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雲:男主外, 女主內, 時代發展到現在, 男女都賺錢也是應該的, 為家庭共同付出努力。
我和老婆結婚已經兩年, 這兩年的時間裡我們的感情由以前的恩愛越來越疏遠, 矛盾也越來越多。 想起談戀愛的時的心心相惜, 現在的老婆變得差點我都不認識了。 老婆現在動不動就往娘家寄錢, 我們在這件事上分歧很大。 老婆還有一個讀大學的弟弟, 弟弟在學校的生活費大部分都是老婆出的。 我不是不肯為老婆娘家人出錢, 但是我覺得結了婚, 也得為我們小家著想。
老婆說家裡人養她那麼大不容易, 而她出來工作沒多久就嫁給了我, 於心不忍想給家裡多做貢獻。 難道這是賣女兒嗎?父母養大這麼久, 非得要用錢去報答?如果是這樣, 女人更加應該勤奮, 而不是把所有的壓力都由我來承擔, 我那8千2的工資, 既要生活也要還房貸, 已經非常緊巴巴的了。
上個月,
最近一年, 老婆對家裡可謂有求必應, 感覺他們家是靠我這個家養著一般。
此事只是由頭, 我和老婆大吵了一架, 把這幾年的舊賬都翻了個遍, 說到悲憤時, 撂下了一句離婚便摔門而出。 其實我也沒想把婚姻當兒戲, 只希望老婆畢竟嫁過來了, 就應該以我們這個小家為重, 但這樣子, 大家覺得我要離婚嘛?
女孩子都是這樣想的嗎?希望拿老公的錢去補貼娘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