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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女子在ATM機存款時接到條微信,結果6600元錢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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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導,

大連一女子在ATM機存款時,

接到條微信,

結果6600元錢不見了…

難道是新型詐騙手段?

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事件回顧存錢時微信聊天 6600元不見了

10月2日下午4點30分許,大連市民孫女士在中國銀行ATM機上存錢。當時她一共存進去6600元現金,機器剛將她放進去的錢吞入,這時她的手機來了一條微信。“我忙著微信聊天,忘記了錢放進去後還需要再在機器上按‘確定’,這樣才能存款成功。”孫女士說,自己當時分神了,錢沒存進去,卡也沒有取出來,她就這樣離開了ATM機。

當天晚上 8 點多,孫女士回到家後尋找自己的銀行卡,但無論如何也找不到,

仔細回憶自己的存錢過程,她才恍然大悟。之後她趕緊回到那台她存錢時使用的ATM機上尋找,然而她的錢和卡早已經不在了。

監控年輕女子將錢和卡取走

事情發生後,孫女士趕緊聯繫了這家銀行,幾經輾轉她終於看到了當日銀行內的監控錄影。監控視頻顯示,當日孫女士離開ATM機後不久,一位短髮的年輕女子也來到了這台機器。

“當時她應該是想取錢,但在插卡時意外地發現機器裡還有卡。”孫女士說,之後這名女子收起了自己的銀行卡,在機器上根據提示進行操作,很快就把她存進去的6600元錢取了出來,然後把她的卡也取走了。

目前孫女士已經向轄區警方報案並且警方對此事已經立案。

律師拾卡人的行為涉嫌信用卡詐騙

在ATM機上

拿走他人遺失的銀行卡

以及取走他人存款

觸及到哪些法律呢?

對此,記者諮詢了專業律師。

牟飛律師認為:

拾卡人的行為涉嫌信用卡詐騙。建議撿卡人儘快主動向卡主或者公安機關歸還卡片及錢款,爭取寬大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拾得他人信用卡並在自動櫃員機 ( ATM 機 ) 上使用的行為如何定性問題的批復》,拾得他人信用卡並在 ATM 機上操作取錢的行為,

屬於冒用他人信用卡,定性為信用卡詐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信用卡詐騙罪、盜竊罪】冒用他人信用卡的,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注意:刑法上“信用卡”, 並不局限於生活中通常所指的可透支消費的信用卡,也包括借記卡等卡片;“拾得”包括別人遺忘在 ATM 機裡而進行操作這一行為)。

相關案例:

2016年6月18日10時許,北京市房山區拱辰街道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長虹東路支行,史某正打算在ATM機上取錢,竟意外地發現在 ATM 機上還有一張卡,而且頁面仍處於無需輸入密碼即可取款的狀態。史某一時財迷心竅,取走了失主的5000元錢。失主報警後,相關職能部門介入調查,最終轄區法院判決史某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小編提醒:

大家在使用自動取款機時,務必要注意周邊環境,留意查看四周是否有可疑人員;取款結束後,應及時清點財物,並按操作提示及時取回銀行卡。如果發現銀行卡遺落在取款機內,要馬上致電銀行先進行口頭掛失,然後報警並聯繫銀行進行相應處置。

拓展閱讀

來源 | 遼寧新聞網、廣州日報、半島晨報

失主報警後,相關職能部門介入調查,最終轄區法院判決史某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小編提醒:

大家在使用自動取款機時,務必要注意周邊環境,留意查看四周是否有可疑人員;取款結束後,應及時清點財物,並按操作提示及時取回銀行卡。如果發現銀行卡遺落在取款機內,要馬上致電銀行先進行口頭掛失,然後報警並聯繫銀行進行相應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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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遼寧新聞網、廣州日報、半島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