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大學大一時就相識相戀, 到現在已經談了八年戀愛。 我是獨生子, 女友還有個弟弟在讀高中。 原以為我和她的結婚和辦婚禮都是順理成章, 水到渠成的事。 畢竟我們都談了八年, 彼此感情不錯。
我讀大學時, 爸媽就全款買了一套房子給我做婚房, 寫的是我名字。 我們這裡是一線城市, 房租貴。 女友在這邊讀大學, 所以這些年我和她同居住在這個房子裡。 結果在雙方家長見面時, 女友爸媽對我家訂的婚禮酒店都沒什麼問題。 卻提出一定要在這個全款房子, 加上女友的名字, 並且還要再給二十萬彩禮。
我爸媽堅決不同意加名字, 而女友爸媽也不讓步, 雙方一直僵持不下。 我爸媽都給了我們三十萬做結婚備用金, 房子裝修、首飾和買家電, 婚禮酒席的錢都我爸媽出。 我爸媽說除了這三十萬, 再多也沒有了。
但不管怎麼跟女友家裡協商, 哪怕我家再讓步, 同意再多給十萬彩禮, 女友家還是一句話:不加名字, 不給二十萬彩禮, 證不准領婚不能結。 我真想說, 女友家裡吃相真難看。 難道他們就是論斤論兩賣女兒嗎?真不知道, 這婚我還要不要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