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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住店發現針孔探頭索賠30萬
空姐梅梅入住酒店,卻意外發現房間內裝有針孔攝像頭。因擔心隱私暴露,梅梅要求酒店擔責,可酒店工作人員卻稱,攝像頭早已陳舊損壞,並沒有實際功能。如此說辭能否免責?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寧市人民法院對此案審理後,認定酒店方侵權,判令其道歉並
2017-06-14 0 -
學習駕駛找人替考 行為構罪雙雙獲刑
2016年4月18日上午,張林請張恒幫忙到山東省聊城市車管所代替自己參加國家組織的機動車駕駛人學習科目一考試,在入場時張恒被監考人員當場查獲並移交公安機關。同年4月20日,張林到公安機關投案。後張林和張恒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庭審期間,
2017-06-14 1 -
孩子治病花5萬,能否要求前夫付
2011年6月,劉某與賈某登記結婚,婚後感情尚可,於2013年1月生育一子小劉。後劉某與賈某因感情問題,於2013年12月在法院調解離婚,約定小劉隨女方賈某生活,劉某每月支付撫養費400元至小劉獨立生活之日止。協議簽訂後,小劉一直隨賈某生
2017-06-12 0 -
資本充實義務不因股權轉讓而免除
韓某、楊某發起成立勝達公司,各佔有50%的公司股份,兩人的註冊出資來源於向潘某的借款。經驗資及公司註冊登記後,韓某、楊某將註冊資本金全部抽出歸還給了潘某。後韓某、楊某將勝達公司股份全部轉讓給崔某和凱程公司,崔某系凱程公司法定代表人。韓某、
2017-06-05 2 -
氣大傷身鄰里吵架誘發
雙方因瑣事爭吵,一方因情緒激動誘發冠心病急性發作死亡,與死者吵架的另一方到底有沒有責任?近日,福建省上杭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因吵架導致一人冠心病發作不幸身亡的索賠案,判決何東(化名)承擔20%的賠償責任,賠償死者何義(化名)家屬死亡賠償
2017-06-05 1 -
急刹車致乘客傷殘 公交公司被判賠償
公車在行駛過程中因一個緊急刹車,將還沒坐穩的乘客當場摔成骨折,被評定為傷殘7級,乘客將公交公司訴至法院請求賠償。近日,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侵權責任糾紛案件,法院判決認定公交公司應當承擔85%的責任,向乘客賠償84萬餘元。
2017-06-01 0 -
母親面前起爭執掐死哥哥
手足原本情深,奈何相煎太急。兄弟倆同處一個屋簷下,由於日常矛盾引發衝突,弟弟竟然當著母親的面掐死了哥哥。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薛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薛某已經56歲,曾是一家銀行的保
2017-06-01 0 -
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
案情回顧:幾年前,高某應聘到瀋陽某稀有金屬公司工作,起初職務為業務員,後接任辦公室主任,進行清欠工作,一直到2015年還在瀋陽某稀有金屬公司工作,但公司拖欠高某部分工資。因此,高某請求瀋陽某稀有金屬公司支付自己2001年10月30日至20
2017-05-25 1 -
入住尚未過戶的房屋能否被強制執行
為了方便孩子上學,2015年1月17日,徐某與劉某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劉某將其一套學區房出售給徐某。 合同簽訂後,徐某將房款一次性交付給劉某,劉某出具了收條,並將房屋的所有權證、鑰匙交付給徐某。後徐某入住該房,陸續繳納了水費、電費
2017-05-25 2 -
對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理解
【案情】 2016年2月2日14時許,朱某駕駛其所有的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與公車發生交通事故。交警在現場處理事故時,發現朱某的機動車未放置保險標誌,故依法扣留該車。後經交警調查發現,朱某對該車前次投保交強險的保險起訖時間為2015年1月
2017-05-25 2 -
離職後查出塵肺病原工作單位還需要負責嗎
顧某自2003年1月起在某煤礦公司從事採煤工作,2017年1月合同到期時因身體不適,與公司終止了勞動關係。當時公司讓顧某去做體檢,因其嫌麻煩未做。離職3個月後,顧某因肺部疼痛去醫院,查出塵肺病,後經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診斷為煤工塵肺一期。
2017-05-18 1 -
丈夫有家暴行為但無現場音像,能否排除其撫養權?
近日,讀者鄭筱昕致電本報說,她因年齡大了,加上家人催得緊,經人介紹與丈夫相識後不久便匆匆結婚。同樣,由於婚前缺乏瞭解,彼此性格差異較大,相互之間溝通困難。平時,莫說遇事商量,就連說話都沒有好好說過。 鄭筱昕說,有時候她想離了算了,可是,離
2017-05-18 1 -
借款收條卻寫入股 未簽協議應為借貸
2016年8月,謝某以修建公路為名向張某借款5萬元,許以高息,承諾年底一次性還清,張某交付借款後,謝某出具了借據。到了年底,謝某分文未還,張某多次催討未果,遂向重慶市彭水縣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決謝某償還借款本金5萬元。 庭審過程中,雙方當
2017-05-18 5 -
買茶誤入傳銷陷阱 合同無效可以索賠
2015年9月,錢琪和李富國開始一起推銷黑茶。“理財才掙多少錢,跟我們做黑茶生意,一年後能掙5倍以上的利潤。”錢琪和李富國找到王麗玲推銷黑茶,稱王麗玲先交款兩萬元,再推薦兩名買茶人,保證一年能掙到11萬元。 “這麼高利潤,怎麼可能呢?”起
2017-05-18 4 -
妻子擅自賣房 丈夫拒認合同
妻子簽字賣房,還收了購房款,但是丈夫卻拒認合同,而且還在房內砌了堵磚牆阻止他人進出,這種情況下,購房者該怎麼辦?近日,廣東省梅州市平遠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樣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判決解除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被告黃某蘭5日內向原告黃某添返
2017-05-16 1 -
“隔空”詐騙團夥專打親情牌
4人團夥“分工明確,各司其職”,分別假扮醫生、被害人親屬等角色,專打固定電話,聽到電話應聲,不是喊爸,就是喊媽,再編造各種急需用錢的理由……一年內騙取40余人數十萬餘元。 近日,廣東省博羅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這起案件,阿強等4名被告人分別被
2017-05-16 1 -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典型案例
一、邵保明等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案 非法出售戶籍資訊、手機定位、住宿記錄等個人資訊,構成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 (一)基本案情 (二)裁判結果 浙江省東陽市人民法院判決認為:被告人邵保明、康旭、倪江鴻、王傑、陸洪陽單獨或夥同他人,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2017-05-12 3 -
以暴力威脅搶走借條屬於搶劫
案情:2017年1月13日中午,陳某以償還債務為由將王某約至某工業園西路邊,後因雙方商談未果,陳某即持隨身攜帶的匕首架在王某脖子上,向王某索要其出具給王某的1萬元借條。因為此借條為王某對陳某主張債權的唯一憑證,王某遂報警,次日陳某主動向公
2017-05-12 1 -
特殊崗位勞動關係認定須防4誤區
勞動者入職用人單位後,或接受用人單位的培訓,或發給員工牌、工作服,甚至有合同、有底薪,這些看似符合勞動關係的情形,實際未必就一定構成勞動關係。因此,在某些特殊崗位工作的人員,應特別注意提防下面四個誤區。誤區一:《主播經紀協議》就是勞動合同
2017-05-08 1 -
收到借款後立即支付利息與預先扣除利息不同
【案情】被告劉某向原告陳某借款100萬元,並出具了借條。陳某隨即向劉某帳戶打入100萬元。劉某收到借款後,當即向陳某支付一年利息12萬元。後劉某未償還借款,引發訴訟。【分歧】本案就劉某支付的12萬元利息是否屬於預先扣除,當初出借金額是10
2017-05-08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