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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媽全款買的房子,都給你十萬彩禮,你一分不出還想再加你名字

我和女朋友大學大一時就相識相戀,到現在已經談了八年戀愛。我是獨生子,女友還有個弟弟在讀高中。原以為我和她的結婚和辦婚禮都是順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畢竟我們都談了八年,

彼此感情不錯。

我讀大學時,爸媽就全款買了一套房子給我做婚房,寫的是我名字。我們這裡是一線城市,房租貴。女友在這邊讀大學,所以這些年我和她同居住在這個房子裡。結果在雙方家長見面時,女友爸媽對我家訂的婚禮酒店都沒什麼問題。卻提出一定要在這個全款房子,加上女友的名字,並且還要再給二十萬彩禮。因為女友媽媽覺得女友是遠嫁,又是在職研究生,

而我只是本科,怕我委屈了女友。

我爸媽堅決不同意加名字,而女友爸媽也不讓步,雙方一直僵持不下。我爸媽都給了我們三十萬做結婚備用金,房子裝修、首飾和買家電,婚禮酒席的錢都我爸媽出。我爸媽說除了這三十萬,再多也沒有了。

但不管怎麼跟女友家裡協商,哪怕我家再讓步,同意再多給十萬彩禮,女友家還是一句話:不加名字,不給二十萬彩禮,證不准領婚不能結。

我真想說,女友家裡吃相真難看。難道他們就是論斤論兩賣女兒嗎?真不知道,這婚我還要不要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