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 這在清朝時期, 是對統轄一省或數省行政、經濟及軍事的長官的統稱, 官階為正二品, 但可通過兼兵部尚書銜高配至從一品。 與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務的巡撫差別在於, 總督是兼管數省的, 而且同時在政務之外也兼掌軍務。 可以說, 在清朝官制裡, 總督算得上是一個極高的職位。
在清朝總共有八大總督, 分別是: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兩廣總督、湖廣總督、閩浙總督、四川總督、陝甘總督、雲貴總督, 當然, 除此之外, 還有四個:南河總督、東河總督、漕運總督, 這都是管理專項事務的, 而且後來都被裁撤, 所以不入“八大總督”之列;而東三省總督, 光緒三十二年新設立的, 存在時間太短, 影響較小, 所以也沒有算在八大總督之列。 雖然都是總督, 其中當然也有肥瘦、輕重之分, 這和所轄區域的政治地位、經濟實力有直接關係。 因為直隸地處京畿要地, 靠近京城, 所以直隸總督被稱為“疆臣之首”。
兩江總督是一個什麼官銜?這麼跟你說吧,
這另外一個‘江’不是江蘇省, 也不是浙江省, 而是“江南省”。 顯然在現今的地圖上是找不到這個省份的, 但是在清代, 江南省卻是出了名的富裕。 地處長江下游, 地理位置極為優越, 每年的賦稅高達全國的三分之一還要多。 不僅經濟上如此超前, 就連在每三年一次的科舉考試上, 江南一省的上榜人員都接近半數, 遠遠高於其他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