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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以訛傳訛了,10月起普通發票應該這麼開!

隨著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關於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的出臺,普通發票到底應該怎麼開成為了這個夏天最火熱的問題之一,針對納稅人的開票誤區,總局貨勞司近期對增值稅發票開具的有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為了幫助大家更全面的掌握普通發票開具的注意點和雷區,小編整理了以下普通發票熱點問答供大家參考:

12017年16號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2普通發票的種類都有什麼?

包括稅控系統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非稅控系統發票(冠名發票、定額發票等)。

37月1日之後還能開具名稱為“辦公用品一批”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嗎?

4提供餐飲服務,需要參照貨物銷售列明具體品目或提供清單、小票嗎?

5匯總開票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匯總填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附有銷售方開具並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的銷貨清單。銷貨清單應填寫購銷雙方的單位名稱、商品或勞務名稱、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銷售額,銷貨清單的匯總銷售額應與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欄的數位一致。

購貨方應索取銷貨清單一式兩份,分別附在發票聯和抵扣聯之後。

匯總填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納稅人可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貨清單作為稅收憑證,也可以憑購物清單或小票作為稅收憑證。

6“購物清單”=“銷貨清單”嗎?是否一定要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

在填開發票時,當客戶所購商品的種類或項目較多,在一張發票上填寫不下時,即商品行超過本類別發票所允許的最大開具行數時,

可利用防偽稅控系統提供的銷貨清單的功能來開具帶銷貨清單的發票。因此“銷貨清單”需從系統開具。

“購物清單”一般情況下理解為納稅人自製憑證,並無特殊樣式及開具要求。

7哪些普通發票需要填寫納稅人識別號?

8哪些普通發票無需填寫納稅人識別號?

16號公告僅適用於通過增值稅稅控開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以下情況開具發票時可暫不填寫納稅人識別號:

97月1日起,應填寫納稅人識別號而未填寫的普通發票能否作為稅收憑證?

10酒店實際僅提供了餐飲服務,但客戶要求開具“會議費”可以嗎?

附:稅控系統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票樣

增值稅普通發票(折疊票)

增值稅普通發票(卷票)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