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擊手是經過特殊訓練, 掌握精確射擊、偽裝和偵察技能的射手。 他們已成為當今特種作戰行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 常常是特種戰鬥行動決定性的關鍵因素,
最初的狙擊步槍並非專門製造, 而是在普通步槍中挑選精度相對較高的作為狙擊武器使用, 並且最早的狙擊步槍沒有光學和其它輔助瞄準器具。 現在普通步槍的射程—般在400米以內, 而狙擊步槍的射程一般在800米以上, 被人稱為“一槍奪命”的武器, 主要用於射擊對方的重要目標(如指揮人員、車輛駕駛員、機槍手等)。
20世紀80年代以後, 隨著戰場上的軍隊裝備、設施、物資等戰術目標日益增多以及它們在作戰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大;加上資訊化和自動化逐步成為世界各個戰場上的重要特徵;同時軍隊對指揮系統和通訊系統的依賴也逐漸增加, 這也使得其更加成為特種作戰的主要針對目標。
對於以上幾點作戰要求, 現有的武器裝備固然不少, 但從效費比角度看有些武器用來反裝備並不值得, 這就要急需發展重量更輕, 精度更高, 威力更強的新型狙擊步槍, 因而各國都大力發展大口徑狙擊步槍以滿足戰術要求。 在1991年海灣戰爭中, 美國“巴雷特”大口徑狙擊步槍表現十分出色, 引起了各國軍方的極大關注, 在隨後許多國家相繼開發出類似的大口徑步槍。
而我國地域遼闊、地形複雜, 邊境防禦及反恐作戰也需要大口徑狙擊步槍,
該槍的最大射程2000米, 有效射程1500米, 可精確打擊1000米範圍內的目標。 使用的12.7毫米彈藥, 這種彈藥彈頭的容積大, 而且彈藥品種繁多;諸如各式燃燒、爆破乃至於穿甲彈頭一應俱全, 打擊力極強, 可貫穿半硬性目標, 能輕鬆消滅薄水泥牆及其他隱蔽物後的敵人, 從而達到壓制敵狙擊手的作用;還彌補了解放軍特種部隊火力不足的現狀, 用於特種部隊深入敵後作戰時打擊高價值軍事設施, 如停機坪上的飛機、盤旋的直升機、通信車、油罐、雷達、監測系統等。