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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長沙,一件小事引發一場搶米風潮

清末長沙, 一件小事引發一場搶米風潮

吳鉤

宣統二年的三月初二(1910年4月11日), 與往日似乎並無什麼二樣, 住在長沙南門外烏春巷的挑水工黃貴蓀,

一大早就起身了, 將昨日辛苦掙來的80文血汗錢交給妻子, 讓她到戴義順的碓坊糴一升米回來煮稀飯。 但黃妻趕到碓坊時, 米價已漲至每升85文, 生活之苦與米價之貴, 一下子擊垮了這名貧民繼續活下去的念頭, 絕望之下, 黃妻跑到南門外的老龍潭投水自盡。 黃貴蓀得知消息, 也抱著兩個饑餓的孩子跳了水。 消息傳遍街頭巷尾, 憤怒的人都大罵“戴義順為富不仁, 高抬米價, 逼死人命”。

三月初三(4月12日)傍晚, 米價稍有回落, 一升米售價76文。 有一名老嫗也到戴義順碓坊糴米, 遞上76文錢, 但老闆從中挑出了兩枚銅板, 說是“爛錢子, 要換”。 可是。 等老嫗換錢回來, 米價又漲了, 老闆硬要收78文, 老嫗則“斥其無理”, 雙方吵了起來。

恰好附近的靈官廟正在演皮影戲酬神, 看戲的民眾聽得爭吵聲, 紛紛圍了過來, 都為老嫗鳴不平, 有人說起了昨日黃貴蓀一家的遭遇, 更是群情激憤, 一名叫做劉永福的木匠帶著眾饑民, 把戴義順碓坊砸了個稀巴爛, 巡警聞訊過來, 都控制不住局勢。

總巡官(相當於派出所所長)見眾怒難平, 又移請荷槍實彈的巡防營彈壓, 將為首的劉永福捉住, 但很快又被眾人搶回去。 善化縣知縣郭中廣得報, 也帶著兵勇趕至, 饑民們將郭知縣團團圍住。 郭明白眾怒難犯, 不敢動武, 只是“婉言開導”, 答應明日中午, 官府開倉平糶。 此時, 已是三更時分, 饑民們才漸漸散去。

翌日, 即三月初四(4月13日)早晨, 郭知縣隨巡警道(相當於湖南警署署長)賴承裕進謁巡撫岑春蓂(湖南省長),

彙報事端。 誰知岑大人卻責斥巡警道和郭中廣“維穩”不力, 為什麼“不早拿辦”。 賴承裕不敢怠慢, 立即派部屬帶著兵弁出城拿人, 將劉永福捉回, 關進了巡警公所。

饑民們還在眼巴巴等著官府平糶, 誰知午時已過, 不但不見平糶, 還聽到了劉永福被捕的消息, 大夥覺得被官府欺騙了, 像潮水一般在鼇山廟彙聚起來(鼇山廟前有塊操坪, 可容納一千多號人), 要求衙門放人:“請求平糶, 並未犯法, 何至遽出捕人?”

到傍晚時分, 賴承裕帶人前進驅逐聚眾鬧事的饑民, 剛到鼇山廟, 便被喝令下轎。 賴承裕出轎忿罵道:“胡鬧!你知道我是誰嗎?”又訓斥說:“茶館一碗茶賣一百文錢你們不覺得貴, 怎麼一升米糶八十文就貴了?”這一句只有高度腦進水者才說得出口的話,

立即如火上澆油, 激得眾人怒不可遏, 有一個叫做王大漢的饑民, 一把將賴承裕抓過來, 摘掉他的官帽子, 縛住他的手腳, 倒吊在一棵老楊樹上, 這叫做“吊半邊豬”。 有人上前揍幾記老拳, 也有人上前扇他耳光, 隨從的兵弁見機不妙, 都溜走了。 眼看賴承裕就要死在饑民的拳頭、巴掌之下。

幸虧老賴有個孫子, 剛好放學路過, 見祖父被毆, 急奔回家, 叫來了親兵, 那親兵很機靈, 喬裝成饑民, 混進人群中, 佯稱“這老頭子打之無益, 不如抬去衙門找巡撫理論”。 眾人一想, 也覺得有道理, 便簇擁著向巡撫衙門湧去, 一路上又有上萬人加入“散步”的隊伍, 大家高呼:“放出劉永福!”“撫台給飯吃!”

巡撫岑春蓂見事態鬧得這麼大, 心也慌了, 不敢出來, 只是叫人貼出告示, 答應“五日內開倉平糶”, “許放所拿之人”, 但劉永福已被巡警公所帶走, “一時無人可放”。 民眾不依不饒, “凶鬧如故”, 一面威脅次日閉市, 一面往衙門內署沖, 混亂中, 巡撫衙門的轅門、照壁、石獅都被人掀翻、拆毀了。 岑春蓂急調標營房的常備軍入署護院, 開槍打死了十余名饑民, 民眾也擲石頭打傷了幾個衛兵, 一時間官民僵持不下, 直鬧至五更天。

這一夜, 長沙城內也是騷亂四起, 多許碓坊米店, 被人洗劫一空, 鬧事的人還在各街道鳴鑼, 勒令各商鋪次日不得開市, 如有不遵從的, 即行打劫。

三月初五(4月14日), 各商鋪果然閉市停業。 岑春蓂知道事態嚴重, 緊急召集長沙知府、長沙知縣、善化知縣以及地方豪紳到席少保祠集議, 商討對策。以王先謙、葉德輝、孔憲教、楊鞏等為首的長沙士紳集團,向岑春蓂提出六點要求:停修鐵路,停辦學堂,廢除員警制、恢復保甲制,平糶,開皇倉,撤走常備軍。

正當官與紳討價還價之際,圍在巡撫衙門前的饑民“嘯聚愈眾”,並湧入了衙門大堂。常備軍又開槍射擊,打死二十多人,人群中有人高呼:“狗官又開槍了,沖呀!”眾人洶湧而入,並開始放火焚燒衙門。第一個點火的是木工何文清,他提著早已準備好的一桶煤油,從屋簷下一個縱步,飛身上了屋頂,踩著瓦隴向衙門後院飛奔而去,不一會兒,後院濃煙滾滾,火光沖天。其他人也提著煤油四處點火,平日威風凜凜的湖南巡撫衙門,頓時變成一片火海。岑春蓂帶著巡撫印信,倉皇逃到“又一村”別院躲起來。布政使(副省長)莊賡良在眾人逼勒下,下令釋放木匠劉永福。

這時候,長沙城內已經亂成一團,街頭巷尾突然冒出許多頭裹青布、一身青衣青褲、赤足行走的神秘人物,自號“青兵”,他們一手提油罐,一手執火把,四處放火。清政府的行政機構、新學堂與外國人開設的公司、洋行、教堂,是他們焚燒的重點對象。

長沙士紳集團則借勢再向官府施壓——由王先謙領銜,七士紳連署,發電報給湖廣總督,要求總督代奏朝廷,撤銷岑春蓂的巡撫之職,將巡撫的權力交給布政使莊賡良。大勢已去的岑春蓂只好電奏朝廷,自請治罪,“權令藩司莊賡良以巡撫名義,署銜出示”。時為三月初五下午,長沙城騷亂未息。

莊賡良接任之始,馬上發了一個公告:一,在騷亂中受傷的良民,給傷費四十兩銀,死者給恤金二百兩,由府縣驗明具領;二,米價減至每升四十文錢,官府開倉碾米,各碓坊照價糴入平糶。然而,局勢已非他所能掌控,巡撫衙門的大火雖然撲滅了,但暴民又四竄焚燒教堂、學堂、洋行、公司。

次日三月初六(4月15日)一早,經官紳開導,官兵保衛,各商鋪如常開市,但還是人心惶惶。早餐後,莊賡良正與士紳商議善後諸事,又有人在西城外放火,昨夜獲釋的劉木匠也參與在內。莊賡良立即翻臉,“此種亂民非嚴懲不可”,飭令屬吏“率隊出城,凡放火劫物者殺無赦”。這一天,官兵輯獲五犯,並將他們梟首示眾,其中就有劉永福。但入夜後,各段屋頂又忽然“疾走有聲”,正是那些頭紮青巾、手持凶物的“青兵”,居民吆喝兜拿,卻未能捉住。不過巡街官兵先後拿獲數人,有形跡可疑者,有手持兇器者,有家藏軍火者,都扭押到官府懲辦。而“無辜受戮者,(也)時有所聞”。

三月初七(4月16日),官府又抓到幾名形跡可疑的人,街市巡查仍嚴,紳商亦已捐資採買大米平糶,人心稍定。莊賡良向湖廣總督發電報稱“地方已靜,官無恙”。

三月初八(4月17日),從湖北總督府派來的鄂軍抵達長沙,分駐南北城外。只是近省各鄉,還有人搶米搶物。

三月初九之後,長沙搶米風潮逐漸平息。朝廷開始清算長沙地方官紳的過失,巡撫岑春蓂、布政使莊賡良、巡警道賴承裕均被革職;“劣紳”王先謙、孔憲教降五級調用;葉德輝、楊鞏革去功名,交地方官嚴加管束;其他大小官員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懲罰。

商討對策。以王先謙、葉德輝、孔憲教、楊鞏等為首的長沙士紳集團,向岑春蓂提出六點要求:停修鐵路,停辦學堂,廢除員警制、恢復保甲制,平糶,開皇倉,撤走常備軍。

正當官與紳討價還價之際,圍在巡撫衙門前的饑民“嘯聚愈眾”,並湧入了衙門大堂。常備軍又開槍射擊,打死二十多人,人群中有人高呼:“狗官又開槍了,沖呀!”眾人洶湧而入,並開始放火焚燒衙門。第一個點火的是木工何文清,他提著早已準備好的一桶煤油,從屋簷下一個縱步,飛身上了屋頂,踩著瓦隴向衙門後院飛奔而去,不一會兒,後院濃煙滾滾,火光沖天。其他人也提著煤油四處點火,平日威風凜凜的湖南巡撫衙門,頓時變成一片火海。岑春蓂帶著巡撫印信,倉皇逃到“又一村”別院躲起來。布政使(副省長)莊賡良在眾人逼勒下,下令釋放木匠劉永福。

這時候,長沙城內已經亂成一團,街頭巷尾突然冒出許多頭裹青布、一身青衣青褲、赤足行走的神秘人物,自號“青兵”,他們一手提油罐,一手執火把,四處放火。清政府的行政機構、新學堂與外國人開設的公司、洋行、教堂,是他們焚燒的重點對象。

長沙士紳集團則借勢再向官府施壓——由王先謙領銜,七士紳連署,發電報給湖廣總督,要求總督代奏朝廷,撤銷岑春蓂的巡撫之職,將巡撫的權力交給布政使莊賡良。大勢已去的岑春蓂只好電奏朝廷,自請治罪,“權令藩司莊賡良以巡撫名義,署銜出示”。時為三月初五下午,長沙城騷亂未息。

莊賡良接任之始,馬上發了一個公告:一,在騷亂中受傷的良民,給傷費四十兩銀,死者給恤金二百兩,由府縣驗明具領;二,米價減至每升四十文錢,官府開倉碾米,各碓坊照價糴入平糶。然而,局勢已非他所能掌控,巡撫衙門的大火雖然撲滅了,但暴民又四竄焚燒教堂、學堂、洋行、公司。

次日三月初六(4月15日)一早,經官紳開導,官兵保衛,各商鋪如常開市,但還是人心惶惶。早餐後,莊賡良正與士紳商議善後諸事,又有人在西城外放火,昨夜獲釋的劉木匠也參與在內。莊賡良立即翻臉,“此種亂民非嚴懲不可”,飭令屬吏“率隊出城,凡放火劫物者殺無赦”。這一天,官兵輯獲五犯,並將他們梟首示眾,其中就有劉永福。但入夜後,各段屋頂又忽然“疾走有聲”,正是那些頭紮青巾、手持凶物的“青兵”,居民吆喝兜拿,卻未能捉住。不過巡街官兵先後拿獲數人,有形跡可疑者,有手持兇器者,有家藏軍火者,都扭押到官府懲辦。而“無辜受戮者,(也)時有所聞”。

三月初七(4月16日),官府又抓到幾名形跡可疑的人,街市巡查仍嚴,紳商亦已捐資採買大米平糶,人心稍定。莊賡良向湖廣總督發電報稱“地方已靜,官無恙”。

三月初八(4月17日),從湖北總督府派來的鄂軍抵達長沙,分駐南北城外。只是近省各鄉,還有人搶米搶物。

三月初九之後,長沙搶米風潮逐漸平息。朝廷開始清算長沙地方官紳的過失,巡撫岑春蓂、布政使莊賡良、巡警道賴承裕均被革職;“劣紳”王先謙、孔憲教降五級調用;葉德輝、楊鞏革去功名,交地方官嚴加管束;其他大小官員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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