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德陽10月21日訊從10月1日起, 考駕照有了新的標準。 那麼, 新標準有哪些變化?以科目三為例, 四川新聞網記者從德陽市車管所瞭解到, 增加了21項評判, 修改了25項評判。 德陽市車管所相關負責人表示, 考試的標準越來越細也是為了讓大家能安全駕駛, 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新增21條評判 正確使用遠近光燈
科目三考試新增的規定包括, 起步時車輛發生闖動扣5分。 考試員發出靠邊停車指令後, 未能在規定的距離內停車不合格;停車後, 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超出50釐米為不合格。
掉頭前未開啟左轉向燈。 在模擬燈光中, 不能正確開啟燈光;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 使用遠光燈;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 不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會車時不按規定使用近光燈;通過路口時使用遠光燈;超車時未交替使用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越車輛;在有路燈、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 使用遠光燈等。 均為不合格。
以上的規定在之前的考試中並未提起, 而在新的考試標準中明確提出, 其中尤其以正確使用遠近光燈居多。
修改25項評判 新標準更嚴格
新的考試標準也進行了不小的修改, 比如靠邊停車這一條, 以前的標準是“停車後, 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大於30釐米”,
除此之外, 一些考試項目在原標準中是扣10分, 也改成了現在的每次扣10分, 比如“不松駐車制動器起步, 但能及時糾正;發動機啟動後, 不及時鬆開啟動開關”, 還有“起步或者行駛中掛錯擋”“因操作不當造成發動機熄火一次”等, 都將由以前的扣10分, 變成每次扣10分。
而“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靠邊停車前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靠邊停車前, 開轉向燈少於3秒即轉向”, 判定結果由扣10分改為不合格。
原標準與新標準相比較, 後者明顯嚴格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