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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九成明星月入3000人民幣,難怪鹿晗吳亦凡誓死要解約回國

娛樂圈是光鮮亮麗的代名詞,成為明星意味著名利雙收,但並非所有藝人都可以過上住豪宅開豪車的奢華生活,16日韓媒發佈的一組韓國藝人收入資料表顯示:90%的韓國藝人年均收入人民幣3.6萬元,

相當於每月3000人民幣!

其中,收入屬頂尖1%的演員共154人,平均年收入為人民幣1130萬元,相當於這部分人群佔據了演藝圈總財富的45.7%;1542名演員收入進入前10%,平均年收入為人民幣201萬元,除收入最高10%的演員以外,剩下90%的演員年平均月收入僅為3000多元人民幣。

看來鹿晗、吳亦凡他們堅持回國發展也沒什麼高尚的原因吧,小編猜測韓國的低收入是他們回國的關鍵所在。我們再看下他們和SM公司解決的細節:

2014年5月15日,吳亦凡正式向首爾地方法院請求判決與SM公司《專屬合同》無效。吳亦凡和SM公司的主要矛盾集中在:個人發展,收入分配,健康問題。

吳亦凡的法務法人回應:吳亦凡提出解約前,曾多次與公司溝通,希望其考慮自己的個人理想,接受些影視方面邀約,但遭拒。公司屢次阻止藝人看病請求。藝人收入非常有限,生活費和置裝費仍需家裡支持。

2014年10月10日,鹿晗由代理律師向首爾地方法院遞交起訴書,申請與SM公司合同無效。其解約的主要原因為:一、公司無法提供未來發展計畫;二、對中韓成員差別對待;三、資源配置不合理;四、身體在高強度工作和壓力下出現病症。

看到這兒,我們不難想像,

連韓國本土藝人收入都解決不了溫飽問題,更何況在韓夾縫求生的中國藝人,這也足以說明他們解約回國的確是明智之舉,哪怕合同不到期,那也是有悖人道的“霸王條約”,這也怪不得很多韓國藝人要來中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