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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福音:2018年1月1日起,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資將列入黑名單!

說到農民工,城市的建造者,幹的活又苦又累,真的很不容易,記得看過一個統計,去年全年農民工總量28171萬人,人數非常龐大。

村子裡面,年輕人都出外打工,也產生了很多留守老人、兒童。為了生活,也是沒辦法很無奈的事。農民工來到城市,從事各行各業的工作,無論是建築工、清潔工、裝修工、電工……都是非常辛苦的,但為了一家的生計,只能咬牙堅持著。但是,社會上頻繁爆發“農民工討薪難”的問題,辛辛苦苦的工作,到頭來卻得不到工資血汗錢,

說起來都是淚。

為保障農民的勞動權益,人社部近日印發《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用人單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社部門應當自查處違法行為並作出行政處理或處罰決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管轄許可權將其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

一、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報酬,數額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數額標準的;

二、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引發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將勞務違法分包、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造成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應將違法分包、轉包單位及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一併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

“黑名單”制度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組成部分,“黑名單”制度的實施,顯示的就是信用懲戒的作用,即“讓失信者寸步難行”,對化解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也是一個較為可行的方法!但是具體效果,還要看實際實行情況。總之,新的規定應以“農民工工資得到支付”為出發點。在監督下,希望能夠有效解決問題。

也希望此舉可以保障到農民工的切身利益,讓他們在辛苦工作一年後,能夠開開心心回農村一家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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