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 我因為“胎位不正”在醫院進行了剖腹產手術。 由於雙方系獨生子女, 跟老公決定再要一個寶寶。 由於有了一次剖腹產手術經歷, 我覺得剖腹產手術有更多的風險, 希望這次能夠順產。 可是, 身邊的許多朋友, 第一次剖宮產後第二胎幾乎沒有順產的, 都是以再次剖宮產而結束分娩, 俗話說“一次剖宮產, 次次剖宮產”。 我該怎麼辦?我的順產願望能實現嗎?
剖宮產術後2~3年是子宮瘢痕肌肉化的程度達最佳狀態。 此後, 瘢痕肌肉化的程度越來越差, 並隨術後再孕時間的延長而逐漸退化, 瘢痕肌肉組織也明顯失去彈性。 故剖宮產術後2~3年是子宮切口癒合的最佳時期, 也是醫學指征上再次妊娠的較適宜時機。 子宮肌瘤剔除術後患者至少避孕半年再妊娠為宜, 具體上限時間不詳。
由於第一次剖宮產, 導致子宮上有疤痕的存在, 俗稱“疤痕子宮”, 在懷孕的過程中, 子宮的肌纖維逐漸拉伸拉長, 子宮疤痕組織的彈性較正常組織的彈性要差, 所以在生產過程中可能因為子宮不協調收縮的力量使疤痕部位的薄弱處裂開導致子宮破裂。
越來越多的有過剖宮產經歷的准媽媽再次懷孕時, 擔心子宮破裂的悲劇在自己身上上演, 不敢嘗試自然分娩, 不得不接受再次剖宮產。
其實, 在國外剖宮產後再次懷孕, 順產率可達60-82%, 雖然在順產過程中發生子宮破裂的風險較非疤痕子宮的風險高,
對於第一胎剖腹產的瘢痕子宮孕媽媽, 如果滿足下列條件, 第二胎也能自然生產。
1、這次懷孕距前次剖腹產2年以上;
2、上次剖腹產原因不存在;
3、孕期注意均衡營養, 控制自身及胎兒體重,
4、分娩前沒有新的剖腹產因素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