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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七賢之阮籍的典故

醉酒避親

司馬昭為了拉攏阮籍, 就想和阮籍結為親家, 阮籍為了躲避這門親事開始每天拼命地喝酒, 每天都是酩酊大醉, 不醒人事, 一連60天, 天天如此, 那個奉命前來提親的人根本就沒法向他開口, 最後, 只好回稟司馬昭, 司馬昭無可奈何地說:“唉, 算了, 這個醉鬼, 由他去吧!” (詳見《晉書·阮籍傳》)

青白眼

阮籍不經常說話, 卻常常用眼睛當道具, 用“白眼”、“青眼”看人。 對待討厭的人, 用白眼;對待喜歡的人, 用青眼。 據說, 他的母親去世之後, 嵇康的哥哥嵇喜來致哀, 但因為嵇喜是在朝為官的人, 也就是阮籍眼中的禮法之士, 於是他也不管守喪期間應有的禮節, 就給嵇喜一個大白眼;後來嵇康帶著酒、夾著琴來, 他便大喜, 馬上由白眼轉為青眼。

蔑視禮法

阮籍好酒, 他家旁邊就是酒店, 女主人是個年輕漂亮的小媳婦。 阮籍常和王戎去吃酒, 醉了就若無其事地躺在人家旁邊睡著了,

根本不避嫌。 那家的丈夫也不認為他有什麼不軌的行為。 魏晉時期, 男女授受不親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事, 可是阮籍全不放在眼裡。 一次, 他嫂子要回娘家, 阮籍不僅為嫂子餞行, 還特地送她上路。 面對旁人的閒話、非議, 阮籍說:“禮法難道是為我輩設的嗎?”

阮籍遭喪母

阮籍為母親服喪期間, 在晉文王(司馬昭)的宴席上喝酒吃肉。 司隸校尉何曾也在座, 他對文王說:“您正在以孝治國, 而阮籍卻在母喪期間出席您的宴會, 喝酒吃肉, 應該把他流放到偏遠的地方, 以正風俗教化。 ”文王說:“嗣宗如此悲傷消沉, 你不能分擔他的憂愁, 為什麼還這樣說呢?況且服喪時有病, 可以喝酒吃肉, 這也是符合喪禮的呀!”阮籍依舊在喝酒吃肉,

神色自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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