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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顧著買買買,今年“雙11”這些包裹你可能收不到~

屈指一數, 還有兩個月

就要和2017年say goodbye了

你今年定下的小目標實現了嗎?

查下支付寶的帳單

眼看一年一度的買買買節就要來了

這邊淘寶喊出了

“搬空全球生活”的廣告語

而那邊, 京東全球好物節

也開始了預熱

有些人的購物車已經貨滿為患了

雙11來臨之前

見證哥提醒你一句

“這些東西不要寄哦, 謹防遭起!”

近日, 成都市公安局龍泉驛區分局

聯合區綜治辦、區交通局,

在轄區開展寄遞物流業安全監管檢查工作。

檢查組重點檢查了位於經開區的

百世快遞成都轉運中心及中通快遞網點

整改了百世快遞成都轉運中心

存在監控設備有盲區及保存記錄不達標

監控室存在消防隱患等問題

還整改了中通快遞網點經營許可證過期的問題。

員警蜀黍還特別

提醒市民在郵寄物品時不要郵寄違禁物品

(輕點空白處, 顯示案例)

01

案例一

2017年8月18日, 龍泉驛區公安分局會同區交通局在對中鐵物流集團成都龍泉營業部店面進行檢查時, 發現該寄遞物流店在收寄貨物時未落實實名登記制度。

經查證, 該寄遞點負責人張某某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主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 對張某某處200元罰款處罰。

02

案例二

2017年8月25日, 龍泉驛區公安分局會同區交通局在對中通快遞網點進行檢查時, 發現該寄遞物流店在收寄貨物時未落實實名登記制度。 經查證, 該寄遞點負責人鄭某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主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 對鄭某處200元罰款處罰。

03

案例三

2017年3月3日, 公安機關通過一快遞分檢中心檢測發現, 龍泉“首創萬卷山”社區3棟2單元一名叫“蜀品匯禮”的專營店寄給北京人員車某某的包裹存有可疑,

已查扣了管制刀具4把。 經調查取證, 劉某某(男)自2016年9月起與成都楚一家商貿有限公司協議合作, 租用“首創萬卷山”社區3棟2單元為辦公地, 雇傭白某(男)、李某(女)2人專門在京東商城從事網路銷售管制刀具, 通過龍泉區郵政分公司發貨寄遞給買家。 對此, 龍泉分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涉嫌非法攜帶管制刀具的劉某某、白某、李某3人予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

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

一.槍支(含仿製品、主要零部件)彈藥。

二.管制器具。 如匕首、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跳刀)、弩、催淚器等。

三.爆炸物品。 如炸藥、雷管、導火索、煙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等。

四.壓縮和液化氣體及其容器。 如氫氣、甲烷、乙烷、乙炔、打火機、氯氣、壓縮氧氣、氮氣等。

五.易燃液體。如汽油、柴油、煤油、桐油、丙酮、乙醚、油漆、生漆、苯、酒精、松香油等。

六.易燃固體、自燃物質、遇水易燃物質。如紅磷、硫磺、固體酒精、火柴、活性炭等。

七.氧化劑和過氧化物。如高錳酸鹽、高氯酸鹽、氧化氫、雙氧水等。

八.毒性物質。如砷、砒霜、汞化物、鉈化物、氰化物、硒粉、苯酚、汞、劇毒農藥等。

九.生化製品、傳染性、感染性物質。如病菌、炭疽、寄生蟲、排泄物、醫療廢棄物、屍骨、動物器官等。

十.放射性物質。如鈾、鈷、鐳、鈈等。

十一.腐蝕性物質。如硫酸、硝酸、鹽酸、蓄電池、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

十二.毒品及吸毒工具、非正當用途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非正當用途的易制毒化學品。

十三.非法出版物、印刷品、音像製品等宣傳品。

十四.間諜專用器材。如暗藏式竊聽器材、竊照器材、用於獲取情報的電子監聽和截收器材等。

十五.非法偽造物品。如偽造或者變造的貨幣、證件、公章等。

十六.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假冒偽劣物品。如侵犯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的圖書、音像製品,假冒偽劣的食品、藥品、兒童用品、電子產品、化妝品、紡織品等。

十七.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如象牙、虎骨、犀牛角及其製品等。

十八.禁止進出境物品。如有礙人畜健康的、來自疫區的以及其他能傳播疾病的食品、藥品或者其他物品;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檔、資料及其他物品。

十九.其他物品。《危險化學品目錄》《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境物品表》載明的物品和《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載明的第一、二類病原微生物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禁止寄遞的其他物品。

主管:中共龍泉驛區委宣傳部

主辦:龍泉驛區互聯網資訊辦公室

承辦:龍泉驛區新聞中心

顧問:劉榮均 曾元平

主編:王永鳳 劉晨鳴

副主編:鄧晴風 曹思涵

編輯:陳卉

美編:向競秋

記者:何星辰

五.易燃液體。如汽油、柴油、煤油、桐油、丙酮、乙醚、油漆、生漆、苯、酒精、松香油等。

六.易燃固體、自燃物質、遇水易燃物質。如紅磷、硫磺、固體酒精、火柴、活性炭等。

七.氧化劑和過氧化物。如高錳酸鹽、高氯酸鹽、氧化氫、雙氧水等。

八.毒性物質。如砷、砒霜、汞化物、鉈化物、氰化物、硒粉、苯酚、汞、劇毒農藥等。

九.生化製品、傳染性、感染性物質。如病菌、炭疽、寄生蟲、排泄物、醫療廢棄物、屍骨、動物器官等。

十.放射性物質。如鈾、鈷、鐳、鈈等。

十一.腐蝕性物質。如硫酸、硝酸、鹽酸、蓄電池、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

十二.毒品及吸毒工具、非正當用途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非正當用途的易制毒化學品。

十三.非法出版物、印刷品、音像製品等宣傳品。

十四.間諜專用器材。如暗藏式竊聽器材、竊照器材、用於獲取情報的電子監聽和截收器材等。

十五.非法偽造物品。如偽造或者變造的貨幣、證件、公章等。

十六.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假冒偽劣物品。如侵犯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的圖書、音像製品,假冒偽劣的食品、藥品、兒童用品、電子產品、化妝品、紡織品等。

十七.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如象牙、虎骨、犀牛角及其製品等。

十八.禁止進出境物品。如有礙人畜健康的、來自疫區的以及其他能傳播疾病的食品、藥品或者其他物品;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檔、資料及其他物品。

十九.其他物品。《危險化學品目錄》《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境物品表》載明的物品和《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載明的第一、二類病原微生物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禁止寄遞的其他物品。

主管:中共龍泉驛區委宣傳部

主辦:龍泉驛區互聯網資訊辦公室

承辦:龍泉驛區新聞中心

顧問:劉榮均 曾元平

主編:王永鳳 劉晨鳴

副主編:鄧晴風 曹思涵

編輯:陳卉

美編:向競秋

記者:何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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