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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生活中的一些錯事 放到古代會受到什麼懲罰呢?簡直細思極恐

中國歷朝歷代, 不能做的事情極多, 這次就著重說一類:今天看似不算大事, 古代卻可能被合理合法處決的事情。

1, 私自加蓋房屋(唐朝)

這事在唐朝以前, 都是絕對不得了的大事, 唐朝時更有專門法令。 唐文宗曾專門強調, 普通市民和商人家的宅院, 如果站在二層能俯瞰到其他人家的宅院, 房主就要被打一百大板。 一百天以內如果沒有拆除, 那更不是打板子的問題, 直接拉去坐牢。 甚至蓋樓的層數, 也和犯人的刑期劃等號。 蓋的越高判刑越重, 流放充軍殺頭全沒上限。 唐敬宗時代就有不懂法的外國商人犯了忌諱,

因為蓋樓蓋的太高, 竟給扣上謀反的大罪判了絞刑。

2, 進山打獵(兩宋)

宋朝另一個絕不能亂來的事情, 就是打獵。 從宋太祖建隆二年(961)下了禁採捕詔, 從此每年二月春天, 就成了全國禁獵的時候。 一切進山採摘都是非法。 甚至彈弓弓弩等捕獵用品,

都不准私自帶出城區, 發現後最輕也是板子招呼。 許多重要的山林, 更有民壯日夜巡邏。 一旦發現有人濫采, 就可以直接採取行動。 死於偷盜捕獵, 基本就是死了白死。 宋朝三百年的富庶, 就來自這保護環境的態度。

3, 在農村做二流子(明初)

農民出身的明太祖朱元璋, 一輩子也最恨懶漢二流子。 自從登基之後, 更是三十年如一日嚴打二流子。 全國的農村, 早晨都要由村長敲鐘叫醒, 帶領大家集體勞動。 凡是村裡那種好詞懶做的“逸夫”, 都必須登記在冊, 一開始由村幹部督促勞動, 如果屢教不改, 就要送進牢裡蹲監獄。 甚至朱元璋允許全民抓貪吏後, 各村那些不務正業的二流子, 也可以捆進京城來治罪, 好些都跟貪官一起論死。

倘若有二流子犯了事?村裡鄰居乃至縣裡的吏員, 都要陪著治罪!

4, 亂改戶口(明初)

明初經濟凋敝, 青壯年勞動力成了大難題。 為恢復生產, 明太祖朱元璋也出臺了最嚴厲戶籍制度:黃冊制度。 全國老百姓都按照居住地進行統計, 統一編訂成冊, 更要寫明家庭成員和財產田土。

而其中尤其不能犯的錯, 就是亂改戶籍。 每家每戶的戶口, 都必須由本人填寫, 代筆就是死。 而且只要發現其中有隱瞞人口和家庭成員的現象, 經辦人員也要處死。

如此沒商量的嚴苛戶籍制度, 與明初空前的移民建設相配套, 成了明初經濟的強心針。 但朱元璋身後想不到的是, 隨著土地兼併與商品經濟的發展, 有史上最嚴格戶籍制度的明朝, 反而成了流民最為活躍的王朝。 再嚴的法律, 也沒擋住政治經濟的發展規律。

5, 官員擅自下鄉(明初)

在明太祖朱元璋的貧窮記憶裡, 官員下鄉敲詐勒索, 是非常虐心的一條, 以朱元璋原話說, 這幫人一旦下鄉, 就是“往往貪財好色, 飲酒廢事”。 所謂的體察民情,

基本就是下來禍害百姓, 因此在他鼓勵老百姓抓貪吏的年代裡, 這事也來了個一刀切——只要衙門吏員在沒有任何工作的時節擅自下鄉, 就允許老百姓把這人抓了送到京城裡來問罪, 且十有八九是死罪。

比如《水滸》裡的情節, 做捕頭的雷橫大清早帶人跑到做裡正的晁蓋家吃飯。 倘若真發生在朱元璋執政的年代裡, 嘴饞的雷橫恐怕分分鐘就被晁蓋捆了送京城殺頭了。

6, 鬧市飆車(兩宋)

古裝劇裡,策馬狂奔的鏡頭經常看上去帥氣,但放在宋朝,這事就是玩命。別管騎馬還是駕車,鬧市裡都得乖乖慢走,誰敢撒丫子狂奔,立刻按《走車馬傷殺人》罪來處置,只要敢超速,就先五十板子痛揍。倘若出現了交通事故,那就更不止是賠錢的事情,通常就要以過失殺人來論處,花多少錢都買不回刑期,最輕也是流放兩千五百里。出現人命更是絞刑。

7, 販賣腐爛變質食品(唐朝至清末)

食品安全問題,中國自西周年間起,歷朝歷代都重視。到了唐朝時,更有了細化的量刑標準,《唐律疏議》規定,商家出售的食品,一旦發現變質,必須立刻焚燒。只要查出食品變質,不管有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最輕也是一年徒刑。倘若叫顧客吃出毛病,那就要按照過失傷人來處置。最嚴重可判為絞刑。這以後的宋元明清四朝,對這條法律也是基本照收,當然清朝時做了修改,絞刑變成了砍頭。

8,包庇罪犯(兩宋)

宋朝什麼最不能講?哥們義氣尤其難。宋朝法律對於強盜十分零容忍,搶劫不但會重型,窩藏強盜更是重罪,通常都是抓住就給強盜陪綁。甚至就是在法律寬鬆的宋仁宗年間,汴京有市民窩藏強盜,最後被強盜落網後咬了出來。事後一頓審判,強盜沒被判死刑,窩藏強盜的市民,反而被判了死罪,家人也被陪綁流放邊地。包庇有風險,交友要謹慎。

9,結拜兄弟(清初)

武俠小說裡,兄弟焚香結拜,從來都是慷慨熱血的橋段。但放在清朝初年,男人間敢來這熱血橋段,極有可能轉眼就大放血——《大清律例》裡規定,只要發現有異姓兄弟結拜,且採用了歃血為盟的模式,那安心在死囚牢裡等殺頭吧。金庸小說裡常和人結拜的韋小寶,倘若歷史上真這麼做,恐怕不知被殺幾回了。

但是,清朝統治者萬沒想到的是,就是這件他們千防萬防的事,防住了老百姓卻沒防住官,到了清朝乾隆年間,官員之間稱兄道弟的風氣已經成風。這群“好兄弟”們更盤根錯節,大家一道團結起來搞腐敗。以清朝官員張若溎的原話說“司道府及州縣,各序齒兄弟相稱”。清王朝的吏治,也就從此越發敗壞,直到不可救藥!

6, 鬧市飆車(兩宋)

古裝劇裡,策馬狂奔的鏡頭經常看上去帥氣,但放在宋朝,這事就是玩命。別管騎馬還是駕車,鬧市裡都得乖乖慢走,誰敢撒丫子狂奔,立刻按《走車馬傷殺人》罪來處置,只要敢超速,就先五十板子痛揍。倘若出現了交通事故,那就更不止是賠錢的事情,通常就要以過失殺人來論處,花多少錢都買不回刑期,最輕也是流放兩千五百里。出現人命更是絞刑。

7, 販賣腐爛變質食品(唐朝至清末)

食品安全問題,中國自西周年間起,歷朝歷代都重視。到了唐朝時,更有了細化的量刑標準,《唐律疏議》規定,商家出售的食品,一旦發現變質,必須立刻焚燒。只要查出食品變質,不管有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最輕也是一年徒刑。倘若叫顧客吃出毛病,那就要按照過失傷人來處置。最嚴重可判為絞刑。這以後的宋元明清四朝,對這條法律也是基本照收,當然清朝時做了修改,絞刑變成了砍頭。

8,包庇罪犯(兩宋)

宋朝什麼最不能講?哥們義氣尤其難。宋朝法律對於強盜十分零容忍,搶劫不但會重型,窩藏強盜更是重罪,通常都是抓住就給強盜陪綁。甚至就是在法律寬鬆的宋仁宗年間,汴京有市民窩藏強盜,最後被強盜落網後咬了出來。事後一頓審判,強盜沒被判死刑,窩藏強盜的市民,反而被判了死罪,家人也被陪綁流放邊地。包庇有風險,交友要謹慎。

9,結拜兄弟(清初)

武俠小說裡,兄弟焚香結拜,從來都是慷慨熱血的橋段。但放在清朝初年,男人間敢來這熱血橋段,極有可能轉眼就大放血——《大清律例》裡規定,只要發現有異姓兄弟結拜,且採用了歃血為盟的模式,那安心在死囚牢裡等殺頭吧。金庸小說裡常和人結拜的韋小寶,倘若歷史上真這麼做,恐怕不知被殺幾回了。

但是,清朝統治者萬沒想到的是,就是這件他們千防萬防的事,防住了老百姓卻沒防住官,到了清朝乾隆年間,官員之間稱兄道弟的風氣已經成風。這群“好兄弟”們更盤根錯節,大家一道團結起來搞腐敗。以清朝官員張若溎的原話說“司道府及州縣,各序齒兄弟相稱”。清王朝的吏治,也就從此越發敗壞,直到不可救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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