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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器是孩子的大玩具!

隨著幼稚教育的深化改革, 越來越多的孩子開始接觸幼兒音樂啟蒙教育, 學習一門樂器。 那麼孩子該怎樣學習呢?

孩子學樂器, 您可別太著急

對孩子早點進行藝術教育, 接觸樂器, 可以讓孩子較早體驗到藝術的美的愉悅和美的薰陶。 這種作用是潛移默化的, 會對孩子的價值觀和生活態度形成積極影響, 讓孩子將來的生活更加豐富。

但是讓孩子越早接觸音樂越好, 指的是讓孩子多聽愉悅的音樂, 不一定非得古典樂, 搖滾、流行、爵士等都可以讓孩子接觸。 因為國內外的研究證明, 2-6歲階段, 孩子的聽覺能力會從一個較低的水準迅速發展起來, 通過多聽音樂, 可以培養孩子對於音樂的感受力和節奏感, 對於這種或那種樂器獨特聲音的感情, 甚至可以逐漸訓練起孩子對於聲音的分辨能力。

但是, 在2到6歲這一階段, 他們的手指肌肉發育仍處於一個比較低的水準。

涉及“技巧”的系統訓練, 最好在四五歲之後。 在這之前, 即使讓孩子接觸音樂, 也應該是娛樂性質的, 讓孩子把樂器當做一件大的玩具, 慢慢培養興趣。

因為過早進行技術訓練, 讓肌肉還沒有發育完全的孩子做一些無法做好的動作, 就好比讓瘦弱的孩子挑重擔, 讓他自己跟自己較勁, 很容易使得孩子產生挫折感, 進而影響自信心和興趣。

學樂器就像是學說話

讓入門階段的孩童一上來就讀譜、彈曲的教學方法, 往往是違背孩子學樂器規律的。 學一種樂器應該就像學語言一樣, 也要遵循聽——唱——彈——讀的規律。

先引導他充分感受到他聽的聲音, 自己唱出來, 然後過渡到讓他學習把自己聽到的在鋼琴上彈出來,

再引導他把這一段曲子對應到琴譜上。 這種興趣驅動的、自然而然的學習過程, 更容易讓孩子接受。

在入門階段, 不妨就讓孩子多彈彈他會的曲子, 這樣他會越彈越有信心、越懂得享受。 等到八九歲左右, 那時他們生理和心理條件發展到足夠成熟的地步, 那時再讓他鑽研技術, 你會驚訝:他們學得如此之快。

家長和老師應及時檢討

不少家長談到學樂器時, 幾乎都有一個共同的經驗——“學會一件東西怎麼會不需要逼呢”, 甚至有家長說“每天練琴, 孩子都會哭, 但是哭完了還得練, 哭也不許離開琴凳”。

孩子出現厭煩情緒是正常的, 但需要被及時轉化掉。 僅就處於音樂入門階段的孩童來說, 他們和睿卡音樂的互動過程應該是快樂的, 享受的。 也許會有人以郎朗作為“逼”成功的例子, 但這絕不是普遍規律。

保護孩子的學習興趣比在規定時間內練好一首曲要重要得多。 幼兒的厭煩情緒, 也可能跟家長乃至教師的“功利化”有關。 因為一些家長一上來往往就拿孩子“會彈點什麼曲子”、“能彈新曲子了嗎”等來衡量孩子的學習成果和老師的教學效果。

其後果往往是讓孩子學了一門“技術”, 而“恨”了一門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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