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1606-1645), 明末農民起義領袖。 原名鴻基。 李自成小時候就愛舞刀弄槍, 是村裡有名的孩子王。 13歲那年, 一天, 他和年齡相近的兩個小夥伴打打鬧鬧跑進了關帝廟。
李自成早年遭際不順, 當了個小小的驛卒, 還下崗了, 之後殺死了逼迫自己的債主, 殺死了和別人通姦的妻子, 沒辦法只好投軍, 最後殺了自己的頂頭上司和當地縣令, 發動兵變, 扯起了造反的大旗。 可見他造反雖然是生活所迫, 但從一開始就展現了他心狠手辣的一面。
李自成在甘肅地面上所做的一連串事件中, 榆中嘩變、“叛亂”一事, 隨著時間的推移, 變成了農民起義的閃光點, 所以人們要爭一爭, 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至於李自成掠劫甘肅州縣, 洮河逃遁, 納臨洮婦為妻這些不大榮耀的事, 就很少有人來相爭了, 這也是合情合理的。
李自成不是神佛, 也不是妖魔, 只是一個在風雲際會之際轟轟烈烈戰鬥過的人, 風流總被雨打風吹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