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解讀丨10個關鍵字讀懂山東教育精准扶貧政策!

10月11日上午,省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山東省教育精准扶貧新聞發佈會,全面介紹我省教育精准扶貧工作。

針對學生和家長們關心的問題,接下來將為您對山東教育精准扶貧中的十個政策要點進行解讀。

1.省扶貧工作重點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畫政策要點

依據《山東省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建設規劃(2014-2018年)》,對省扶貧工作重點村中有改薄需求的661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重點予以扶持,力爭到2018年底,

661所學校全部達到“20條底線”要求。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財政加大“全面改薄”專項資金投入力度,資金分配重點向省級財政困難縣傾斜,優先保障省扶貧工作重點村“全面改薄”工作。

2016-2018年三年總規劃投資17.28億元,其中:校園建設類資金13.58億元,規劃建設校舍85.16萬平方米,運動場128.18萬平方米;設備購置類資金3.7億元。2016年,規劃投資7.22億元,其中:校園建設類資金4.96億元,建設校舍34.02萬平方米,運動場40.07萬平方米;設備購置類資金2.26億元。

2017年,規劃投資6.04億元,其中:校園建設類資金5.11億元,建設校舍29.71萬平方米,運動場56.64萬平方米;設備購置類資金0.93億元。2018年,規劃投資4.02億元,其中:校園建設類資金3.51億元,建設校舍面積21.43萬平方米,運動場31.47萬平方米;設備購置類資金0.51億元。2019—2020年,結合國家、省級“全面改薄”專項督導,繼續鞏固教育扶貧成果。

建立健全公開公示、定期通報等工作機制,每年由省政府教育督導室組織1次“全面改薄”專項督導,

將661所專案學校納入重點檢查範圍,確保按計劃完成各項任務。

2.省扶貧工作重點村學前教育普及計畫政策要點

按照“大村獨辦、小村聯辦”的原則,指導各地將省扶貧工作重點村中確需建設幼稚園的納入學前教育佈局規劃和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畫,予以優先扶持和保障;對省直第一書記幫包村幼稚園進行重點扶持,全省共規劃新建、改擴建1000所左右幼稚園。

加大財政支援力度,2016、2017年爭取中央資金7.33億元、省財政資金1.7億元,對貧困村已有的幼稚園,每處給予10萬元用於改善辦園條件;對需要新建、改擴建幼稚園,每處給予40萬經費支持。將新增的1659處貧困村幼稚園建設任務全部納入第三期學前教育教育三年行動計畫予以支持。

目前,全省已建設完工省扶貧工作重點村幼稚園1186所,提前超額完成原定總規劃任務,力爭到2018年實現貧困村公辦學前教育資源全覆蓋。

3.貧困地區教師培訓計畫政策要點

組織實施省派第一書記幫扶村幼稚園園長和骨幹教師培訓專案,2017年至2018年輪訓一遍,2017年培訓1500人。

繼續組織實施省定貧困村小學校長和骨幹教師的培訓項目,計畫培訓10000人,重點向省派第一書記幫扶村小學傾斜。

有關經費從省財政下撥的中小學師資培訓經費中列支。

按照區域就近原則劃片確定培訓地點,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承擔培訓班的組織實施工作,省中小學師資培訓中心現場指導,根據各地培訓任務數將經費按統一標準(含送教專家食宿費、交通費和參訓人員食宿費)劃撥到各市教育局。

4.義務教育學校結對幫扶網路政策要點

開展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結對幫扶和支持菏澤教育發展結對幫扶工作,著力打造涵蓋教育教學、學校管理、教師發展、辦學條件等工作的“結對幫扶”網路,充分利用優質學校的資源優勢和輻射、示範、帶動作用,提高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和省扶貧工作重點村學校辦學水準,推進義務教育高水準均衡發展。

2016年,各市選擇一個縣進行試點,2017年在市域內全部推開,省扶貧重點村中小學的結對率達到100%。目前,全省已結成3738個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幫扶對子,基本實現省扶貧工作重點村學校結對幫扶全覆蓋。

5.高校科技扶貧支援網路政策要點

一、面向貧困地區開展扶貧研究。

設立各級各類高校扶貧科研專案,充分發揮高校在科研、人才、智力、資訊等方面優勢,動員組織高校結合省扶貧開發重點區域資源特點和貧困現狀開展科學研究,為扶貧工作提供諮詢。

二、組織高校開展科技下鄉服務活動。

根據貧困地區不同的脫貧需求,組織全省高校相關領域的教授、博士成立專家服務團隊,為農業生產、特色種養、農副產品深加工、鄉村旅遊、傳統產業改造升級與新興產業培育等領域提供技術服務,重點圍繞貧困地區農業生產和產業改造升級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供技術諮詢和服務。

三、開展高校對口認領重點扶持鄉鎮工作。

各高校科技扶貧對口認領重點扶持鄉鎮,範圍包括全省脫貧任務比較重的20個縣200個鄉鎮。

具體認領任務為:

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含服務國家特需專案)和農林類高校,每校認領鄉鎮數量不少於5個;

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含服務國家特需專案)高校,每校認領鄉鎮數量不少於3個;

其他本科高校,每校認領鄉鎮數量不少於2個;

高職高專院校,每校認領鄉鎮數量不少於1個。

各高校充分發揮在科研、人才、智力、資訊等方面優勢,採取扶貧科研項目立項、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第一書記幫扶、專家服務團隊下鄉服務等各種方式,加強與對口認領鄉鎮的溝通合作。

積極設立校級科技扶貧研究項目,引導科技成果優先在符合條件的省扶貧工作重點扶持鄉鎮轉化應用。

選派政治覺悟高、綜合素質強的骨幹到省扶貧工作重點扶持鄉鎮幫扶,鼓勵本校教師和科研人員到對口認領鄉鎮開展農村實用技術、創業、就業技術培訓等形式多樣的科技扶貧活動。

6.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體系政策要點

一、加強建檔立卡農村家庭困難學生資助工作。

按照《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加強建檔立卡農村家庭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魯教財字〔2016〕1號)、《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的意見》(魯財教〔2016〕53號)要求,

自2016年春季學期起,免收適齡兒童學前教育保教費,按照每生每年平均1200元標準發放學前教育政府助學金;

免除普通高中學生學雜費,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

免除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費,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

對升入我省高校的農村貧困家庭學生,按“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優先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優先安排勤工助學崗位,按照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

自2017年起,擴大我省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範圍,由15%擴大至30%,確保義務教育階段農村貧困寄宿學生資助全覆蓋。

二、免除高校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

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對<山東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進行補充修訂的通知》(魯財教〔2016〕61號)要求,自2016年秋季學期起,擴大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實施範圍,在繼續對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獎勵的基礎上,對在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山東籍全日制本、專科(高職)在校生中的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以下簡稱建檔立卡學生)免除學費。

在我省高校就讀的建檔立卡學生,按照所修讀專業學費標準及學制,對其學費予以據實免除。

在部屬、外省高校就讀的建檔立卡學生,由學生持相關資料到生源所在地教育、財政部門按實際繳納學費標準,領取免學費補助資金。

對在民辦高校等具有自主定價資格高校就讀的建檔立卡學生,免除學費標準最高不超過8000元;

就讀中外合作辦學、校企合作等高收費專業的學生,不免除學費。因重修和補考形成的學費不免除。

建檔立卡學生在享受免學費政策之外,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

其中品學兼優的學生,還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原省政府勵志獎學金中的一項。

7.貧困地區留守兒童關愛體系政策要點

在中小學招生和學籍註冊中,加強對各學段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的跟蹤管理,將留守兒童作為控輟保學和教育服務工作的重點物件。

配合民政部門開展摸底排查,建立健全鄉鎮(街道)、村(居)農村留守兒童檔案和幫扶台賬,會同省民政、公安部門開展“合力監護、相伴成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專項行動,對全省226名輟學、不在學農村留守兒童,進行逐一排查,開展並完成勸返複學。

修訂完善《普通中小學校辦學條件標準》,要求農村留守兒童較多的學校設立留守兒童活動室,並配置適合不同年齡段學生特點的活動器材和圖書,有條件的開通親情電話。目前,全省共設置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室3277處。

針對農村留守兒童等存在下午放學監管空檔期、在家無人照料、安全存在隱患等問題,按照“立足需求、積極服務、家長自願、學校受託”的原則,指導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

制定出臺《山東省家庭教育試驗區實施方案》,組織成立山東省家庭教育專家指導委員會,組織開發家庭教育課程,傳遞科學的育兒思想,推動家長自覺履行家庭教育的責任和義務。

8.職業教育精准扶貧支持體系政策要點

一、實行精准招生,構建升學“綠色通道”。

聚焦未升入普通高中的農村初中畢業生,以市域內中等職業學校為主體,遴選技術技能性強、就業前景好的專業,實施“定向招生、訂單培養、精准脫貧”,確保他們至少掌握一門實用技能,2017年未升入普通高中的農村初中畢業生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比例達到80%以上,2018年達到90%以上,2019—2020年繼續鞏固提高。

聚焦深度貧困區域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優選學校、選優專業,深化實施高職院校招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計畫,遴選優質高職院校的優勢特色專業招生,使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都能接受高等教育。

二、強化精准施教,增強就業脫貧能力。

精准對接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建立學習就業檔案,實行學習生活、就業創業全程跟蹤、全程指導、全方位幫扶,培養實行“一人一策”指導,關愛實行“一對一”幫助。

按照“資助與育人並重,扶貧與扶志結合”的原則,幫助學生奮發圖強,樹立遠大人生目標,通過培育“工匠精神”,打造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思想品質;通過補習文化課,打好知識基礎;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培養良好的心理素質;加強技能培養,掌握一門實用技術;加強就業創業教育,鼓勵和扶持自主創業,推介適宜就業崗位優先考慮。

三、加強基礎能力建設,提高精准扶貧支援能力。

實施“山東省示範性及優質特色中等職業學校建設工程”和“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品牌專業建設計畫”,加強職業學校基礎能力建設。

在省示範性及優質特色學校和品牌專業建設專案遴選工作中,適當向欠發達地區傾斜,促進欠發達地區職業學校基礎能力建設,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實施中等職業學校結對幫扶工作,推進優質學校對口幫扶貧困縣薄弱學校。

充分發揮國家示範性(骨幹)高職院校、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學校輻射引領作用,與貧困縣薄弱中職學校進行結對幫扶,突出東部學校幫扶西部學校。

通過幫扶,推動被幫扶學校在專業設置、人才培養、課程建設、師資成長等方面實現有效提升,支持精准扶貧特色優勢專業發展,提高專業建設水準和人才培養品質。

9.我省高考招生扶貧政策要點

一、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畫

教育部每年組織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畫(以下簡稱高校專項計畫),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將安排不少於學校本科招生規模2%的招生計畫,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市、區)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一)實施區域:

我省省級財政困難縣及中西部地區和沂蒙革命老區的部分縣(市、區)納入高校專項計畫,共包含62個縣(市、區),具體實施區域可參考《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

(二)考生報考條件: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17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及居住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三)資格審核程式:

1.考生填寫《農村專項計畫考生資格審核表》,連同戶籍等證明材料交由學校及縣(市、區)相關部門審核、公示;2.縣(市、區)相關部門對中學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公示;3.市相關部門對縣教育局報送的考生資料進行覆核、公示;4.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考生資訊與高考報名系統資料進行校驗、公示。

(四)錄取辦法:

高校專項計畫招生辦法由有關高校確定並在招生簡章中明確,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有關高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我省合併本科錄取批次後,錄取分數不低於本科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具體錄取辦法可參考《關於印發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意見的通知》(魯招考委〔2017〕3號)。

二、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畫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我省制定實施的面向農村學生招生專項計畫。

(一)實施區域:

根據教育部關於農村專項計畫實施區域的原則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我省農村專項計畫的實施區域確定為52個省財政困難縣,具體實施區域可參考《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7年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畫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二)招生學校和計畫:

農村專項計畫的招生學校包括:山東科技大學、青島科技大學、濟南大學、青島理工大學、山東建築大學、山東理工大學、山東農業大學、山東中醫藥大學、山東師範大學、曲阜師範大學、山東財經大學、青島大學等12所高校。2017年我省安排農村專項招生計畫1320名。

(三)報考條件及資格審核:

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考條件、參加我省2017年夏季高考,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可以填報農村專項計畫志願:1.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地及居住地在52個財政困難縣的農村,且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的戶籍;2.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3.高考成績達到我省首次劃定的本科普通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四)資格審核程式:

1.考生填寫《農村專項計畫考生資格審核表》,連同戶籍等證明材料交由縣招生考試機構,實施區域縣(市、區)教育局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核、公示;2.有關市教育局對考生資格進行覆核、公示;3.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對達到我省首次劃定的本科普通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進行公示。

(五)錄取程式:

符合農村專項計畫條件的考生在本科普通批填報農村專項計畫志願。農村專項計畫志願單設志願代碼,與其它常規志願混合填報,投檔錄取規則與其它常規志願相同。具體錄取辦法可參考《關於印發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意見的通知》(魯招考委〔2017〕3號)。

三、高職(高專)院校招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計畫

我省高職(高專)院校招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計畫是指在部分辦學水準較高、培養品質好的高職院校,安排適合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的專業,單列計畫、單獨錄取,招收我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

(一)報名條件: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考生,可以報名參加“高職院校專項計畫”:1.我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2.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且參加我省當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

(二)招生院校:

“高職院校專項計畫”的招生院校確定為我省國家示範性、骨幹高職院校,包括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日照職業技術學院、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威海職業學院、山東職業學院、煙臺職業學院、東營職業學院、濱州職業學院、山東科技職業學院、山東畜牧獸醫職業學院、淄博職業學院、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濟南職業學院等13所高等職業院校。

(三)招生計畫:

招生計畫依據各高校經核定的年度招生總規模確定,原則上不少於各校當年招生總規模的2%。近兩年,依據實施專項計畫的高職院校的招生規模、辦學條件和辦學特色,確定“高職院校專項計畫”招生1100餘人。

(四)報名、資格審核及公示:

1.考生填寫《“高職院校專項計畫”考生資格審核表》,連同戶籍等證明材料交考生報名縣(市、區)教育局審核、公示;2.各市教育局對縣(市、區)教育局報送的材料進行覆核、公示;3.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考生資訊與高考報名系統資料進行校驗,無誤後公示。

(五)志願填報及錄取:

考生在填報“高職院校專項計畫”志願,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生源情況及考生成績分佈情況,劃定“高職院校專項計畫”春季高考(分專業類別)和夏季高考錄取控制線。錄取時,先錄取高職院校專項計畫,被高職院校專項計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高職院校常規計畫錄取。

10.強化貧困地區義務教育控輟保學體系政策要點

利用學籍系統做好貧困家庭學生標注登記,加強監測,持續重點關注入學率、鞏固率等關鍵指標,及時發現輟學學生,及時督促複學。建立學籍系統與扶貧資訊系統比對核查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對義務教育階段不在學兒童資訊進行核查比對,修正資訊。壓實控輟保學工作責任,實行專項督查、隨機抽查、定點檢查相結合,強化督導,發現問題及時督促解決。分類制定控輟保學措施,對因家庭原因、個人原因未入學或無法完成義務教育的,指導開展了勸返工作;對貧困家庭輟學的,實行精准資助,幫助解決困難;對學習困難或厭學的,指導做好心理疏導和學業輔導;對上學遠的,指導通過增加寄宿床位、提供校車服務等解決交通困難;對因殘未入學或無法完成義務教育的,針對殘疾類型、殘疾程度和家庭情況,實行“一人一案”。

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承擔培訓班的組織實施工作,省中小學師資培訓中心現場指導,根據各地培訓任務數將經費按統一標準(含送教專家食宿費、交通費和參訓人員食宿費)劃撥到各市教育局。

4.義務教育學校結對幫扶網路政策要點

開展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結對幫扶和支持菏澤教育發展結對幫扶工作,著力打造涵蓋教育教學、學校管理、教師發展、辦學條件等工作的“結對幫扶”網路,充分利用優質學校的資源優勢和輻射、示範、帶動作用,提高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和省扶貧工作重點村學校辦學水準,推進義務教育高水準均衡發展。

2016年,各市選擇一個縣進行試點,2017年在市域內全部推開,省扶貧重點村中小學的結對率達到100%。目前,全省已結成3738個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幫扶對子,基本實現省扶貧工作重點村學校結對幫扶全覆蓋。

5.高校科技扶貧支援網路政策要點

一、面向貧困地區開展扶貧研究。

設立各級各類高校扶貧科研專案,充分發揮高校在科研、人才、智力、資訊等方面優勢,動員組織高校結合省扶貧開發重點區域資源特點和貧困現狀開展科學研究,為扶貧工作提供諮詢。

二、組織高校開展科技下鄉服務活動。

根據貧困地區不同的脫貧需求,組織全省高校相關領域的教授、博士成立專家服務團隊,為農業生產、特色種養、農副產品深加工、鄉村旅遊、傳統產業改造升級與新興產業培育等領域提供技術服務,重點圍繞貧困地區農業生產和產業改造升級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供技術諮詢和服務。

三、開展高校對口認領重點扶持鄉鎮工作。

各高校科技扶貧對口認領重點扶持鄉鎮,範圍包括全省脫貧任務比較重的20個縣200個鄉鎮。

具體認領任務為:

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含服務國家特需專案)和農林類高校,每校認領鄉鎮數量不少於5個;

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含服務國家特需專案)高校,每校認領鄉鎮數量不少於3個;

其他本科高校,每校認領鄉鎮數量不少於2個;

高職高專院校,每校認領鄉鎮數量不少於1個。

各高校充分發揮在科研、人才、智力、資訊等方面優勢,採取扶貧科研項目立項、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第一書記幫扶、專家服務團隊下鄉服務等各種方式,加強與對口認領鄉鎮的溝通合作。

積極設立校級科技扶貧研究項目,引導科技成果優先在符合條件的省扶貧工作重點扶持鄉鎮轉化應用。

選派政治覺悟高、綜合素質強的骨幹到省扶貧工作重點扶持鄉鎮幫扶,鼓勵本校教師和科研人員到對口認領鄉鎮開展農村實用技術、創業、就業技術培訓等形式多樣的科技扶貧活動。

6.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體系政策要點

一、加強建檔立卡農村家庭困難學生資助工作。

按照《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加強建檔立卡農村家庭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魯教財字〔2016〕1號)、《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的意見》(魯財教〔2016〕53號)要求,

自2016年春季學期起,免收適齡兒童學前教育保教費,按照每生每年平均1200元標準發放學前教育政府助學金;

免除普通高中學生學雜費,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

免除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費,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

對升入我省高校的農村貧困家庭學生,按“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優先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優先安排勤工助學崗位,按照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標準發放國家助學金。

自2017年起,擴大我省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範圍,由15%擴大至30%,確保義務教育階段農村貧困寄宿學生資助全覆蓋。

二、免除高校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費。

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對<山東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勵志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進行補充修訂的通知》(魯財教〔2016〕61號)要求,自2016年秋季學期起,擴大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實施範圍,在繼續對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獎勵的基礎上,對在普通高等學校就讀的山東籍全日制本、專科(高職)在校生中的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以下簡稱建檔立卡學生)免除學費。

在我省高校就讀的建檔立卡學生,按照所修讀專業學費標準及學制,對其學費予以據實免除。

在部屬、外省高校就讀的建檔立卡學生,由學生持相關資料到生源所在地教育、財政部門按實際繳納學費標準,領取免學費補助資金。

對在民辦高校等具有自主定價資格高校就讀的建檔立卡學生,免除學費標準最高不超過8000元;

就讀中外合作辦學、校企合作等高收費專業的學生,不免除學費。因重修和補考形成的學費不免除。

建檔立卡學生在享受免學費政策之外,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

其中品學兼優的學生,還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原省政府勵志獎學金中的一項。

7.貧困地區留守兒童關愛體系政策要點

在中小學招生和學籍註冊中,加強對各學段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的跟蹤管理,將留守兒童作為控輟保學和教育服務工作的重點物件。

配合民政部門開展摸底排查,建立健全鄉鎮(街道)、村(居)農村留守兒童檔案和幫扶台賬,會同省民政、公安部門開展“合力監護、相伴成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專項行動,對全省226名輟學、不在學農村留守兒童,進行逐一排查,開展並完成勸返複學。

修訂完善《普通中小學校辦學條件標準》,要求農村留守兒童較多的學校設立留守兒童活動室,並配置適合不同年齡段學生特點的活動器材和圖書,有條件的開通親情電話。目前,全省共設置農村留守兒童關愛室3277處。

針對農村留守兒童等存在下午放學監管空檔期、在家無人照料、安全存在隱患等問題,按照“立足需求、積極服務、家長自願、學校受託”的原則,指導做好中小學生課後服務工作。

制定出臺《山東省家庭教育試驗區實施方案》,組織成立山東省家庭教育專家指導委員會,組織開發家庭教育課程,傳遞科學的育兒思想,推動家長自覺履行家庭教育的責任和義務。

8.職業教育精准扶貧支持體系政策要點

一、實行精准招生,構建升學“綠色通道”。

聚焦未升入普通高中的農村初中畢業生,以市域內中等職業學校為主體,遴選技術技能性強、就業前景好的專業,實施“定向招生、訂單培養、精准脫貧”,確保他們至少掌握一門實用技能,2017年未升入普通高中的農村初中畢業生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比例達到80%以上,2018年達到90%以上,2019—2020年繼續鞏固提高。

聚焦深度貧困區域和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優選學校、選優專業,深化實施高職院校招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計畫,遴選優質高職院校的優勢特色專業招生,使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都能接受高等教育。

二、強化精准施教,增強就業脫貧能力。

精准對接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建立學習就業檔案,實行學習生活、就業創業全程跟蹤、全程指導、全方位幫扶,培養實行“一人一策”指導,關愛實行“一對一”幫助。

按照“資助與育人並重,扶貧與扶志結合”的原則,幫助學生奮發圖強,樹立遠大人生目標,通過培育“工匠精神”,打造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思想品質;通過補習文化課,打好知識基礎;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培養良好的心理素質;加強技能培養,掌握一門實用技術;加強就業創業教育,鼓勵和扶持自主創業,推介適宜就業崗位優先考慮。

三、加強基礎能力建設,提高精准扶貧支援能力。

實施“山東省示範性及優質特色中等職業學校建設工程”和“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品牌專業建設計畫”,加強職業學校基礎能力建設。

在省示範性及優質特色學校和品牌專業建設專案遴選工作中,適當向欠發達地區傾斜,促進欠發達地區職業學校基礎能力建設,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實施中等職業學校結對幫扶工作,推進優質學校對口幫扶貧困縣薄弱學校。

充分發揮國家示範性(骨幹)高職院校、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學校輻射引領作用,與貧困縣薄弱中職學校進行結對幫扶,突出東部學校幫扶西部學校。

通過幫扶,推動被幫扶學校在專業設置、人才培養、課程建設、師資成長等方面實現有效提升,支持精准扶貧特色優勢專業發展,提高專業建設水準和人才培養品質。

9.我省高考招生扶貧政策要點

一、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畫

教育部每年組織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畫(以下簡稱高校專項計畫),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將安排不少於學校本科招生規模2%的招生計畫,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市、區)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

(一)實施區域:

我省省級財政困難縣及中西部地區和沂蒙革命老區的部分縣(市、區)納入高校專項計畫,共包含62個縣(市、區),具體實施區域可參考《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

(二)考生報考條件:

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1.符合2017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及居住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3.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三)資格審核程式:

1.考生填寫《農村專項計畫考生資格審核表》,連同戶籍等證明材料交由學校及縣(市、區)相關部門審核、公示;2.縣(市、區)相關部門對中學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公示;3.市相關部門對縣教育局報送的考生資料進行覆核、公示;4.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考生資訊與高考報名系統資料進行校驗、公示。

(四)錄取辦法:

高校專項計畫招生辦法由有關高校確定並在招生簡章中明確,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於有關高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我省合併本科錄取批次後,錄取分數不低於本科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具體錄取辦法可參考《關於印發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意見的通知》(魯招考委〔2017〕3號)。

二、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畫

根據國家相關政策,我省制定實施的面向農村學生招生專項計畫。

(一)實施區域:

根據教育部關於農村專項計畫實施區域的原則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我省農村專項計畫的實施區域確定為52個省財政困難縣,具體實施區域可參考《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7年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畫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二)招生學校和計畫:

農村專項計畫的招生學校包括:山東科技大學、青島科技大學、濟南大學、青島理工大學、山東建築大學、山東理工大學、山東農業大學、山東中醫藥大學、山東師範大學、曲阜師範大學、山東財經大學、青島大學等12所高校。2017年我省安排農村專項招生計畫1320名。

(三)報考條件及資格審核:

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考條件、參加我省2017年夏季高考,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可以填報農村專項計畫志願:1.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戶籍地及居住地在52個財政困難縣的農村,且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的戶籍;2.具有戶籍所在縣(市、區)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3.高考成績達到我省首次劃定的本科普通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四)資格審核程式:

1.考生填寫《農村專項計畫考生資格審核表》,連同戶籍等證明材料交由縣招生考試機構,實施區域縣(市、區)教育局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核、公示;2.有關市教育局對考生資格進行覆核、公示;3.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對達到我省首次劃定的本科普通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進行公示。

(五)錄取程式:

符合農村專項計畫條件的考生在本科普通批填報農村專項計畫志願。農村專項計畫志願單設志願代碼,與其它常規志願混合填報,投檔錄取規則與其它常規志願相同。具體錄取辦法可參考《關於印發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意見的通知》(魯招考委〔2017〕3號)。

三、高職(高專)院校招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計畫

我省高職(高專)院校招收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專項計畫是指在部分辦學水準較高、培養品質好的高職院校,安排適合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的專業,單列計畫、單獨錄取,招收我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

(一)報名條件: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考生,可以報名參加“高職院校專項計畫”:1.我省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2.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條件,且參加我省當年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

(二)招生院校:

“高職院校專項計畫”的招生院校確定為我省國家示範性、骨幹高職院校,包括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日照職業技術學院、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威海職業學院、山東職業學院、煙臺職業學院、東營職業學院、濱州職業學院、山東科技職業學院、山東畜牧獸醫職業學院、淄博職業學院、青島港灣職業技術學院、濟南職業學院等13所高等職業院校。

(三)招生計畫:

招生計畫依據各高校經核定的年度招生總規模確定,原則上不少於各校當年招生總規模的2%。近兩年,依據實施專項計畫的高職院校的招生規模、辦學條件和辦學特色,確定“高職院校專項計畫”招生1100餘人。

(四)報名、資格審核及公示:

1.考生填寫《“高職院校專項計畫”考生資格審核表》,連同戶籍等證明材料交考生報名縣(市、區)教育局審核、公示;2.各市教育局對縣(市、區)教育局報送的材料進行覆核、公示;3.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考生資訊與高考報名系統資料進行校驗,無誤後公示。

(五)志願填報及錄取:

考生在填報“高職院校專項計畫”志願,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生源情況及考生成績分佈情況,劃定“高職院校專項計畫”春季高考(分專業類別)和夏季高考錄取控制線。錄取時,先錄取高職院校專項計畫,被高職院校專項計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高職院校常規計畫錄取。

10.強化貧困地區義務教育控輟保學體系政策要點

利用學籍系統做好貧困家庭學生標注登記,加強監測,持續重點關注入學率、鞏固率等關鍵指標,及時發現輟學學生,及時督促複學。建立學籍系統與扶貧資訊系統比對核查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對義務教育階段不在學兒童資訊進行核查比對,修正資訊。壓實控輟保學工作責任,實行專項督查、隨機抽查、定點檢查相結合,強化督導,發現問題及時督促解決。分類制定控輟保學措施,對因家庭原因、個人原因未入學或無法完成義務教育的,指導開展了勸返工作;對貧困家庭輟學的,實行精准資助,幫助解決困難;對學習困難或厭學的,指導做好心理疏導和學業輔導;對上學遠的,指導通過增加寄宿床位、提供校車服務等解決交通困難;對因殘未入學或無法完成義務教育的,針對殘疾類型、殘疾程度和家庭情況,實行“一人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