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北京市教委發佈《辦法》, 明確要求中小學校食堂堅持公益性原則, 嚴禁以任何方式從食堂盈利。 同時為了強化這一原則的落實, 《辦法》明確強調要加大政府投入, 制定落實優惠政策, 降低學校食堂的運行成本。
學校本身就是公益性單位, 這一屬性決定了學校食堂與社會上經營性餐館不同, 與其他企事業單位的內部食堂也不同, 不但不應該盈利, 更要竭盡所能為學生提供全方位的營養飯菜。 本市以出臺行政法規的形式突出強調了中小學食堂的公益性, 可謂點到了當前很多學校食堂經營的要害,
可另一重擔憂也隨之而來:有些家長說, 不讓學校食堂盈利是對的, 可是食堂不賺錢了, 會不會降低飯菜營養標準, 影響到孩子長身體?這的確代表了很多家長的複雜心理。
在不盈利的原則下, 能不能做到相關經費應用盡用, 最大限度補到孩子的“飯碗”裡, 檢驗的是學校食堂經營者的責任心,
眼下, 為了補貼學校食堂, 從國家到地方出了不少補貼政策, 將這些資源充分落實到學生們頭上, 辦好食堂就有了基礎。 從這個意義上, 不盈利是學校食堂的經營原則, 不克扣是不可逾越的基本底線, 這也是各國經營中小學食堂的規矩和共識。 我們的鄰國日本, 從1889年就開始形成學校供餐制度, 1954年特別制定《學校供餐法》, 以法律形式規定了食堂和營養的各種標準。 美國也早在1946年便立法, 建立了面向不同經濟收入、不同營養需求的全國校園供餐體系。 一頓保質保量的學生餐食, 不僅能填飽孩子們的肚子, 更能提高全民族的身體素質, 這一點早已為各國實踐所證明。
公益事業無關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