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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堂不盈利,還得讓孩子吃好

近日, 北京市教委發佈《辦法》, 明確要求中小學校食堂堅持公益性原則, 嚴禁以任何方式從食堂盈利。 同時為了強化這一原則的落實, 《辦法》明確強調要加大政府投入, 制定落實優惠政策, 降低學校食堂的運行成本。

學校本身就是公益性單位, 這一屬性決定了學校食堂與社會上經營性餐館不同, 與其他企事業單位的內部食堂也不同, 不但不應該盈利, 更要竭盡所能為學生提供全方位的營養飯菜。 本市以出臺行政法規的形式突出強調了中小學食堂的公益性, 可謂點到了當前很多學校食堂經營的要害,

具有很強的現實針對性。 一段時間以來, 關於各地學校食堂黑幕的新聞屢見不鮮, 核心無非一個“錢”字。 有的被層層外包, 無良商人哄抬物價, 賺取暴利;也有管理者把學生“飯碗”當作有利可圖的“肥肉”, 或是以次充好, 或是謀取私利, 千方百計從孩子牙縫裡摳錢。 以禁止學校食堂盈利為切入, 從根子上防止把學生飯桌變成“搖錢樹”的可能, 值得點贊。

可另一重擔憂也隨之而來:有些家長說, 不讓學校食堂盈利是對的, 可是食堂不賺錢了, 會不會降低飯菜營養標準, 影響到孩子長身體?這的確代表了很多家長的複雜心理。

在不盈利的原則下, 能不能做到相關經費應用盡用, 最大限度補到孩子的“飯碗”裡, 檢驗的是學校食堂經營者的責任心,

或者說, 良心。

眼下, 為了補貼學校食堂, 從國家到地方出了不少補貼政策, 將這些資源充分落實到學生們頭上, 辦好食堂就有了基礎。 從這個意義上, 不盈利是學校食堂的經營原則, 不克扣是不可逾越的基本底線, 這也是各國經營中小學食堂的規矩和共識。 我們的鄰國日本, 從1889年就開始形成學校供餐制度, 1954年特別制定《學校供餐法》, 以法律形式規定了食堂和營養的各種標準。 美國也早在1946年便立法, 建立了面向不同經濟收入、不同營養需求的全國校園供餐體系。 一頓保質保量的學生餐食, 不僅能填飽孩子們的肚子, 更能提高全民族的身體素質, 這一點早已為各國實踐所證明。

公益事業無關利潤。

強化不盈利的原則, 除了需要學校方面盡心竭力、擔起責任, 同樣離不開有關部門主動參與、積極行動。 一方面要因地制宜地在政策優惠上下更大功夫, 降低食堂經營壓力。 另一方面則要加大監管執法檢查力度, 要求學校食堂公開帳本, 接受社會監督;定期檢查後廚, 保證食品安全;完善相關法規, 將食堂供餐納入法治化管理。 如此多管齊下, 才能將學校食堂真正辦成良心食堂, 為祖國的花朵們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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