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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石刻6月1日起立法保護,刻畫塗汙最高將罰1萬元

3月29日,重慶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重慶市大足石刻保護條例》,

該條例將於今年6月1日施行,這也是全市首部風景名勝區保護法規。

《重慶市大足石刻保護條例》的出臺也意味著大足石刻將得到更加嚴格規範、科學合理的保護和管理。大足境內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的北山摩崖造像、寶頂山摩崖造像、南山摩崖造像、石篆山摩崖造像和石門山摩崖造像,均適用於《條例》。大足區政府承擔大足石刻文物保護的主體責任,

大足石刻世界文化遺產旅遊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實施綜合執法。

《條例》規定,保護範圍內除文物保護工程和完善景區基礎設施外,一律禁止其他建設,同時要維護好大足石刻生態原貌,最大限度修復文物所處的自然環境。

同時《條例》還規定,對於刻劃、塗汙、張貼、攀爬、損壞文物或者文物保護設施的,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在非指定地點燃放煙花爆竹、香蠟紙燭的,

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在禁止吸煙標誌區域內吸煙、在禁止閃光標誌區域內閃光拍攝的,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重慶時報記者 丁剛 cqtimes1783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