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 二戰時期的日本非常瘋狂, 一開始, 日本在侵華的同時, 就把戰線拉得很長。 他們在東南亞和澳大利亞、英國等國家開戰, 沒過多久, 又去轟炸珍珠港, 把美國卷了進來, 開闢了太平洋戰場。 就這樣, 日本同時和世界上十幾個國家為敵。 後人對日本的這種無腦行為評價非常低。
不僅在戰場上日本人的奇葩戰略讓人想不通, 就連在日本國內的做法也讓其他國家的人很費解。 在20世紀40年代的時候, 日本高中的課堂內, 男女學生, 包括老師, 都是不穿衣服就上課。 這是為什麼, 難道物資匱乏到衣服都穿不起了嗎?
然而, 40年代的時候, 日本可以說是節節勝利, 幾乎快要實現他們的白日夢了, 並且日本國內的物資都還比較充盈, 士兵的食物都還是肉, 並且搭配合理。 那麼, 物資既然不匱乏, 難道日本上高中的學生和老師都集體發瘋了嗎?明明是學習知識的地方,
那麼, 到底是什麼原因, 才會導致1932年, 日本頒佈《高等女學校令》。 注意, 日本的“高等學校”不是中國的“大學”, 而是相當於中國的“高中”。 當時, 日本女子高中裡面都有“修身課”這樣一門課程。 而根據這部法令, 女子高中又增加了“公民課”, 課程的主要內容就是要“培養軍國之妻、軍國之母”。
這麼做的目的, 就是為了送這些女學生上戰場。 他們認為裸體上課能夠訓練精神意志, 上戰場的時候, 會沒有羞恥感, 能夠讓女人戰鬥力提升, 一想是這個原因, 真是讓人感覺奇葩不已。 不過, 日本這麼做竟然還有奇效。
日美開戰後, 要孩子用竹刀敲擊羅斯福、邱吉爾的肖像畫, 以灌輸對敵國的憎惡之心日本侵華戰爭爆發以後,
日本侵華戰爭爆發以後, 伴隨著戰爭的日益激烈, 日本政府開始考慮“確保人力資源和培養人力資源”。 1938年(昭和十三年)1月, 日本出臺了《母子保護法》, 制定了“母子育成策”, 公開打出“努力繁殖!努力生育!”的口號, 並據此推出了一系列針對女性的政策和號召。 同時, 整個日本的各個階層也沉浸在戰爭狂熱之中。
1941年7月, 日本開始實施《國民優生法》等, 同時在學校裡面讓女學生們開始練習弓道, 對15歲至21歲的女學生進行千米速跑、投標等等體力測驗考試。 整個日本要培養“軍國女性”, 要保護培育一代又一代“軍國母子”。
日本的“家”的制度下, 認為兒女是家長的個人財產, 家長有權力決定子女的終身, 無論是買賣還是典押。 日本在模仿中國的法律制訂律令的時候, 就把中國法律中的“十惡”中禁止近親買賣的“不睦”除去了, 把原本的“十惡”改成了“八虐”。
日本這樣做的原因就是因為當時日本買賣兒童和近親結婚的情況十分普遍。
日本隨軍慰安婦
日本販賣兒女主要的對象還是女兒, 在日本的封建社會後期, 娼妓的情況十分嚴重。很多女孩被賣掉之後都會成為娼妓,而家庭基本就要依靠這些女孩維持。《日本女性史·近世》中記載顯示,普通的農村女孩賣給妓院只能換到十三兩錢。
即便如此,被賣掉的女孩也毫無怨言。因為她們接受到的教育就是為了家的利益,為了孝敬父母,犧牲自己的幸福是應該的,所以日本的女孩子為了家庭而被賣掉,不僅沒有人鄙視,甚至還會受到人們的稱讚。日本有一個賣身奉養母親和弟弟的女子,還因為“孝心奇特”而受到了日本官方的表彰。
日本人認為武士為領主、大名家服務是奉公,僕人為主人服務是奉公,而女人出賣肉體同樣也是奉公。明治時期,明治維新之元勳伊藤博文在回答英國《每日新聞》記者提問的時候說,“我不希望廢除遊廓”,這裡的遊廓也就是妓院。他的理由是,站在道德角度來說,做妓女是高尚的,因為她們是為了盡孝道才去出賣身體的。
娼妓的情況十分嚴重。很多女孩被賣掉之後都會成為娼妓,而家庭基本就要依靠這些女孩維持。《日本女性史·近世》中記載顯示,普通的農村女孩賣給妓院只能換到十三兩錢。即便如此,被賣掉的女孩也毫無怨言。因為她們接受到的教育就是為了家的利益,為了孝敬父母,犧牲自己的幸福是應該的,所以日本的女孩子為了家庭而被賣掉,不僅沒有人鄙視,甚至還會受到人們的稱讚。日本有一個賣身奉養母親和弟弟的女子,還因為“孝心奇特”而受到了日本官方的表彰。
日本人認為武士為領主、大名家服務是奉公,僕人為主人服務是奉公,而女人出賣肉體同樣也是奉公。明治時期,明治維新之元勳伊藤博文在回答英國《每日新聞》記者提問的時候說,“我不希望廢除遊廓”,這裡的遊廓也就是妓院。他的理由是,站在道德角度來說,做妓女是高尚的,因為她們是為了盡孝道才去出賣身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