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以訛傳訛了,10月起普通發票應該這麼開!
隨著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關於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的出臺,普通發票到底應該怎麼開成為了這個夏天最火熱的問題之一,針對納稅人的開票誤區,總局貨勞司近期對增值稅發票開具的有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12017年16號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2普通發票的種類都有什麼?
包括稅控系統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非稅控系統發票(冠名發票、定額發票等)。
37月1日之後還能開具名稱為“辦公用品一批”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嗎?
4提供餐飲服務,需要參照貨物銷售列明具體品目或提供清單、小票嗎?
5匯總開票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匯總填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附有銷售方開具並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的銷貨清單。銷貨清單應填寫購銷雙方的單位名稱、商品或勞務名稱、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銷售額,銷貨清單的匯總銷售額應與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欄的數位一致。
匯總填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納稅人可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貨清單作為稅收憑證,也可以憑購物清單或小票作為稅收憑證。
6“購物清單”=“銷貨清單”嗎?是否一定要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
在填開發票時,當客戶所購商品的種類或項目較多,在一張發票上填寫不下時,即商品行超過本類別發票所允許的最大開具行數時,
“購物清單”一般情況下理解為納稅人自製憑證,並無特殊樣式及開具要求。
7哪些普通發票需要填寫納稅人識別號?
8哪些普通發票無需填寫納稅人識別號?
16號公告僅適用於通過增值稅稅控開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以下情況開具發票時可暫不填寫納稅人識別號:
97月1日起,應填寫納稅人識別號而未填寫的普通發票能否作為稅收憑證?
10酒店實際僅提供了餐飲服務,但客戶要求開具“會議費”可以嗎?
附:稅控系統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票樣
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票)
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