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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法院集中發放涉民生案件執行救助金53萬元

10月20日下午, 商洛市商州區人民法院在八樓會議室舉行了涉民生案件執行救助金集中發放儀式, 集中為35名當事人發放執行救助款53.78萬元。 梁某是現場領取現金的當事人之一, 他領取了司法救助金2萬元。

今年24歲的梁某是陝西省旬陽縣城關鎮人, 2014年10月20日15時, 由於雨天路滑, 司機牛某未安全駕駛車輛, 導致車子沖向路邊, 將梁某一行三人撞傷, 造成交通事故。 案發後, 梁某被鑒定機構認定為左神經萎縮, 左眼盲目四級, 傷殘等級為八級;9顆牙齒脫落, 傷殘等級為十級;渾身上下多處骨折。 事後, 交警部門認定肇事司機牛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法院依法判決被告牛某賠償原告梁某43萬餘元。 牛某在支付4萬余元賠償費後便下落不明, 其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並被網上追逃。

梁某家共四口人, 父親年事已高而且患有嚴重的肺氣腫、心臟病、膀胱癌, 生活不能自理, 母親也患有重病需常年吃藥, 他們一家一直靠低保補助維持生活。 由於本身家庭經濟困難, 發生交通事故後更是讓這個貧困家庭更加窘迫, 為了給兒子治病, 家裡已經欠下不少外債。 梁某也因為這場交通事故喪失了勞動能力, 後期的治療中他還需要安裝義齒和進行其他方面的治療,

費用還有很大缺口, 因此今年3月份梁某便向商州區法院申請了司法救助。 10月20日下午, 梁某拿著2萬元的救助款對記者說, “自從我發生事故以來, 家裡已經負債累累, 今天領到的救助金2萬元雖然不多, 但剛好解決了我們家的燃眉之急, 感謝法院。 ”

司法救助制度, 是為了緩解執行案件特困申請人的生活困難, 對那些窮盡了執行措施仍不能及時有效地保護其合法權益的特困群體提供的一種司法救濟。 其主要救助對象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案件、交通肇事賠償案件的困難申請人。

近年來, 商州法院不斷探索多元化執行救助, 不斷完善執行救助機制, 有效緩解了執行難的壓力。 據統計, 自2013年以來, 商州區法院累計發放執行救助金5313160元, 救助困難當事人321人次。 僅2016年間, 爭取地方財政救助資金85.1萬元, 通過信訪管道爭取執行救助資金31.6萬元, 通過婦聯會、團委落實救助金3萬元, 通過扶貧局和民政局爭取資金4萬元, 納入貧困戶人口5人享受國家低保, 依託當事人所在單位、社區、集體組織爭取資金6萬元, 2017年已爭取救助金66萬元。 這些救助款不僅解決了當事人的燃眉之急, 更彰顯了司法的人文關懷。

商州區法院執行局局長王健告訴記者,司法救助能有效緩解申請人的生活困難,預防因執行不能而激化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實現公正司法、執法為民。今後,我們將繼續加大對涉民生案件的執行力度,堅持以人為本,積極落實司法救助,切實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商州區法院執行局局長王健告訴記者,司法救助能有效緩解申請人的生活困難,預防因執行不能而激化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實現公正司法、執法為民。今後,我們將繼續加大對涉民生案件的執行力度,堅持以人為本,積極落實司法救助,切實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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