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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為停車被貼條苦惱嗎?快來學習下吧

如今,路上的汽車是越來越多,有車生活給我們帶來了很多便利,隨之而來的卻是眾多煩惱,交通擁堵,停車難,找車位難,也成為各位司機的痛點。人在江湖飄,哪能不挨刀,一年下來,

沒被貼過條,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老司機。

以下幾種情況,司機師傅們要認真學習下,關鍵時刻能避免被貼條

司機在車外,遇到貼條。

如果臨時停車(非特殊停車點)去買瓶水或者上個洗手間回來,剛好看見員警同志在你車旁。

你只需要迅速拉開車門,

啟動車子,開走就行。因為證據的照片中,駕駛位有駕駛員的,不能作為“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行為進行處罰的。

2,司機在車內。

在車內,基本不會理你,一般會告訴你趕緊離開,所以乖乖離開就行了。

3,車裡有人的臨時停車。

有的是老太太坐在副駕駛,或者小孩子坐在後排。按規定,這時交警會要求車上人告知司機,趕緊駛離,在告知無效的情況下,就會被貼條了。不是說車上有人就一定不會被貼條,那想得太美好了。

4,現場執法,直接收錢。

為了防止腐敗,罰繳分離是基本的政策,所以遇到直接要錢的,直接拒絕。

5,協商無效,執意貼條。

臨時停車,交警執意要貼條,

這時候直接打開手機錄影,並告訴交警臨時停車馬上離開。如果 還被貼條,可以申訴,錄影可以做覆議的證據。因為如果駕駛人在場,交警應該口頭警告,令立即離開 ,駕駛人立即離開即可,不可執意貼條。

6,司機在駕駛位上也受罰。

停車點50米內,有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路、橋樑、陡坡、隧道等,

或者30米內是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火栓或者消防隊等,停在這些地方,駕駛員在車內也罰得沒商量。

知法懂法守法,學了以上內容,相信你對違停有了新的認識,希望各位司機少點違章,一路通暢。少點抱怨,多點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