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的先天原因, 我買不到合腳的鞋子, 通過在網路上的一淘寶再淘寶, 終於鎖定一款米白色純牛皮的品牌鞋, 有34碼的,
老公瞪著那雙因上網多而顯得呆滯的眼睛看了半天, 說了句“這是鞋麼?”我倒!“這咋了就不是鞋?這可是今年最流行的款式啊, 你看看, 松糕厚底, 魔術粘扣, 明星同款, 這可是最有氣質最時尚最流行最潮的鞋子啦”……老公不理會我的絮絮叨叨, 繼續玩網路遊戲, 我也再懶得和他爭執, 穿著我的新鞋子出去炫去, 心裡還嘀咕“真是個木頭疙瘩, 一點審美觀都沒有, 一點都不會欣賞”。 ……
幾百大洋的新鞋子, 好賴愛惜一些吧, 上下樓梯慢些走, 可是這腿怎麼跟不會打彎似的呢, 莫非是老的骨骼都硬了?再走幾步試試, 明白了!鞋子是時下最流行的松糕底子,
我這人吧, 有些一根筋, 既然平時不好買鞋, 買到了大小合適的總歸不易, 還是湊合一下, 假如在別人的眼光下獲得滿堂彩也算值了, 可是同事們看到都是同樣一句話“我們欣賞不了, 這鞋一看就是你的, 你這眼光太另類要超前, 我們跟不上……”我有些氣結, 再低頭看鞋子——我的神啊, 僅僅一下午而已, 竟然開膠了?這麼厚的底子不打彎,
我想, 我的臉色肯定很難看, 假如有顏色能形容, 我想應該是綠色!
“流行”款?!唉, 這該死的“流行”讓我太盲目了, 當年從藝術學校“薰陶”後(也許用“感染”更恰當), 可能在審美上比常人大膽些, 而且眼光是另類了些, 接受新生事物比較快, 通過網路和時尚雜誌能迅速瞭解並接受甚至去第一時間去體驗最新的事物, 服飾, 配飾, 鞋子, 等等, 只要是流行的, 都願意去嘗試, 想想當初雖然喜歡但是沒有敢嘗試過的那火紅的頭髮, 黑色指甲油, 黑紫色唇膏, 時尚個性的背包, 全是破洞的衣褲……現在想來那個打扮就跟個非洲火雞差不多,
難道所有流行的都是美的嗎?那流行感冒呢?這個流行啊, 只是一個大的趨勢, 也並非就適合自己, 只有適合自己的, 舒服的, 順眼的, 才該是最美的吧?
那麼這雙鞋子, 是棄之?還是棄之?還是棄之呢?……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