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 路上的汽車是越來越多, 有車生活給我們帶來了很多便利, 隨之而來的卻是眾多煩惱, 交通擁堵, 停車難, 找車位難, 也成為各位司機的痛點。 人在江湖飄, 哪能不挨刀, 一年下來, 沒被貼過條, 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老司機。
司機在車外, 遇到貼條。
如果臨時停車(非特殊停車點)去買瓶水或者上個洗手間回來, 剛好看見員警同志在你車旁。
你只需要迅速拉開車門, 啟動車子, 開走就行。 因為證據的照片中, 駕駛位有駕駛員的, 不能作為“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 妨礙其他車輛, 行人通行的”行為進行處罰的。
在車內, 基本不會理你, 一般會告訴你趕緊離開, 所以乖乖離開就行了。
3, 車裡有人的臨時停車。
有的是老太太坐在副駕駛, 或者小孩子坐在後排。 按規定, 這時交警會要求車上人告知司機, 趕緊駛離, 在告知無效的情況下, 就會被貼條了。 不是說車上有人就一定不會被貼條, 那想得太美好了。
4, 現場執法, 直接收錢。
為了防止腐敗, 罰繳分離是基本的政策, 所以遇到直接要錢的, 直接拒絕。
5, 協商無效, 執意貼條。
臨時停車, 交警執意要貼條, 這時候直接打開手機錄影, 並告訴交警臨時停車馬上離開。 如果 還被貼條, 可以申訴, 錄影可以做覆議的證據。 因為如果駕駛人在場, 交警應該口頭警告, 令立即離開 , 駕駛人立即離開即可, 不可執意貼條。
6, 司機在駕駛位上也受罰。
停車點50米內, 有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路、橋樑、陡坡、隧道等, 或者30米內是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火栓或者消防隊等, 停在這些地方, 駕駛員在車內也罰得沒商量。
知法懂法守法, 學了以上內容, 相信你對違停有了新的認識, 希望各位司機少點違章, 一路通暢。 少點抱怨, 多點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