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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今天你突然收到了辭退通知,你會怎麼辦?

今天是愚人節,如果你收到了辭退通知,可能是老闆和你開玩笑,

但回過頭來想一下,萬一真遇到這種突發情況,你會怎麼想呢?

A.上帝關上了一扇門,必然會開啟一扇窗——遺憾但不沮喪;

B.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愛辭不辭;

C.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等著瞧;

D.找你的競爭對手隔壁老王去——互相傷害呀;

E.余路還要走多久——未來該怎麼辦?

F.哈哈哈哈——正好不想幹;

G.不服——領導你別走;

……

不管你是哪種態度,相信每個人一定會想:“為什麼?”其實,這個“突然”有對於本人來說可能是突然的,

但是對於領導來說,這是已經想了很久的事情了。

面對這類情況,有的人可能死纏爛打;也有刨根問底,到底是誰辭退了我,為什麼啊,我一定要當面問個清楚;但更多的是悄無聲息,揮揮手,不帶走一片雲彩……

無論如何,且不管辭退對人的心理自信造成多大的損害, 其實這件事,于人於已,都會有傷害。表面對於員工傷害很大,但對於公司有些時候也會有不好的印象,

不僅僅是支付補償金。同樣對員工,如果拿著一份辭退通知去找下個雇主(雖然誰都不會這樣去做),這樣的經歷被某些吃瓜群眾翻出來,那就不好了。

在這裡。點米君給大家普及一下,被辭退時,遇到一些情形,勞動者是可以要求獲得經濟補償金和經濟賠償金的。

(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11種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

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0、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12情形:

1、用人單位提出,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依法裁減人員的;

6、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法裁減人員的;

7、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式裁減人員的;

8、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式裁減人員的。

9、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10、因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11、因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不管怎樣,希望大家不會遇到這類情況,最後呢,送給在職場奮鬥的朋友們一句話:

當你的才華還撐不起野心時,就應該靜下心來學習;

當你的能力還駕馭不了目標時,就應該沉下心來歷練。

仰望星空固然為我們帶來動力和希望,唯有腳踏實地才能帶我們去到夢中的遠方。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依法裁減人員的;

6、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法裁減人員的;

7、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式裁減人員的;

8、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式裁減人員的。

9、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10、因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11、因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不管怎樣,希望大家不會遇到這類情況,最後呢,送給在職場奮鬥的朋友們一句話:

當你的才華還撐不起野心時,就應該靜下心來學習;

當你的能力還駕馭不了目標時,就應該沉下心來歷練。

仰望星空固然為我們帶來動力和希望,唯有腳踏實地才能帶我們去到夢中的遠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