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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女兒婆婆送了500,我媽滿臉鄙夷,2個月後,我把婆婆接來新家

我和老公當初是自由戀愛,我家裡條件比我老公家要好一點,他有個妹妹,我有個弟弟。

我爸媽當初死活不同意我們在一起,他們嫌棄他家窮,這輩子能找到一個真心實意喜歡的人太不容易了。

我媽當時要了10萬彩禮,因為我沒按照她的意願,所以結婚時,我媽陪嫁只給了1萬,我知道她什麼都想著我弟弟,我也沒指望她能公平對待。

其實雖然公婆家裡條件一般,但是他們人真的超級好,婆婆總是讓我老公讓著我,每次我們週末回家,

她都會準備特色小吃給我們,也不干涉我們的生活。

半年後我懷孕了,婆婆湊了12萬加上我們借了一些錢在城裡付了首付,當初找我媽借錢我媽一份沒給還說我活該,找個窮鬼。

10月怪胎生下了一個女兒,婆婆給女兒勾了一雙鞋,給了500紅包,我媽滿臉鄙夷。

我覺得我媽那樣子真讓人生氣,她以後也是別人的婆婆怎麼不知道將心比心。

城裡房子裝修好後,我把婆婆接過去一起住,一家人住在一起才算家。

我覺得我真幸運,婆婆不比親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