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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媽全款買的房子,都給你十萬彩禮,你一分不出還想再加你名字

我和女朋友大學大一時就相識相戀, 到現在已經談了八年戀愛。 我是獨生子, 女友還有個弟弟在讀高中。 原以為我和她的結婚和辦婚禮都是順理成章, 水到渠成的事。 畢竟我們都談了八年, 彼此感情不錯。

我讀大學時, 爸媽就全款買了一套房子給我做婚房, 寫的是我名字。 我們這裡是一線城市, 房租貴。 女友在這邊讀大學, 所以這些年我和她同居住在這個房子裡。 結果在雙方家長見面時, 女友爸媽對我家訂的婚禮酒店都沒什麼問題。 卻提出一定要在這個全款房子, 加上女友的名字, 並且還要再給二十萬彩禮。

因為女友媽媽覺得女友是遠嫁, 又是在職研究生, 而我只是本科, 怕我委屈了女友。

我爸媽堅決不同意加名字, 而女友爸媽也不讓步, 雙方一直僵持不下。 我爸媽都給了我們三十萬做結婚備用金, 房子裝修、首飾和買家電, 婚禮酒席的錢都我爸媽出。 我爸媽說除了這三十萬, 再多也沒有了。

但不管怎麼跟女友家裡協商, 哪怕我家再讓步, 同意再多給十萬彩禮, 女友家還是一句話:不加名字, 不給二十萬彩禮, 證不准領婚不能結。 我真想說, 女友家裡吃相真難看。 難道他們就是論斤論兩賣女兒嗎?真不知道, 這婚我還要不要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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