兩床破被子實在太髒了,看來不能硬撐,明兒得去鎮上再買套被子才行。我倒了二兩白酒,抓了一把花生,站在陽臺上,看著漆黑的小鎮,喝著酒。

不一會兒就有貨車快速駛向縣裡,接著十幾輛貨車開過,我都能感覺到嘴唇上沾滿灰塵,我舔了舔嘴唇,看了看手錶,快十一點了,

這些傢伙開會難道開到現在?如果我沒猜錯,剛才揍的那小子應該就是方明山的小兒子,他沒去參加會議?這公司不是他經營的嗎?還是實際控制人是方明山,弄到這麼晚,難道是一起吃飯?

喝完杯子裡的酒,我感覺暖和多了,便進屋睡覺,窗外也恢復了安靜。

我有個習慣,早上醒來的時候,喜歡靠在床上抽支煙。昨天半夜,我做了一個奇怪的夢,夢見我正在開車,一個人從橋上掉落在我的前擋玻璃上,

死了。我抱起那個人一看,正是齊峰,他滿臉是血,嚇得我一夜沒睡好,連抽了三隻煙,喝了好幾口白酒,還是悶得慌,到現在腦子還昏沉沉的。

但現在已經九點了,我讓警員不要遲到,自己也得做個榜樣,只好起床洗漱。

方浩搬著板凳,坐在門口曬太陽,摳鼻子。我走到他旁邊坐下來,問道:“傷好了?”

“好了,小傷。”他眯著眼睛看著太陽說。

“你是鎮長介紹進來的吧?”我問。

“咋了?”他轉頭看著我,眼屎都他媽原封不動的在那,估計這傢伙早上沒洗臉刷牙,我連忙站起來。

“不然你應該早就被開掉了,私自曠工,都不請假。”我說完靠在牆壁上點了一支煙,眯著眼睛曬太陽。

“哦,不是有工傷嘛,休息一天總沒問題的。”

我不知道該說啥,鎮長是這裡最大的官,警所部分工作歸縣局直管,但鎮長也能管我們。我討厭這種裙帶關係,但也無能為力,我現在三十多歲,

棱角早就磨損了,雖然沒圓,但也不像從前那樣銳利,你可以說我成熟了或者世故了,隨便吧,我無所謂。我前妻劉芸就是這種關係的最大受益者,雖然她大學時成績好,但比她成績好的人大有人在,沒幾個能進市局當法醫。

我看了看悠閒自得的方浩,歎了口氣,閉上眼睛靠在牆上,又想起昨晚的夢。

“方浩,我待會兒去齊峰家裡一趟,有事打電話給我。”我說道。

“去那兒幹嘛?他家裡都沒人了。

“上柱香,拜祭一下。”

鎮上就有拜祭需要用的東西,我買了好多,雖然知道沒什麼用,就算求個心理安慰吧。

這裡沒什麼建築物做參考,都是差不多的土路,離上次去也有好久了,不記得去他們村的路怎麼走,只能向路人打聽。

方浩的村子叫方家壪,村裡不到百戶人家,分散在白樺林裡,偶爾能看到幾個老人,極其荒涼。村子裡最寬的路到處都是坑,有的還有積水,我擔心這破車子會被顛散架,以前都在市區嬌生慣養,不知道在這裡能不能適應。

齊峰的房子是農村傳統的土房,用土磚和黑瓦建成,據他說這房子是他父母結婚時蓋的。他結婚時重新粉刷過,石灰已經開始起泡脫落了,牆壁上四處都是污漬,大概是長時間沒有人住,漏水嚴重。過不了多久,土磚被浸泡久了,整幢房子就會垮掉。多年以後,在他的房間、廚房裡會長出遍地野草,甚至是參天大樹,就像他的失蹤,再也找不到他的祖屋了。

我在附近村民家裡借了一把柴刀,大媽聽說我要去拜祭齊峰妻女,有些惶恐的勸我不要去,我拿著柴刀就走了,生怕她反悔不肯借給我。沿著齊峰屋後的小山路,二十分鐘後我才找到了那兩座墳。他女兒淹死時應該是三歲,長輩說母子不能同棺,母親會想著讓小孩離開黑暗之地而屍變,但又不能分開太遠,不然母親由於想念小孩會出來找,還是會屍變,所以便建了母子墳,這樣兩人能互相感受到彼此,就不會害怕。

雖然全是無稽之談,甚至毫無邏輯可言,但這樣的安排也算合理。

墳頭枯草叢生,連柱殘香都沒有,應該是母子同時死於非命,大家都很怕,沒人敢在清明春節時來拜祭她們,所以才將她們埋在這深山老林裡,母子二人就這麼在荒山野嶺裡作伴等著齊峰的出現。

我買了很多紙錢,我不迷信,但這能給我安慰,枉齊峰把我當作生死之交,我卻什麼都幫不上。大四那年的夏天,我們提著一件啤酒,在學校湖中心的小亭子裡乘涼,他喝多了,說將來要跟我並肩作戰,同生共死,鋤奸除惡,匡扶正義,一堆豪言壯語。而如今,只剩我一人,苟且偷生,我們甚至都沒有一起執行過任務。

紙錢殘灰漫天飛舞,枯草也燒著了,我沒有急著撲滅,讓它燒著,等墳頭的枯草燒完再撲滅也行,我拿著柴刀將墳上的小樹全砍乾淨,拜祭的意義就在於不要遺忘,若墳頭長滿樹草,多年以後,就不會有人找得到了。

我在快要熄滅的火上點了一支煙,坐在地上抽著,想著除了我,將來還會有人來這裡拜祭她們嗎?

煙沒抽完,電話就響了,方浩打來的,說黃旗村有人報案,在池塘邊上發現一隻血淋淋的屍體,脖子被咬斷,一隻耳朵被咬沒了,附近村民辨認應該是他的鄰居黃老狗。

我叮囑方浩不要動現場任何東西,不要讓任何人靠近,然後掛了電話,快速跑下山。黃旗村在哪裡我不知道,方浩說沿著水泥路一直開,看到一座渡水槽後,那裡有個上坡,上去後再沿土路開到底就是。我腦子裡浮現了昨晚那個人影,覺得這兩件事可能有聯繫。

白天路上也沒什麼車子,按這裡的經濟條件,買車的人家很少,有錢人都搬去縣城了。我開到八十邁,三十分鐘後,便看到了那座橫跨公路的渡水槽,我將車子停在路邊,四處看了看,這就是昨晚看到幻影閃過的地方,那渡槽破的地方,還在嘩啦啦的往外滲水,落在樹林的聲音跟我昨晚聽到的一模一樣,再說,這條路上沒看到第二條橫跨的渡水槽。

渡水槽前面不到二十米處,就有一條上坡,我開著車子上去,看到一條寬六七米的水渠,清澈見底,水底下的水藻有幾根都能數清,主要是用來澆灌農田的。

我沿著渠壩的小路一直開,這條路崎嶇不平,又比較窄,根本開不快,開車的速度不比跑步快多少,但有了車子後,我就變懶了,哪怕在這種路上開車比走路更累,我也沒下車跑過去的打算。

二十分鐘後,我開到一個村莊,有人已經在村口的小賣部等著我,看到我車子就直接跑過來,帶著我開到一個小山腳下,兩人上了山。

一路上都有村民上上下下,他們用怪異的目光看著我,卻沒跟我打招呼,或者提供點啥資訊,腳下的路窄而崎嶇,路中間還有枯草,由此可以分析出,平時這裡上山的人並不多,估計是因為發生凶案,上山看熱鬧的。

五分鐘後,我到了池塘旁邊,那裡圍滿了人,指指點點,方浩已經將屍體從池塘邊拖上岸了,旁邊放著一件濕漉漉的薄外套,應該是淺灰色的中山裝,但還是能看出來染過血跡。

屍體面部、脖子被撕咬得血肉模糊,面部根本無法辨認,左耳也不見了,看傷口應該是被硬生生撕咬下來的。致命傷應該是脖子處,但奇怪的是,池塘邊上雖然有血,卻並不多,池塘水的顏色也並無異樣,頸動脈被咬斷,應該血量很大才對,我以前碰到過頸動脈被割斷的案子,血都噴到一米開外去了。

“不是讓你不要動現場的嗎?怎麼移上岸了?”我沖他吼道。

“水邊空間太小了,屍體都泡在水裡,放上岸多寬敞。”他說道。

“去你媽的,你以為是搞展覽啊?”我罵道,他不悅地看著我,沒有說話。“外套是穿在身上,還是本來就脫下來了?”

“我讓群眾辨認死者身份啊,當然得脫下來洗乾淨才行,不然全身都是血,怎麼辨認?”他振振有詞地說。

我一腳踹在他的屁股上,罵道:“以後沒有我命令,不許你他媽的碰任何命案,聽到沒有?”

他站起來,瞪著我,敢怒不敢言,走到一邊點了支煙,看上去很生氣的樣子。大概是見過我收拾那瘋子,知道我下手夠狠,即便他比我高一個頭,比我壯二十斤,也只有挨揍的份兒。

“大家都退到山坡上去,不要影響辦案。”我沖幾個圍觀的人吼道,他們幾個應該是膽子比較大的,其他二三十號人都是站在不遠處的小山坡上看著討論。

方浩還站在邊上抽煙,我瞪著他說:“你也跟他們上去,把煙頭也帶走。”

我戴上手套,看著被踩踏得不像樣的現場,頭都大了。我仔細看了看傷口,想看看有沒有線索,表明兇手的身份,到底是動物還是人,至於我為什麼會想到是人,那大概跟前段時間那個咬人的瘋子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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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什麼也看不出來,這裡的辦案條件並不好,齊峰以前就跟我抱怨過。我查看了周圍,什麼痕跡都看不出來,池塘水邊上原本有淤泥,也許可以看到有用的線索,但現在到處都是腳印,濕泥都快被翻過一遍了。

我看到池塘對面好像有動物爪印,便從岸走過去仔細觀察了一下,這應該是狗的爪印,莫非是瘋狼狗之類的動物作案?正想掏出手機拍照的時候,山坡上有個村民大聲喊道:“那是我家黃狗的腳印,剛才陪我上來看熱鬧的。”

我手機都掏出來了,他居然我跟我說這個,收回手機也很沒面子,只好隨便拍了一張,然後把現場也拍了一下。我在池塘邊上找了兩圈,沒有任何發現,最近幾天都沒下雨,而且地上長滿了草,除了在附近偶爾能看到幾滴血外,他媽的連個腳印都看不到,連兇手的品種都無法判斷,是人還是動物都不知道,更別提嫌疑人了。

我擔心這破車子會被顛散架,以前都在市區嬌生慣養,不知道在這裡能不能適應。

齊峰的房子是農村傳統的土房,用土磚和黑瓦建成,據他說這房子是他父母結婚時蓋的。他結婚時重新粉刷過,石灰已經開始起泡脫落了,牆壁上四處都是污漬,大概是長時間沒有人住,漏水嚴重。過不了多久,土磚被浸泡久了,整幢房子就會垮掉。多年以後,在他的房間、廚房裡會長出遍地野草,甚至是參天大樹,就像他的失蹤,再也找不到他的祖屋了。

我在附近村民家裡借了一把柴刀,大媽聽說我要去拜祭齊峰妻女,有些惶恐的勸我不要去,我拿著柴刀就走了,生怕她反悔不肯借給我。沿著齊峰屋後的小山路,二十分鐘後我才找到了那兩座墳。他女兒淹死時應該是三歲,長輩說母子不能同棺,母親會想著讓小孩離開黑暗之地而屍變,但又不能分開太遠,不然母親由於想念小孩會出來找,還是會屍變,所以便建了母子墳,這樣兩人能互相感受到彼此,就不會害怕。

雖然全是無稽之談,甚至毫無邏輯可言,但這樣的安排也算合理。

墳頭枯草叢生,連柱殘香都沒有,應該是母子同時死於非命,大家都很怕,沒人敢在清明春節時來拜祭她們,所以才將她們埋在這深山老林裡,母子二人就這麼在荒山野嶺裡作伴等著齊峰的出現。

我買了很多紙錢,我不迷信,但這能給我安慰,枉齊峰把我當作生死之交,我卻什麼都幫不上。大四那年的夏天,我們提著一件啤酒,在學校湖中心的小亭子裡乘涼,他喝多了,說將來要跟我並肩作戰,同生共死,鋤奸除惡,匡扶正義,一堆豪言壯語。而如今,只剩我一人,苟且偷生,我們甚至都沒有一起執行過任務。

紙錢殘灰漫天飛舞,枯草也燒著了,我沒有急著撲滅,讓它燒著,等墳頭的枯草燒完再撲滅也行,我拿著柴刀將墳上的小樹全砍乾淨,拜祭的意義就在於不要遺忘,若墳頭長滿樹草,多年以後,就不會有人找得到了。

我在快要熄滅的火上點了一支煙,坐在地上抽著,想著除了我,將來還會有人來這裡拜祭她們嗎?

煙沒抽完,電話就響了,方浩打來的,說黃旗村有人報案,在池塘邊上發現一隻血淋淋的屍體,脖子被咬斷,一隻耳朵被咬沒了,附近村民辨認應該是他的鄰居黃老狗。

我叮囑方浩不要動現場任何東西,不要讓任何人靠近,然後掛了電話,快速跑下山。黃旗村在哪裡我不知道,方浩說沿著水泥路一直開,看到一座渡水槽後,那裡有個上坡,上去後再沿土路開到底就是。我腦子裡浮現了昨晚那個人影,覺得這兩件事可能有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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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水槽前面不到二十米處,就有一條上坡,我開著車子上去,看到一條寬六七米的水渠,清澈見底,水底下的水藻有幾根都能數清,主要是用來澆灌農田的。

我沿著渠壩的小路一直開,這條路崎嶇不平,又比較窄,根本開不快,開車的速度不比跑步快多少,但有了車子後,我就變懶了,哪怕在這種路上開車比走路更累,我也沒下車跑過去的打算。

二十分鐘後,我開到一個村莊,有人已經在村口的小賣部等著我,看到我車子就直接跑過來,帶著我開到一個小山腳下,兩人上了山。

一路上都有村民上上下下,他們用怪異的目光看著我,卻沒跟我打招呼,或者提供點啥資訊,腳下的路窄而崎嶇,路中間還有枯草,由此可以分析出,平時這裡上山的人並不多,估計是因為發生凶案,上山看熱鬧的。

五分鐘後,我到了池塘旁邊,那裡圍滿了人,指指點點,方浩已經將屍體從池塘邊拖上岸了,旁邊放著一件濕漉漉的薄外套,應該是淺灰色的中山裝,但還是能看出來染過血跡。

屍體面部、脖子被撕咬得血肉模糊,面部根本無法辨認,左耳也不見了,看傷口應該是被硬生生撕咬下來的。致命傷應該是脖子處,但奇怪的是,池塘邊上雖然有血,卻並不多,池塘水的顏色也並無異樣,頸動脈被咬斷,應該血量很大才對,我以前碰到過頸動脈被割斷的案子,血都噴到一米開外去了。

“不是讓你不要動現場的嗎?怎麼移上岸了?”我沖他吼道。

“水邊空間太小了,屍體都泡在水裡,放上岸多寬敞。”他說道。

“去你媽的,你以為是搞展覽啊?”我罵道,他不悅地看著我,沒有說話。“外套是穿在身上,還是本來就脫下來了?”

“我讓群眾辨認死者身份啊,當然得脫下來洗乾淨才行,不然全身都是血,怎麼辨認?”他振振有詞地說。

我一腳踹在他的屁股上,罵道:“以後沒有我命令,不許你他媽的碰任何命案,聽到沒有?”

他站起來,瞪著我,敢怒不敢言,走到一邊點了支煙,看上去很生氣的樣子。大概是見過我收拾那瘋子,知道我下手夠狠,即便他比我高一個頭,比我壯二十斤,也只有挨揍的份兒。

“大家都退到山坡上去,不要影響辦案。”我沖幾個圍觀的人吼道,他們幾個應該是膽子比較大的,其他二三十號人都是站在不遠處的小山坡上看著討論。

方浩還站在邊上抽煙,我瞪著他說:“你也跟他們上去,把煙頭也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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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池塘對面好像有動物爪印,便從岸走過去仔細觀察了一下,這應該是狗的爪印,莫非是瘋狼狗之類的動物作案?正想掏出手機拍照的時候,山坡上有個村民大聲喊道:“那是我家黃狗的腳印,剛才陪我上來看熱鬧的。”

我手機都掏出來了,他居然我跟我說這個,收回手機也很沒面子,只好隨便拍了一張,然後把現場也拍了一下。我在池塘邊上找了兩圈,沒有任何發現,最近幾天都沒下雨,而且地上長滿了草,除了在附近偶爾能看到幾滴血外,他媽的連個腳印都看不到,連兇手的品種都無法判斷,是人還是動物都不知道,更別提嫌疑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