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婦有個妹妹, 比媳婦兒小五歲, 我們結婚那會兒她還在上大學, 媳婦兒和她妹妹感情特別好, 倆姐妹麼我能體諒, 所以小姨子這不要結婚了,
我每個月八千多工資, 媳婦三千多, 現在還有孩子, 能剩下不多, 不過既然是媳婦的妹妹, 也不能拿少了, 可是從酒席回來後, 我卻發現存摺裡的錢全部都不見了,
問媳婦兒, 媳婦兒支支吾吾半天說不到正點上, 最後把我逼急了要報警, 媳婦兒才說實話, 原來她妹妹物件家沒有那麼錢買房, 就想著倆家人一人拿一半付首付, 媳婦兒家拿不出來那麼多錢, 就找媳婦兒了, 媳婦兒背著我把錢全都給小姨子買房去了, 媳婦兒和我說, 他們以後會還的。
氣死我了, 那些錢是我打算給孩子報早教班的, 孩子三歲了, 早教一年要三萬, 到時候可以直升小學, 中學。 現在好了, 家裡一分錢都沒有了, 不光孩子, 就說我們房貸, 家用怎麼辦, 這樣的媳婦兒成天就只想著自己娘家人, 那我們小家就不是家麼, 我爸媽每個月都補貼我們一些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