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對小孩的教育有兩個觀點爭論不休,
一是表揚激勵法(在此簡稱快樂法),
二是棍棒底下出人才(在此簡稱痛苦法)。
這兩種觀點都有它成功的例子,
有些孩子確實是只要表揚一下,
動力十足,
偶爾有做錯事的時候,
你稍稍說他一下,
他會馬上改過來,
根本不需要棍棒,
這麼聰明懂事的孩子,
棍棒是多餘的,
這叫好鼓不用重錘敲。
有些孩子卻不一樣,
你在哪苦口婆心說了一天,
他根本沒有聽,
也聽不進去,
該做什麼還是做什麼,
各種表揚激勵的方法對於他好像效果很差,
買東西給他也許剛開始聽話了,
吃完東西甚至是東西一拿到他手上,
馬上變卦了,
畢竟教育不是萬能的,
迫不得已,
用最簡單的辦法——打,
好像管用多了。
做任何事,
都需要動力,
或者都需要一個理由、一個藉口,
這樣我們才會去做。
這就是人動力的來源——逃避痛苦,
追求快樂!“追求快樂,
逃避痛苦”應該是動物的本能。
懂得這個道理,
對我們生活很有幫助。
現在我們用這個理論來分析怎樣教育小孩更好。
由於小孩的動物屬性更重,
沒有願景觀,
因此要更直接的動力來源,
那就是直接的快樂和直接的痛苦。
一、如果用第一種快樂方法,
就必須做到快樂大於痛苦。
學習作為一種人類超越動物界的最好方法,
基本是全世界公認的,
不過你要做一件超越普通動物的大事,
哪有隨隨便便能做到的,
從本質上講,
學習是痛苦的,
學習的快樂大多數是遠期的,
一定要說短期的快樂,
也許是考試得高分受到老師同學家長表揚,
或者收到禮物獎勵,
或者用學到的東西解決了問題而快樂。
但現實中學習大多數情況下是痛苦的,
特別是對於小孩,
表揚激勵法當然對絕大多數小孩是有效果的,
每個小孩個人情況,
家庭環境和社會環境都不一樣,
表揚激勵的效果差別比較大,
當你的表揚激勵帶來的效果遠低於讀書給他帶來的痛苦的時候,
他會放棄讀書,
選擇去玩,
你的表揚就失去了作用,
孩子就不會因為你表揚激勵去學習。
這個時候,
表揚激勵法發揮不了作用,
就需要用痛苦法(棍棒法)。
二、如果用第二種痛苦法,
就是製造一種痛苦大過學習的痛苦,
讓他沒有選擇而選擇學習。
這種方法應該是第一種方法沒有效果的時候。
孫子兵法曰:“不戰而屈人之兵,
善之善者也”,
痛苦法就是當快樂法沒有效果的時候才使用。
痛苦法很簡單,
比如說不完成作業,
不給玩玩具,
不給吃零食,
老師罰站、父母責罰,
甚至是打手掌、打屁股等懲罰。
孩子為了逃避痛苦,
不得不去學習。
這個方法雖然不是上法,
但是沒有法的時候也是好法,
有些父母喜歡動不動用這個方法,
不太好,
畢竟傷雙方的感情。
就像孫子兵法上說的:“攻城之法,
為不得已”。
三、大多數情況下應該二種方法混合使用,相輔相成,
共同起作用。
孩子是多變的,
有時候是一種想法,
有時候是另一種想法,
有時候適合快樂法,
有時候適合痛苦法,
應該說大多數情況下,
二種方法統一使用,
讓孩子有選擇,
做好了用快樂去吸引他,做不好用痛苦去激發他,他很多時候會選擇快樂,畢竟他知道,受苦後一樣還是要做完一件事,還不如做完後享受快樂,久而久之,小孩就明白自己應該怎麼樣做了。等到小孩慢慢長大,形成習慣了,我們就不需要管了,我們也就管不住了......
做好了用快樂去吸引他,做不好用痛苦去激發他,他很多時候會選擇快樂,畢竟他知道,受苦後一樣還是要做完一件事,還不如做完後享受快樂,久而久之,小孩就明白自己應該怎麼樣做了。等到小孩慢慢長大,形成習慣了,我們就不需要管了,我們也就管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