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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三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

據新華網北京10月18日電,習近平總書記說,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

原文節選:

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關係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必須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要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三十年。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把中國人的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加強農村基層基礎工作,培養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

有些農民朋友也對第二輪土地承包的概念並不清楚。小編就來和大家簡單說說。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淮等農村土地,

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後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那麼,中國第二輪農村土地承包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承包期限又是多久?

第一輪承包是指實行家庭聯產承包時算起,我國大部分地方第一輪承包時間普遍為1983年前後開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為15年。

第二輪土地承包從1997年開始到2027年,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

2002年頒佈的農村土地承包法進一步明確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

也就是說,第二輪土地承包原則上是到2027年截至。如果承包期限延長30年,那麼也就是延長至2057年。

那麼,“保持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又是怎麼回事?

這也要從第二輪土地承包說起:

第二輪土地承包必須堅持的原則:

①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和土地權屬關係不變;

②集體土地的農業用途不變;

③土地承包關係長期不變;

④有利於發展和壯大農村集體經濟;

⑤尊重農民群眾的意願。

從這五條原則可以看出,土地承包經營並不改變土地的權屬關係和用途,並且土地承包關係長期不變。這有利於農村集體經濟的壯大和發展,更有利於維護農村的穩定,目前堅持這樣的原則符合國家經濟發展的規劃,所以手裡有承包地的小夥伴們可以安安心心的種地,不用擔心任何承包到期的問題了。

爭取用手中的土地,創造更多的財富,一起跟著黨的步伐,過上更加富裕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