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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小孩要不要打——有標準答案了

一直以來對小孩的教育有兩個觀點爭論不休, 一是表揚激勵法(在此簡稱快樂法), 二是棍棒底下出人才(在此簡稱痛苦法)。 這兩種觀點都有它成功的例子,

有些孩子確實是只要表揚一下, 動力十足, 偶爾有做錯事的時候, 你稍稍說他一下, 他會馬上改過來, 根本不需要棍棒, 這麼聰明懂事的孩子, 棍棒是多餘的, 這叫好鼓不用重錘敲。 有些孩子卻不一樣, 你在哪苦口婆心說了一天, 他根本沒有聽, 也聽不進去, 該做什麼還是做什麼, 各種表揚激勵的方法對於他好像效果很差, 買東西給他也許剛開始聽話了, 吃完東西甚至是東西一拿到他手上, 馬上變卦了, 畢竟教育不是萬能的, 迫不得已, 用最簡單的辦法——打, 好像管用多了。

做任何事, 都需要動力, 或者都需要一個理由、一個藉口, 這樣我們才會去做。 這就是人動力的來源——逃避痛苦, 追求快樂!“追求快樂,

逃避痛苦”應該是動物的本能。 懂得這個道理, 對我們生活很有幫助。 現在我們用這個理論來分析怎樣教育小孩更好。 由於小孩的動物屬性更重, 沒有願景觀, 因此要更直接的動力來源, 那就是直接的快樂和直接的痛苦。

一、如果用第一種快樂方法,

就必須做到快樂大於痛苦。 學習作為一種人類超越動物界的最好方法, 基本是全世界公認的, 不過你要做一件超越普通動物的大事, 哪有隨隨便便能做到的, 從本質上講, 學習是痛苦的, 學習的快樂大多數是遠期的, 一定要說短期的快樂, 也許是考試得高分受到老師同學家長表揚, 或者收到禮物獎勵, 或者用學到的東西解決了問題而快樂。 但現實中學習大多數情況下是痛苦的, 特別是對於小孩, 表揚激勵法當然對絕大多數小孩是有效果的, 每個小孩個人情況, 家庭環境和社會環境都不一樣, 表揚激勵的效果差別比較大, 當你的表揚激勵帶來的效果遠低於讀書給他帶來的痛苦的時候, 他會放棄讀書, 選擇去玩,
你的表揚就失去了作用, 孩子就不會因為你表揚激勵去學習。 這個時候, 表揚激勵法發揮不了作用, 就需要用痛苦法(棍棒法)。

二、如果用第二種痛苦法, 就是製造一種痛苦大過學習的痛苦, 讓他沒有選擇而選擇學習。 這種方法應該是第一種方法沒有效果的時候。

孫子兵法曰:“不戰而屈人之兵, 善之善者也”, 痛苦法就是當快樂法沒有效果的時候才使用。 痛苦法很簡單, 比如說不完成作業, 不給玩玩具, 不給吃零食, 老師罰站、父母責罰, 甚至是打手掌、打屁股等懲罰。 孩子為了逃避痛苦, 不得不去學習。 這個方法雖然不是上法, 但是沒有法的時候也是好法, 有些父母喜歡動不動用這個方法, 不太好, 畢竟傷雙方的感情。 就像孫子兵法上說的:“攻城之法, 為不得已”。

三、大多數情況下應該二種方法混合使用,相輔相成, 共同起作用。 孩子是多變的, 有時候是一種想法, 有時候是另一種想法, 有時候適合快樂法, 有時候適合痛苦法, 應該說大多數情況下, 二種方法統一使用, 讓孩子有選擇, 做好了用快樂去吸引他,做不好用痛苦去激發他,他很多時候會選擇快樂,畢竟他知道,受苦後一樣還是要做完一件事,還不如做完後享受快樂,久而久之,小孩就明白自己應該怎麼樣做了。等到小孩慢慢長大,形成習慣了,我們就不需要管了,我們也就管不住了......

做好了用快樂去吸引他,做不好用痛苦去激發他,他很多時候會選擇快樂,畢竟他知道,受苦後一樣還是要做完一件事,還不如做完後享受快樂,久而久之,小孩就明白自己應該怎麼樣做了。等到小孩慢慢長大,形成習慣了,我們就不需要管了,我們也就管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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