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任命名單
(2017年10月24日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劉軍華為太原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17年10月24日太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任命:
李曉濤、王利生為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免去:
張拖有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左發經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柴栓來、李文忠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高文濤的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楊俊傑、何愛澤、張克建、劉生英的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運城
運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為431名, 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時實有代表420名, 空缺11名。 之後, 河津市選舉的張勝雲、陳建兩名代表調離運城。 萬榮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於2017年8月22日接受李昌辭去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補選李洋為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垣曲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2017年8月24日補選姚紀歡、張軍六為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臨猗縣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於2017年10月17日接受趙惠民辭去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了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報告, 確認張勝雲、陳建、李昌、趙惠民4人代表資格終止;確認李洋、姚紀歡、張軍六3名補選代表的代表資格有效。
截至目前, 市四屆人大實有代表419名, 空缺12名。
特此公告。
運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7年10月24日
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翟龍飛辭去
市四屆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2017年10月24日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運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規定, 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 接受翟龍飛同志辭去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職務的請求, 並報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備案。
市人大常委會關於接受楊乃輝辭去
市四屆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請求的決定
(2017年10月24日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運城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的規定, 運城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
市人大常委會任職名單(一)
2017年10月24日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李蘇傑為運城市旅遊發展委員會主任
市人大常委會任免名單(二)
2017年10月24日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任命:
王官福為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程麗珍為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詹薦軒為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庭長;
張曉波為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李梅珍為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長;
任志敏為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路志傑為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五庭副庭長。
免去:
詹薦軒的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路志傑的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長職務;
李明康的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謝冬梅的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王秀萍的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喬海家的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王愛琴的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李月娥的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趙運民的運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